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9 证券简称:张家港行 公告编号:2024-013 转债代码:128048 转债简称:张行转债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专项说明
(上接B377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2023年9月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已经整改完毕,不影响目前执业。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年报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经邀请招标选聘定价,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为88.8万元,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费为20.8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等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对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实施邀请招标,根据评审结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中标,公司拟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行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德勤华永进行了事前沟通,德勤华永对此无异议。由于本行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专业团队一直以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本议案须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
3.截至未来分配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若本公司总股本存在变动,本公司将按照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4.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本公司目前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内源性资本补充需求较大,为积极应对经济金融环境变化,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兼顾银行业资本监管趋严的要求等多方面因素。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就本公司审议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做出以下说明: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177,045.70万元。
本公司就2023年度利润提出如下分配方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按本公司(母公司)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704.57万元;
(二)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以及省联社相关要求,按本公司(母公司)当年税后利润的2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5,409.14万元;
(三)按本公司(母公司)当年税后利润的2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5,409.14万元;
(四)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监管机构要求及本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78,691.91万元,如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数为基数,拟分红的现金红利总额43,393.00万元,占归母净利润比24.28%,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本行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本行所属行业为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信贷及金融市场等业务的开展需要充足的资本金予以保障。在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下,潜在信用风险上升导致银行业整体信贷质量承压、业务竞争加剧、息差持续收窄,经营环境因素的改变对银行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本行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工作,不断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同时也积极顺应资本监管趋严要求,确保较高的资本充足水平及资本质量,从而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与水平。
(二)公司资金需求及预期收益情况
本行业务处于稳步发展时期,需要保留一定的净利润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保障我行资本充足支撑业务发展的能力,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充足的资本有利于本行持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更好地为投资者创造可持续回报。本行充分考虑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相关要求,顺应资本监管趋严的要求,增强我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分配后,剩余利润作为内生资本留存,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支撑我行资本充足率更好地维持在合理水平。
(三)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提交本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时,本行将按照有关监管要求,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的便利条件。同时,本行建立健全了多渠道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对外邮箱、互动易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本行还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本行将紧扣董事会和监管部门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健经营宗旨,围绕区域经济发展趋势,发挥自身优势,坚守“做小做散、支农支小”战略定位,以推进新三年发展规划为契机,秉持合规审慎经营理念,纵深推进数字化转型,持续强化风险防控,扎实推进“普惠深耕·赋能发展”系列工程,着力发展三大业务板块。做深普惠金融,打造情系本土、深耕当地的普惠精品银行;做强公司金融,打造振兴实体、赋能成长的政企伙伴银行;做专金融市场,打造高周转、轻资本的稳健投资银行,从而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和经营效益,推动本行高质量发展并实现自身企业价值的显著提升。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本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本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39 证券简称:张家港行 公告编号:2024-011
转债代码:128048 转债简称:张行转债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关联方存贷款业务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而关联方的资金需求取决于其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因此本行的关联方交易预计存在着不确定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日常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主要是本行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与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发生的贷款、承兑、贴现等常规业务。
2024年4月26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建红、季忠明、王义东、陈建兴、戚飞燕对其所关联的子议案回避表决。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洲悦酒店有限公司回避相关子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本行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行的日常银行业务,具体交易条款根据业务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及适用行业惯例,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定价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本行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授信类)如下:
1.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单位:万元
注[1]:净额是指扣除担保方式为全额保证金、国债质押、存单质押后的授信金额,下同;
注[2]: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计算授信余额时,可以扣除授信时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扣除以上额度后,全部关联方授信类交易预计额度净额占比、最大关联集团净额占比及最大单一关联方净额占比均符合监管限额要求。
2.存款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单位:万元
3.理财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单位:万元
4.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授信类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2.存款类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3.理财类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4.服务类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本行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均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超出年度预计额度部分已按有关规定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备案及审议,并披露相关信息;
注[3]:以上交易已按照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向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
注[4]-[5]:截止2023年末,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金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均已不属于本行关联方,以上数据均为其退出关联方名单前交易余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简介
(一)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1、基本情况: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彬,注册资本:45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1996年6月19日,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轧制设备配件、耐火材料制品、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制造,废钢收购、加工,本公司产品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许可证后经营)。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取得相应许可后经营)。承包境外冶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12,356,409.96万元,净资产2,441,753.02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6,596,359.72万元,净利润7,000.72万元(未经审计)。
江苏沙钢钢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施一新,注册资本:30,100万美元,成立时间:2002年7月15日,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钢压延加工产品及副产品、焦炭及其副产品、金属制品、耐火材料的生产与销售;废旧金属、物资的回收利用(不含危化品);废钢收购、加工;危险化学品生产(限煤焦油、粗苯、硫磺)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钢铁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境外冶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的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5,986,648.26万元,净资产2,372,786.36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6,732,679.14万元,净利润-1,411.69万元(未经审计)。
