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一季度报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30 B325版 作者: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4-18

  2024

  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系公司境外河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境内深圳等焚烧发电项目已正式投产,步入稳定运营期;同时海外马尔代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EP项目部分设备于2024年一季度制造完成并出口。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重力储能项目成功入选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情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官网于2024年1月24日发布的《国家能源局公告》(2024 年第1号)显示,公司“江苏省如东县26MW/100MWh重力储能项目”与“甘肃省张掖市经济开发区17MW/68MWh重力储能项目”成功入选国家能源局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如东项目与张掖项目的成功入选是对公司重力储能技术能为电力市场提供先进高效、绿色安全、稳定可 靠的储能解决方案的认可,也充分反映了其在创新储能应用场景、促进产业链体系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与社会效益等方面具有切切实实的示范效应。

  (二)董监高及核心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提升投资者的信心,公司董事兼总裁曹德标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涂海洪先生,监事会主席刘兰英女士、监事丁坤民先生、监事陆昌伯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陆平先生、副总裁陈竹先生、李爱军先生、杨静先生、花海燕先生、王鹏先生、张建民先生、程健先生、李军先生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核心人员自2024年2月6日起15个交易日内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0,702,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41%,合计增持金额36,932,958.00元,本次增持股份计划顺利实施完毕。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严圣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涂海洪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春雨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严圣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涂海洪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春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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