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五监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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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513版)
3、特别提示: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半数以上审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及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可采取亲临公司、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 16:30前。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要求:(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出席现场会议。
2、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188号汽轮动力大厦
邮编:310022
电话:李晓阳(0571)85780438、王财华(0571)85784795
传真:(0571)85780433
邮箱:lixiaoyang@htc.cn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771”,投票简称为“杭汽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4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 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表决意见如下: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5、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投票指示,应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4-19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五次监事会于2024年4月18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8日在本公司汽轮动力大厦305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张维婕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桂雯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举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维婕委托监事谢雪晴现场主持。
与会者经审议后,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4)。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0、2024-21)。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会议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2)。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23年度末总股本1,175,444,400股扣除2023年12月因股权激励对象退休离职等原因已回购库存股434,803股,即以1,175,009,59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效果。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9)。
六、《关于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1)。
七、《关于2023年度资产损失核销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1)。
八、《关于2024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中短期理财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0)。
九、《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会议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6)。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4-23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现将2023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3年是公司推动“十四五”战略规划实施承上启下之年,也是推进转型升级关键之年。身处政策调控的行业环境,面对需求过剩的竞争格局,公司保持战略定力和耐心,展现出较强的韧性和活力,适应复杂的市场环境变化,最终达成了极具挑战的年度经营目标,为后续企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奠定了信心和基础。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战略引航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十四五”战略规划中期评估与调整,分解战略规划中期调整报告,提取11项绩效指标、22项战略任务,为后续战略落地做好铺垫。每月跟踪战略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出具季度战略绩效分析报告,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杭州启同,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有效保障企业战略实施。为做精做优主业、整合公司服务板块业务资源、顺利推进公司自主燃机研制工作,公司针对汽车销售公司股权、机械设备公司股权、自主燃机知识产权等进行评估和交易、明晰权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二)市场开拓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传统市场新突破。在电气化趋势持续深化、行业竞争明显加剧的局面下,公司承接汽轮机订单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与重点客户战略合作持续加深,抓住大型乙烯项目机遇,中石油吉林石化等7个乙烯项目全部中标。煤化工板块发挥标杆项目影响力,提升产品中标率,陆续承接新疆中泰、合盛硅业、金昌能化等多个项目。承接“双碳”政策实施以来的首个大型煤化工项目,囊获内蒙古宝丰煤制烯烃项目全部机组,成为大客户体系在煤化工领域的成功案例。集中精力做好优势产品目标客户,在优势省份获得持续稳定订单。灵活运用市场竞争策略,大电厂给水泵和引风机汽轮机市场占有率明显回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拳头”产品走出去,驱动业务在中东等地区收获颇丰,全年共生效11台套机组。沙特SABIC集团MTBE装置制冷压缩机组的成功落地,标志着中国制造的汽轮压缩机组首次成功登陆沙特本土炼化项目,为中国动力设备在中东高端市场开拓打开新局面。给水泵板块口碑效应逐渐显现,印尼市场全年中标10台套30万等级给水泵汽轮机。发电板块多点开花,全年承接海外项目12台套机组,版图扩充至塞浦路斯、叙利亚、墨西哥、科特迪瓦等市场。
(三)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打造基于机组全生命周期、涵盖各环节全方位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建成并投运巴基斯坦“本地化服务”示范区域。完成服务管理平台二期建设,实现系统信息链贯穿“大客户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整合状态监测、故障诊断、延寿评估等资源,推进“杭汽轮智慧运维中心”建设。建立客户回访、巡检以及培训管理机制;以用户需求为导向,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服务体系标准化。
报告期内,公司多方位开展精益设计、精益研发,完成12 项新产品项目开发,包括最大排汽型号的6.3㎡排汽塞浦路斯项目、超短交期康恒汉川项目等,完成亚临界机组、高速高效冷凝机组(AGK)的系列开发和应用。克服双缸双速、轴排和亚临界等机组开发挑战。技术准备不断适应数字化交付、个性化出厂资料市场要求,持续缩小新增外贸驱动市场设计执行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科研项目管理,提高成果转化率,共立项科研攻关37项、验收41项;获得授权发明专利6 件,实用新型12 件,软件著作权5 件。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组织申报浙江省工业汽轮机转子动力学研究重点实验室、技术领航雄鹰企业。2023 年度公司获浙江省“尖兵”项目2 项、浙江省科技进步一、二等奖各1项,中国机械工业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