江苏沙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科,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2年9月2日,地址:锦丰镇沙钢大厦5楼,经营范围:食品销售(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煤炭购销;食用农产品批发;建材、钢材、金属材料及制品、汽车及零配件、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化妆品、纺织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2,279,729.16万元,净资产358,506.21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2,076,433.51万元,净利润9,837.45万元(未经审计)。
玖隆钢铁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季徽强,注册资本:112,800.17625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0年12月30日,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兴业路2号玖隆大厦(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玖隆物流园),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1),危险化学品(按许可证所列许可范围和经营方式)经营;仓储服务,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接受委托从事动产质押物监管,搬运装卸,钢材、金属材料及制品、五金交电、矿产品、焦炭、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化工原料及产品、建筑材料、纺织原料及产品、橡塑制品、木材购销,信息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收益,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415,523.46万元,净资产173,126.98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275,055.49万元,净利润6,609.03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玖隆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龚琰,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1年3月7日,地址:张家港锦丰镇兴业路2号玖隆大厦A3017(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玖隆物流园),经营范围:冶金原辅材料、冶金产品及相关副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材产品、矿渣微粉、五金机电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49,230.72万元,净资产810.85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122,691.57万元,净利润12.87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荣盛特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龙胜,注册资本:3,463.229万美元,成立时间:2003年1月3日,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经营范围:生产各种规格的低合金钢、普碳钢、优特钢,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901,710.99万元,净资产318,499.71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1,106,653.74万元,净利润-14,759.68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玖沙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龚琰,注册资本:2,8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4年2月18日,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兴业路2号玖隆大厦(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玖隆物流园),经营范围:钢材、金属材料及制品、焦炭、五金交电、矿产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品除外)、建筑材料、汽车零部件、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54,120.34万元,净资产2,661.61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182,609.54万元,净利润29.13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扬子江冷轧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施一新,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1年4月13日,地址:锦丰镇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沙钢科技大楼307室),经营范围:无取向硅钢卷、冷轧板(卷)、镀锌板(卷)、镀锡板(卷)、镀锡基板卷、冷硬板(卷)制造、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739,787.84万元,净资产398,407.13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711,153.51万元,净利润12,927.91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中美超薄带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施一新,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7年4月27日,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新华村4幢531室(沙钢四合院531室),经营范围:超薄带研发;热轧硅钢、热轧碳钢、热轧低合金钢、集装箱板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359,868.25万元,净资产122,914.66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155,827.64万元,净利润-7,519.89万元(未经审计)。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季永新,注册资本:219,382.5445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1999年9月28日,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大厦,经营范围:黑色金属产品的开发、冶炼、加工及销售;国内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取得相应许可后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3年12月末,总资产428,568.94万元,净资产426,097.53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41,715.60万元,净利润7,109.15万元(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是拥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该关联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关于关联法人定义之(三)的规定。同时,本行将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纳入自身的关联方进行管理。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张家港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1、基本情况:张家港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邵建芳,注册资本:164,55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1998年4月16日,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56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6月末,总资产10,004,724.06万元,净资产3,432,132.76万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270,793.71万元,净利润5,161.28万元(合并报表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东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余,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1年6月24日,地址:杨舍镇永安路950号,经营范围:城乡一体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实业投资、开发、收益;物业管理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材料、苗木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末,总资产1,351,265.95万元,净资产506,315.68万元,2023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131,046.55万元,净利润6,712.92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西水道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鲁平,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20年10月9日,地址:苏州市张家港市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西水道农田管理房,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产养殖;水产苗种生产;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粮食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谷物销售;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粮油仓储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末,总资产99,845.03万元,净资产23,497.23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138,585.56万元,净利润13,565.59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城投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向军,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9年5月31日,地址:杨舍镇沙洲西路36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日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服装服饰零售;母婴用品销售;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城市绿化管理;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末,总资产193,847.16万元,净资产106,100.65万元,2023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82,170.41万元,净利润4,554.61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暨阳湖开发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龙友,注册资本:63,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1年11月14日,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商业街区1号楼,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对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餐饮业、社会服务业的投资、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678,712.92万元,净资产462,246.08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4,196.98万元,净利润520.59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新沙洲生态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俞强,注册资本:2,8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21年2月4日,地址:苏州市张家港市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西水道农田管理房,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动物饲养;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餐饮服务;河道采砂;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餐饮管理;蔬菜种植;花卉种植;礼品花卉销售;园艺产品种植;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末,总资产20,138.32万元,净资产961.77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11,348.68万元,净利润519.14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长江生态保护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江山,注册资本:72,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1年4月15日,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0号国脉大厦9楼,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河道采砂;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资源