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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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341版)
先登良时为公司控股股东久立集团持股37.8422%的控股公司先登高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先登良时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5,976,248.86元,净资产966,241.47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0.02元,净利润-29,600.97元。(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分析
先登良时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5、经查询,先登良时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先登高科
公司名称:先登高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060571956F
公司住所: 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外溪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周志江
注册资本:14,22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电磁线制造;各类新材料铜、铝电线电缆、电机、铜铝材制品、电工机械销售;投资咨询(除期货、证券),实业投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先登高科为公司控股股东久立集团持股37.8422%的控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先登高科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657,107,284.16元,净资产504,804,558.28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3,979,536,004.65元,净利润14,028,317.97元。(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分析
先登高科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5、经查询,先登高科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采购或销售框架协议或劳务协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中:
1、房屋租赁定价政策为:出租房产的账面折旧或市场价。
2、采购与销售、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为:与关联方的购销在有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参照市场价格制定;在无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以成本加成或协议方式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向久立钢构采购钢结构及劳务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2023年12月30日,公司与久立钢构签署《采购框架合同》,公司拟向久立钢构采购钢结构工程(含劳务),预计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该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第一、本公司与久立钢构就单个工程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约定具体的工程项目、地点、质量标准、工期等条款。该条款一经双方约定,即构成该合同之组成部分;
第二、定价政策:久立钢构为本公司承建的钢结构工程,采用市场价格定价,即久立钢构应以建筑行业的钢结构工程标准定额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价格计算工程造价,并经第三方进行审计,作为双方交易价格制定的标准;
第三、结算方式:工程完工并经双方确认验收合格后,按月结算工程款,每季末付清。
(2)公司向久立建设采购土建、钢结构维修改造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拟与久立建设签署《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主要为2024年度新建、改建、扩建及其他厂房土建、钢结构维修改造,预计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该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第一、工程范围: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厂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及其他厂房土建、钢结构维修改造工程,且单个项目预算造价100万元(含)以下的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雨季洪涝期雨水管紧急疏通等、钢结构工程制作及安装、行车梁走道板加固、钢结构螺栓紧固、屋面漏水维修等内容。
第二、定价政策:本工程结算价格(除招标文件另有说明外)执行《浙江省2018版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计价依据的工料单价法计算;材料及人工差价按工程施工期间的《2024年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严格执行。
第三、结算方式:久立建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应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按半年结算;单体项目按月度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算,根据上月已完成的工程量支付至65%的工程款,一般基建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并交付后一次性完成结算及费用支付。
(3)公司向久立物业采购物业管理劳务及员工餐饮服务、班车及安保服务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2023年12月30日,公司与久立物业签署《物业管理、餐饮服务、班车服务及安保服务框架合同》,公司拟向久立物业采购物业管理、餐饮、班车及安保服务,预计金额不超过3,200万元。该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第一、本公司向久立物业购买的劳务范围包括门卫、绿化养护、道路与办公楼日常保洁、员工餐饮、班车费及安保服务费等日常服务,具体按服务内容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约定服务项目、范围、标准等条款。该等条款一经双方约定,即构成该合同之组成部分;
第二、定价政策:久立物业为本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餐饮、班车及安保服务,采用市场价格定价,即同等条件下,久立物业提供给本公司的价格或条件不应偏离其提供给第三方同样劳务的价格或条件;
第三、结算方式:以开具的物业服务费、餐饮、班车及安保服务费发票为依据,按月结算费用,当月结清。
(4)公司向嘉翔精密采购工模具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2023年12月30日,公司与嘉翔精密签署《采购框架合同》,向嘉翔精密采购工模具(高速冷轧、冷拔管机用),预计金额不超过3,500万元。该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第一、本公司与嘉翔精密就每一批次以书面订单的形式约定具体的品名、规格、数量、品质要求、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包装方式、运输方式等条款。该条款一经双方约定,即构成该合同之组成部分;
第二、定价政策:本公司向嘉翔精密采购的产品,采用年度招标和平时询价进行比价,作为双方交易价格制定的标准;同等条件下,嘉翔精密提供给本公司的价格或条件不应偏离其提供给第三方同样货物的价格或条件;
第三、结算方式:本公司在收到嘉翔精密供应的工模具等产品并验收合格后,按月结算货款,30天支付,每季末付清。
(5)公司向永兴材料(包含控股子公司)采购货物、劳务及公辅设施费用分摊,以及销售特种合金产品和废不锈钢、加工电渣、锻打产品加工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2024年1月,公司与永兴材料(包含控股子公司)签署《购销及委托加工框架协议》,公司拟向永兴材料(包含控股子公司)采购不锈钢棒线材、委托加工钢锭(修磨或轧制)及分摊公辅设施费用,预计金额不超过120,320.00万元;公司拟向永兴材料(包含控股子公司)销售特种合金产品和废不锈钢,提供电渣、锻打产品加工服务,预计金额不超过7,500万元。该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第一、本公司将根据实际使用要求,确定最终采购的货物、规格型号、数量,并另行签订购销合同,有权按照本框架协议对永兴材料(包含控股子公司)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合金公司根据永兴材料(包含控股子公司)确认的加工工艺进行加工,保证依据本框架协议和经与永兴材料(包含控股子公司)确认的订单要求,及时提供高质量的产品。
第三、定价政策:本公司向永兴材料(包含控股子公司)采购或销售的产品价格以经各方确认的订单或购销合同所约定之价格为准。同等条件下,双方交易的价格或条件不应偏离与第三方交易同样产品的价格或条件。
第四、结算方式:双方应在每个自然月结束之日起5日内共同核对确认该月度采购情况及用水、电、气情况并书面确认并签署交易明细,在交易明细确定后5日支付货款,如各方签订的购销及委托加工合同另有约定,按照购销合同或订单执行。
(6)除公司向久立钢构采购钢结构及劳务、向久立建设采购零星维修改造工程、向久立物业采购物业管理劳务及员工餐饮服务、向嘉翔精密采购工模具、向永兴材料(包含控股子公司)采购不锈钢棒线材及劳务和永兴材料(包含控股子公司)向公司采购特种合金、废不锈钢及劳务的预计关联交易外的协议签署情况:
由于2024年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为持续性发生,每笔交易的金额不确定,因此对2024年度内有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测,与关联方根据市场和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具体合同待实际发生时再予以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辅助材料、采购、劳务、租赁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对《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所发生的,是合理、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2、监事会意见
