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30 B385版 作者: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2023

  年度报告摘要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229,632,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2,041,950股后的227,590,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主要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电机、风机、微特电机、驱动与控制器、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泵、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2)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冷柜电机、外转子风机、ECM电机、伺服电机。产品具有广泛的应用空间,冷柜电机、外转子风机、ECM电机主要应用于制冷、空调、通风等,并不断向储能、热泵、通信等领域拓展;伺服电机主要应用于工业自动化、机器人、纺织机械、数控机床等领域。

  (2)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

  微特电机是工业自动化、办公自动化、智能家居、武器装备自动化必不可少的关键基础机电组件。电机、风机、微特电机的用途非常广泛,几乎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随着世界经济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电机、风机、微特电机行业处于较快发展阶段。

  2)周期性特点

  电机、风机、微特电机的应用需求会受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行业已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优势。随着技术进步,应用范围更加广泛,节能、智能、绿色,产品迭代加快,仍处于较快发展的大周期中。

  3)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

  公司专注电机、风机、微特电机行业30多年。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拥有国家认可实验室、省级研发中心,参与《精密外转子轴流风机通用规范》《小功率电动机 第22部分:永磁无刷直流电动机试验方法》《电机在一般环境条件下使用的湿热试验要求》《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要求》《小功率永磁同步电动机试验方法》等国家标准的起草修订。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万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信托理财余额44,993.62万元,其中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理财产品余额40,751.66万元,本报告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0,375.83万元;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理财产品余额4,241.96万元,2022年度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350万元。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未来相关信托产品出现较大的影响回款预测的事项,则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也会发生相应变化,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何平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三位独立董事提交了《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9),《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结合目前盈利状况、经营性现金流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制定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该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4月制定)》。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完成备案之日止。

  2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2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5)。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22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特别说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兴中路365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9)《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别提示:上述议案10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3、议案6、议案8,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将进行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09:3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兴中路365号公司证券办公室

  4、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充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5、现场会议入场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13:30至14:50,经登记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持上述登记资料进行现场核对后方可入场。未经现场身份核对,不得进入股东大会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思昀

  联系电话:0571-86240688

  联系传真:0571-89165959

  联系邮箱:service36@wgmotor.com、service37@wgmotor.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兴中路365号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政编码:311199

  六、备查文件

  (下转B386版)

本版导读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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