报告期内,公司燃机研制实现新突破。全面完成自主燃机压气机整机试验,获得一系列关键数据,是国内首个成功的民用燃机压气机整机试验;顺利完成燃烧室全温全压试验,是国内首次在自主重型燃机全尺寸燃烧室开展掺氢比例超过20%的试验;完成半物理试验室一期仿真试验,有序开展整机试验前期准备工作;汇聚外部优势资源,有序推进自主燃机整机与热端部件加工制造,完成转子首次装配和整机总装。
(四)管理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以ERP项目落地、市级“未来工厂”建设与认定为抓手,不断提升公司数字化、集成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改进和优化MES/PLM/OA 以及财务费用管理系统等平台;全面推进 5G+数字化工厂建设,在各车间部署67 台工位机,显著提高车间数字化水平;完成数据驾驶舱平台开发,开展基地 3D 虚拟工厂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制考核,优化各被考核主体的考核指标体系,实现各部门考核方式科学化、考核导向系统化、考核指标个性化、协议内容精细化。以改善项目为抓手推进精益改善,全年申报注册精益改善项目30 项,验收项目24 项。在工业透平研究院、制造部等10个部门开展部门精益管理指标考评工作,促进各部门精益管理能力提升。充分总结精益1.0工作成果,多维度构建形成精益2.0系统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以人才“选、用、育、留”为着眼点,不断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效能。推进全员绩效管理,公司94%基层员工参与年度全员绩效考核及结果评定;围绕公司转型战略导向,完成《2023年-2028 年中长期人力资源配置规划报告》。公司坚持“党建引领、服务中心、全员参与、持续改善、激励导向”工作原则,编写《文化入制指导意见》,全面提升企业文化软实力。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依法履职情况
(一)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1、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组织召开7次董事会。董事会按规定审议投资西部动力、为新能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申请银行授信、放弃西部动力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转让汽车销售公司股权、收购机械设备公司股权、燃机无形资产独占许可等交易事项。并审议了资产减值、资产核销、利润分配、续聘会计所、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回购注销股份、变更公司英文名称、修改章程、修订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独立董事监事津贴、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修订内部控制手册、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解除限售等议案。
具体董事会召开及审议事项详见附件。
2、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勤勉尽责,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具体履职情况详见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设立审计、薪酬、战略、提名等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7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在与审计机构沟通、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及其他重大财务事项方面发挥了专业作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薪酬考核办法及考核结算情况,讨论形成董事、高管的具体薪酬方案,并对公司股权激励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和发表意见;提名委员会对拟任高管人员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
(二)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为持续完善公司高管薪酬考核,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以及依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及时修订。
公司持续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战略管控和规范运作管理,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审核控股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定期召开子公司财务规范运作会议,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不断完善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和内控管理,有效提升上市公司整体规范运作管理水平。
(三)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做好内幕信息流转管控
2023年,公司共计披露公告96个,信息披露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要求,合规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制订并有效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强化内幕信息泄露的责任追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人员在实际开展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制度要求,控制内幕信息传递范围。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书面提醒相关人员做好保密并签署保密承诺,并由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签字确认后向深圳交易所报备。
(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确实保障投资者权益
公司为投资者提供便利的交流平台,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提问,并通过日常的电话接听、邮件回复等方式积极解答投资者关心的事项。注重舆情监控,了解投资者和资本市场以及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和评价,及时向管理层报告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事项。公司参加深交所组织的国资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向投资者展示公司发展新面貌,与投资者建立良好互动关系。
(五)有效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实施稳健的分红政策
2023年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3次,审议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重大治理事项。董事会及时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实施完成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开展的各项工作。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完成2022年度权益分派,以 2022 年度末总股本 980,179,980股扣除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库存股 111,800 股及 2022 年 12 月因股权激励对象退休和离职等原因注销股本 531,180 股,即以 979,537,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送红股 2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来发展展望
2024年,在坚定执行“十四五”战略规划和延续2023 年总体经营思路的基础上,公司核心围绕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落地,提出“降本增效、精益提升、聚焦文化、服务转型”的工作方针,对2024年度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聚焦四大任务,汇聚高质量发展合力