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末,总资产396,410.26万元,净资产135,140.41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1,023.90万元,净利润7,285.99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暨阳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龙友,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3年5月29日,地址:杨舍镇暨阳湖生态园,经营范围:对旅游项目的投资;物业管理,游乐设施开发、经营(凡涉及行政项目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旅游纪念用品开发、销售,水产养殖;餐饮服务;食品销售(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会展礼仪服务;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末,总资产175,859.05万元,净资产79,127.44万元,2023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8,651.59万元,净利润1,062.98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沙洲湖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康,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4年1月6日,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一干河东路333号、335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美容服务;理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家宴服务;外卖递送服务;寄卖服务;服装服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棋牌室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洗烫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休闲观光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末,总资产7,247.22万元,净资产4,012.86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15,283.22万元,净利润594.36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国兵,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1998年1月5日,地址:杨舍镇永安路950号,经营范围:资产(资本)经营、房地产、实业投资、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4,427,573.27万元,净资产1,465,340.29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36,121.31万元,净利润1,489.69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金港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龙友,注册资本:89,885.9835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2年7月12日,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港城大道606号(创投大厦)B2701,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它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投资及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末,总资产123,981.40万元,净资产108,959.69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6,239.63万元,净利润2,048.35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晖,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1998年11月11日,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151号金城中银大厦B2201室、B2301室、B2401室,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的公有资产经营管理,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交通道路、水电气、市政设施)投资(涉及行政许可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投资咨询、金融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末,总资产1,391,121.25万元,净资产809,585.44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364.77万元,净利润2,755.05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康,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8年10月29日,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港城大道606号创投大厦B2601,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融资担保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末,总资产46,769.20万元,净资产35,642.45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2,367.98万元,净利润109.84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张家港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拥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该关联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关于关联法人定义之(三)的规定。同时,本行将张家港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纳入自身的关联方进行管理。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苏州洲悦酒店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1、基本情况:苏州洲悦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义东,注册资本:30,147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1998年10月9日,地址:苏州市十全街655号,经营范围:从事酒店经营(客房、餐饮)及提供相关配套服务;零售:预包装食品;卷烟、雪茄烟。销售:日用百货、工艺品(除金银饰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花卉;酒店管理;洗涤服务;提供游泳、健身相关的配套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末,总资产157,727.13万元,净资产156,651.47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10,501.51万元,净利润4,193.14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苏州洲悦酒店有限公司为拥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关于关联法人定义之(三)的规定。同时,本行将苏州洲悦酒店有限公司的关联方纳入自身的关联方进行管理。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张家港市市属工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1、基本情况:张家港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龙友,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1998年9月2日,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港城大道606号创投大厦B3101、B3201,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末,总资产198,177.06万元,净资产15,254.00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3,523.54万元,净利润2,028.01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张家港市市属工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向公司派出人员的法人股东。该关联人符合原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之(二)的规定。同时,本行将张家港市市属工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关联方纳入自身的关联方进行管理。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攀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1、基本情况:张家港万达薄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兴华,注册资本:23,38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3年1月17日,地址:江苏省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经营范围:生产镀锌薄板、冷轧薄板、氯化亚铁溶液,销售自产产品(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矿产品、钢材的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1月末,总资产482,176.28万元,净资产192,202.06万元,2023年1-11月,主营业务收入740,947.97万元,净利润2,789.37万元(未经审计)。
江苏华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兴华,注册资本:15,48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6年2月24日,地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华达路西侧1幢,经营范围:生产冷轧退火板卷、镀铝锌钢板,销售自产产品。钢材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1月末,总资产138,715.58万元,净资产60,177.30万元,2023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136,140.43万元,净利润1,544.05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公司原监事李兴华为攀华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四款关于关联法人定义的规定。同时,本行将攀华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纳入自身的关联方进行管理。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六)华友管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1、基本情况:华友管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玉琪,注册资本:7,016.563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5年9月28日,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旺西村金港大道西侧),经营范围:用于发电、石化等的合金管的进出口、批发及佣金代理以及上述产品的咨询、维修、售后服务等(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钢压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末,总资产39,645.73万元,净资产26,998.14万元,2023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48,514.91万元,净利润1,668.47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公司监事陈玉明近亲属为上述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关于关联法人定义之(四)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七)张家港保税区江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1、基本情况:张家港保税区江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霞,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2年4月18日,地址:张家港保税区新世纪广场2178室,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的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转口贸易,与贸易有关的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末,总资产36,489.67万元,净资产25,774.39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236,523.08万元,净利润801.76万元(未经审计)。
