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湘油泵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13684 债券简称:湘泵转债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30 B298版 作者:

  (上接B297版)

  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且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担保费,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不存在侵犯公司利益或其他有损公司利益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许仲秋、许文慧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议案。

  3、监事会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且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担保费,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不存在侵犯公司利益或其他有损公司利益情形。

  4、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与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联营企业等(以下简称“关联方”)发生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厂房租赁等日常交易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3年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仍需与关联方发生原材料采购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1,934.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实际发生金额为6,540.10万元(不含税金额),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4年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仍需与关联方发生原材料采购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334.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其他潜在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重大情形。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厂房租赁等关联交易,交易事项的定价原则为市场化定价,在此基础上根据比质比价的原则,在同类供应商中确定采购份额,保证公司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有利于扩大销售收入,增加利润空间。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等,有利于扩大采购渠道,降低营业成本并同步加快生产制造的智能化提升以及产品的迭代升级。

  为了维护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针对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在业务发生时,公司与关联方均需签订合同或协议。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3年度已发生的及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厂房租赁等关联交易。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许仲秋、许文慧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议案,并决定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湘油泵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13684 债券简称:湘泵转债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湘油泵”)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影响。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7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7,739.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5,773,900张,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7,39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829,122.17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0,560,877.83元。用于年产350万台新能源电子泵智能制造项目、高效节能无刷电机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4年4月10日为公司出具了众环验字(2024)1100007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三)使用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四)投资产品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五)决议有效期

  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有效。

  (六)实施方式

  理财产品的申购、赎回等具体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财务总监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授权公司董事长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九)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 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 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 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 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影响。

  五、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可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湘油泵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己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国金证券对湘油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湘油泵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13684 债券简称:湘泵转债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章程》、公司薪酬考核方案等相关制度,现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进行确认。

  一、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第二次会议审通过。该议案关于董事(包含兼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包含兼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

  2、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不含兼职董事)薪酬发放情况

  二、2023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湘油泵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13684 债券简称:湘泵转债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

  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33,05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33,052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5月8日。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油泵”、“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考核期内,因公司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23,4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除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之外,其余70名激励对象满足本期全部解除限售条件本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533,052股(以中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674%。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决策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2年2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2月14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周兵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2、2022年2月16日,公司在本公司内网刊登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25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2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人员名单公示的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2-008)。

  3、2022年3月2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2年3月3日披露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存在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公司于2022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4、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2年4月7日为授予日,向7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39.68万股,授予价格为12.3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披露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5、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26,336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2023年5月16日回购注销726,336股股份。限制性股票余额为1,089,504股。

  6、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考核期内,因公司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3,4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除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之外,其余70名激励对象满足本期全部解除限售条件,本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533,052股(以中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674%。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与登记情况

  1、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2年4月7日

  (2)授予价格:12.33元/股

  (3)授予人数:72人

  (4)授予数量:139.68万股

  2、登记情况

  (1)登记日:2022年4月29日。

  (2)登记数量:139.68万股

  (3)登记人数:72人

  3、股票数量变化情况

  鉴于公司于2022年6月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含税),每1股转增0.3股。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1,815,840股。

  4、回购注销情况

  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26,336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2023年5月16日回购注销726,336股股份。限制性股票余额为1,089,504股。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为公司 2022年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尚无已完成的解除限售情况。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533,052股后,限制性股票余额为556,452股。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30%。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日为2022年4月29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达成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董事会会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人数为70人,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3,052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含2023年5月16日回购注销的726,336股限制性股票及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3,400股尚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5月8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533,052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①激励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五、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的业绩指标、拟解锁的70名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已满足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作为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为70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533,052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为70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533,052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调整相关事宜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达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减资和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湘油泵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13684 债券简称:湘泵转债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油泵”、“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23,4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份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8,066,462股减少至208,043,06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08,066,462元减少为208,043,062元。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减资程序。

  二、需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4月30日起45天内(上午9:00-12:0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申报登记地址:湖南省衡东县城关镇衡岳北路69号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734-5239008

  传真:0734-5239008

  邮箱:hnjyb@hnjyb.com

  特此公告。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湘油泵 公告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13684 债券简称:湘泵转债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就金融债务

  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1、衡山齿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衡山齿轮”)

  2、湖南省嘉力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力机械”)

  3、湖南东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创智能”)

  4、安徽嘉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嘉力”)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湘油泵”)拟向子公司衡山齿轮、嘉力机械、东创智能和安徽嘉力提供的新增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3.5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274.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68%。上述担保仍在有效期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方便公司下属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进行融资,2024年度,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衡山齿轮、嘉力机械、东创智能和安徽嘉力就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等金融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新增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3.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前一日止。为办理上述对外担保事宜,特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该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下属子公司财务状况如下: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徽嘉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开业。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担保范围: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等金融债务提供的对外担保等。最终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被担保企业信用情况良好,经营较为稳健,具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次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是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的融资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除尚未开业的安徽嘉力外均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对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本金总额16,000.00万元,对外担保本金余额为8,700.00万元(其中,为湖南腾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本金余额为7,700.00万元,为衡山齿轮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本金余额为1,000.00万元。),上述均无逾期担保情况。

  2、公司其他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本金总额5,300.00万元、对外担保本金余额4,574.88万元,为公司对参股公司暨关联方湖南东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综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1,300.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13,274.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26%、7.68%。上述担保仍在有效期内,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湘油泵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13684 债券简称:湘泵转债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低风险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债券基金、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个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一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年度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投资低风险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债券基金、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

  4、委托理财期限

  授权期限为自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个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一日止。

  5、实施方式

  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投资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风险控制分析

  1、投资存在的风险

  尽管低风险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债券基金、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市场波动可能会对投资收益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2、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情况,并定期向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汇报运行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本次投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核实;每个季度末应对投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的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2023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64.20%,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确保不影响闲置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且有利于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提升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影响。

  六、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个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一日止。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湘油泵 公告编号:2024-028

  债券代码:113684 债券简称:湘泵转债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湘油泵”)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86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218,85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5.96元,共计募集资金36,74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90.9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6,356.0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预付承销和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5.9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6,170.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8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31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衡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衡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衡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有关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万元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有效。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在授权期内进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0.00万元,已到期赎回,本年度历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4)1100135号),认为:湘油泵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如下:

  湘油泵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湘油泵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湘油泵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13684 债券简称:湘泵转债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3,4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8.95769元/股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油泵”、“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23,4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2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2月14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周兵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2、2022年2月16日,公司在本公司内网刊登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25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2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人员名单公示的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2-008)。

  3、2022年3月2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2年3月3日披露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存在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公司于2022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4、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2年4月7日为授予日,向7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39.68万股,授予价格为12.3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披露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5、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26,336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2023年5月16日回购注销726,336股股份。限制性股票余额为1,089,504股。

  6、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考核期内,因公司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3,4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除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之外,其余70名激励对象满足本期全部解除限售条件,本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533,052股(以中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674%。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三节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因公司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23,4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二)回购数量及调整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九节“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下转B299版)

本版导读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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