公司预计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基于互利为基础开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预计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编号:2024-01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及时有效地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增强财务稳健性。
2、交易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2024年度外币订单为基础,公司拟定2024年度计划远期结售汇合约余额(含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余额)折人民币不超过15亿元,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境外业务收入(即外币订单)占比较高,外销结算币种采用美元、欧元及其他币种。受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及时有效地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2、交易额度:以公司2024年度外币订单为基础,公司拟定2024年度计划远期结售汇合约余额(含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余额)折人民币不超过15亿元,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衍生产品业务。所有业务均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4、交易期限:本次交易额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
2、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如操作人员在开展交易时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回款预测风险: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明确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实际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交易方案。
3、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机制和监控措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审批权限、操作要点和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公司在开展远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时,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4、公司将严格控制远期结售汇规模,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防范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
5、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及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五、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是一家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天健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纪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及联系人信息。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州久立永兴特种
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州久立永兴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金公司”)提供的部分担保到期,考虑到合金公司未来项目建设和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合金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2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事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024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州久立永兴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湖州久立永兴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5月23日
3、注册地址:湖州市霅水桥路618号8幢
4、法定代表人:李郑周
5、注册资本:38919.8642万人民币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高品质特种合金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合金公司68.5%股权,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合金公司31.5%股权。
9、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合金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4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经核查,合金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吴兴支行签署的担保协议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吴兴支行
2、被担保人:合金公司
3、保证额度:人民币3,200万元
4、保证期限:24个月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签署的担保协议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
2、被担保人:合金公司
3、保证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
4、保证期限:24个月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三)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署的担保协议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2、被担保人:合金公司
3、保证额度:人民币12,000万元
4、保证期限:24个月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合金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董事会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且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不设置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76,510.00万元(含本次新增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1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9,518.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40%。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亦未发生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州宝钛久立钛
焊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湖州宝钛久立钛焊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州宝钛久立钛焊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钛久立”)提供的担保已到期,为满足宝钛久立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公司拟为宝钛久立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事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024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州宝钛久立钛焊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宝钛久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湖州宝钛久立钛焊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担保,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湖州宝钛久立钛焊管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6月27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镇西集镇14幢2号
4、注册资本:45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李宏
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钛及钛合金焊接管、锆及锆合金焊接管、钛钢复合管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检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不锈钢焊接管加工;货物进出口;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9、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被担保方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0、关联关系图:
1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宝钛久立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4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2、经核查,宝钛久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