江苏万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兴荣,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1年4月15日,地址:张家港保税区长江润发国际大厦A座1305D室,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的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末,总资产8,713.80万元,净资产4,568.15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20,704.35万元,净利润49.92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公司原监事李兴华近亲属为上述公司实际控制人。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四款关于关联法人定义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八)张家港华益特种设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张家港华益特种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祁一民,注册资本:5,18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2年1月29日,地址:张家港市凤凰镇韩国工业园凤凰大道16号,经营范围:电站锅炉、工业锅炉、余热锅炉、燃煤注汽锅炉、锅炉辅机、锅炉部件、压力管道、压力容器、锅炉鳍片管、省煤器、热管、空预器弯管、锅炉配件、环保机械、冶金设备、金属结构件设计、制造、加工、销售;锅炉配件购销;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3年12月末,总资产10,384.21万元,净资产5,910.06万元,2023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6,253.37万元,净利润271.11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公司监事陈玉明近亲属为上述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关于关联法人之(四)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九)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立斌,注册资本:33,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1998年10月6日,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长兴路),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电子设备研发、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应用服务;信息服务;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计算机及软件、电子设备、现代办公用品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3年9月末,母公司总资产667,791.06万元,净资产523,284.60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117,549.76万元,净利润-4,770.64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季忠明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关于关联法人之(四)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预计与本行开展存款类、理财类关联交易,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方锦圣,注册资本:110,674.071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6年4月28日,地址:江苏省兴化市长安南路999号,经营范围: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办理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末,总资产6,890,748.27万元,净资产602,748.62万元,2023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283,312万元,净利润47,831.52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本行董事戚飞燕担任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关于关联法人定义之(四)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一)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树桐,注册资本:58,538.7264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1995年10月31日,地址:泰兴市国庆东路166号,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外汇业务,包括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以及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末,总资产4,764,787.17万元,净资产341,127.60万元,2023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209,817.09万元,净利润35,579.27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本行持有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含)以上股份,符合原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之(四)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二)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向东,注册资本:116,847.3421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5年1月7日,地址:太仓市娄东街道上海东路198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银行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3年12月末,总资产7,251,535.29万元,净资产615,724.97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292,651.45万元,净利润56,845.90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本行持有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符合原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之(四)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三)江苏东海张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江苏东海张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秦振中,注册资本:9,36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8年12月23日,地址:东海县牛山镇和平东路166号,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末,总资产132,441.43万元,净资产16,769.03万元,2023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7,790.84万元,净利润1,548.86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江苏东海张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控制的子公司,符合原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之(四)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四)寿光张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寿光张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景林,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8年11月11日,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广场街164号。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末,总资产328,305.35万元,净资产26,984.63万元,2023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19,346.97万元,净利润1,093.25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寿光张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控制的子公司,符合原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之(四)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五)关联自然人
关联自然人包括:
1、本行的董事、监事、总行高级管理人员及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其他可能产生利益转移的家庭成员;
2、本行分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兄弟姐妹;
3、本行的主要股东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自然人。
三、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行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在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审批及披露程序的前提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安排符合本行利益,也有利于提高本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执行效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损害本行股东利益,对本行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行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四、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行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平、客观的原则,对本行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行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该议案中新增的关联交易符合本行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本行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本行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39 证券简称:张家港行 公告编号:2024-007
转债代码:128048 转债简称:张行转债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十九楼会议室召开,以现场加视频会议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公司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孙伟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行长室202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本议案须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704.57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5,409.14万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5,409.14万元;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元(含税);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须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关联董事朱建红、季忠明、王义东、陈建兴、戚飞燕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授信类,合计341,000万元;存款类,合计280,000万元;理财类,合计15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建红回避表决。
2、张家港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授信类,合计230,000万元;存款类,合计290,000万元;理财类,合计10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季忠明回避表决。
3、苏州洲悦酒店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授信类,合计35,000万元;存款类,合计1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义东回避表决。
4、张家港市市属工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授信类,合计20,000 万元;存款类,合计2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建兴回避表决。
5、攀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授信类,合计79,000万元;存款类,合计2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华友管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授信类,合计40,000万元;存款类,合计5,000万元;理财类,合计2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张家港保税区江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授信类,合计37,400万元;存款类,合计7,000万元;理财类,合计1,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张家港华益特种设备有限公司, 授信类,合计4,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下转B37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