2、被担保人:宝钛久立
3、保证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
4、保证期限:24个月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宝钛久立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董事会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且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对其经营有充分的实际控制权,为保证上述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宝钛久立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公司为其担保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76,510.00万元(含本次新增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1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9,518.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40%。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亦未发生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业务
合同履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孙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议案》。为支持全资孙公司管线钢管销售的日常经营业务,公司拟为(以下简称“EBK”公司)签订的日常经营合同提供不超过3,000万欧元的业务合同履约担保,担保有限期限为自担保函出具之日起至2029年2月18日。上述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的金额以被担保方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本次为境外全资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此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德国北威州锡根市(Siegen)
4、主要办公地点: 12, 57223 Kreuztal
5、经营范围:生产油气开采、输送用的耐腐蚀耐高压管线钢管、复合钢管。
6、股权结构:被担保方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已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办理了相应的财产权交接手续,并取得对其实质控制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被担保方资产总额为230,624,171.73欧元,负债总额为211,820,247.48欧元,净资产为18,803,924.25欧元;2023年营业收入70,630,056.33欧元,净利润18,778,924.25欧元。
8、经核查,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正式出具担保函,具体条款以公司、全资孙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业务合同和担保函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EBK公司提供合同履约担保能够增强其对外业务合作的信用,有助于其业务的顺利开展,对其后续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EBK公司同时将对此项担保事项,以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以保障此项担保的安全性。
目前,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同时,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全资孙公司生产及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为EBK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23,310万元(按2024年4月17日的汇率换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76,510.00万元(含本次新增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1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9,518.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40%。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亦未发生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该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该解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且该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承租人仍应当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郑周先生、财务负责人章琳金女士、独立董事赵志毅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寿昊添先生。
为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2日(星期日)17: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历任独立董事郑万青、缪兰娟,在任独立董事赵志毅、柴晓岩、苏新建、杨萱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同时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上述述职报告及专项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2023年度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 行 专 户 存 储 和 使 用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周志江、李郑周、王长城、周宇宾4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并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借贷计划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现阶段的生产经营相关资金需求,为了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以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为基础,公司拟定 2024年度计划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累计借入资金(含票据贴现、保函等融资)不超过 55亿元。
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进行借贷,融资金额与借贷期限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负责借贷具体业务的审批及签署等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及时有效地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2024年度外币订单为基础,预计与银行签订的远期结售汇合余额(含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余额)折人民币不超过15亿元,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就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出具了相关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州久立永兴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州久立永兴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州宝钛久立钛焊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州宝钛久立钛焊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履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履约提供担保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4: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
(七)出席对象:
1、在2024年5月15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4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八里店镇中兴大道1899号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上述提案6涉及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且不能委托其他股东代为表决。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提别提示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姚慧莹
联系电话:0572-2539041
传真号码:0572-2539799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中兴大道1899号
邮 编:313028
(二)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8” 投票简称:“久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 (个人 ),出席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 □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共3人)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转B34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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