燃机研制。按照自主燃机研制工作计划进度要求,重点推进整机试验能力建设、半物理二期试验、自主运维技术开发等工作,启动自主燃机运转试验。
能源转型。集中精力打造新能源业务平台,尽早推出低碳热电厂智慧化运行与维护系统,从能源数智化上做优做强现有产业,从能源综合低碳装备化上壮大产业链。加速SGT系列燃机技术、售后国产化进度,提升工程化能力,拓展工程业务市场范围,争取实现燃机业务和工程业务融合发展。
转型提速。整合全集团服务资源,搭建公司服务中心组织框架和管理模式,定位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业务核心。持续推进“双框架”落地,重点聚焦扩大客户覆盖面、丰富数据量、推动客户平台上线运行、向工程板块延伸等工作。持续推进“全生命周期管理”大服务框架数字化工程建设,建立并维护客户沟通渠道,提升客户体验与粘性,逐步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的全生命周期服务。
深化改革。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核心业务,加强董事会建设、完善科技型企业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构建多层次、多通道、高质量的人才“选用育留”体系。强化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健全薪酬管理体系。
(二)、立足三大业务板块,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
深挖市场潜力。继续强化绕前销售力度,多渠道获取项目信息,采用灵活多变、平衡兼顾的价格联动策略,维护公司利润水平和市场价格平衡。以大客户管理体系推进为主脉络,充分发挥大客户体系优势,进一步巩固和提高背压发电、给水泵引风机、核心驱动市场的占有率,筑牢公司市场基石。做好海外热点、重点市场布局及“本地化”管理,加快海外市场拓展步伐,加大海外市场的投入和支持,优化海外项目执行管理,提高海外市场服务效能。
强化技术引领。秉持发展理念、高质量推进技术和产品开发,重视汽轮机产品智能化轻量化提升,加快汽轮机3D扭叶片科研项目和铸造木模模块化应用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公司重点项目机组、新产品研发设计,研发拓展大型乙烯装置用汽轮机、深入研究推广亚临界机组、布局开发空冷发电产品。
聚焦产销衔接。贯彻“所产均所需,所需均已产”精益化理念,重点关注产出有效性、用户真实需求识别,进一步确保产出有效性。2024年要紧紧围绕“精心、精准、精益、精品”的四精要求,持续做好组织、实施、协调、服务及产销衔接管理,全面完成生产任务。围绕客户需求、减少资源浪费,推进柔性计调一体化拉动式管理模式,提升生产正向计划管控能力。
(三)、推进三大工程,优化组织运营效能
数字化建设。做好PLM、MES、CRM、SRM 等业务系统改造提升,适时启动ERP 二期建设。优化大数据管理和应用,包括云平台运维管控、数据分析展示大屏,围绕数据仓建设,切实提升基础管理数据采集与分析运用,帮助决策能力提升,用数据要素向管理要效益。
深入精益2.0。运行全价值链思维,聚焦系统性、流程性改善,打造制造全流程精益化;探索数字化方法驱动精益持续改善,推动精益化到智能化。对标市场,打造具有成本竞争力、响应能力强和高效能运行的杭汽轮精益管理体系。
智能提升。继续完善数字化工厂建设,规划未来5年智能制造提升工程建设总体方案。制造基地实现运营情况、能耗情况、设备承载、安全管理等信息全面亮屏,逐步利用信息化大数据开展分析提升工作。对标一流企业,继续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研究,打造智能化生产车间。
(四)、对标世界一流,提升业务支撑能力
强化顶层设计。以持续改革为战略落地核心保障,实现集团公司与各分子公司资源有机结合,确保各分子公司、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开展的新能源业务保持战略协同。围绕“服务转型与走出去”战略做好转型规划,在资源共享、促销互助、签约模式等方面深入推进“一体化发展”策略。以创建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为抓手,优化组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持续提升考核的科学性、有效性。
对标一流标准。提高对行业标准的更深层次理解和运用,结合海外项目分布情况,打造适应国际化需要的海外订单执行能力与机制,提升现有人员资质能力、优化检验设备的校准体系,积极应对大面积外贸机组标准高、任务重的生产要求。以现场机组问题为输入,推动以问题为导向的内审工作;结合体系管理输出问题,运用精益思维提升价值创造。
突出价值创造。持续畅通员工结构调整和职业发展“双通道”,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坚持价值创造导向,持续加大绩效考核力度、落实绩效结果应用,保障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进一步提升薪酬激励效能。结合人才建设目标,优化人才考核及激励方案,激发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整体规范运作管理水平,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公司投资价值。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建设,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切实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将切实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继续坚持诚信、勤勉、积极、扎实地开展工作,保持定力、聚焦核心业务,坚持创新驱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推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并将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助推产业发展,为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为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2023年度董事会召开及审议事项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4-24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及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规定组织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共计召开6次监事会,主要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资产减值核销、委托理财、监事会换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等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发挥监事会应有的监督作用。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事项情况详见附件。
二、报告期内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依法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策过程,特别是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是否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等事项进行认真监督。通过参加上述会议,监事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各项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情况,与公司股东、董事及经营管理层能够及时有效的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发现公司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公司监事在参会过程中认真履行职权,对会议审议事项和决策程序进行有效监督,对公司的经营风险和合规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公司监事会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1、经营活动监督
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董事会各次会议,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实施监督。对公司经营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情况,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2、财务活动监督
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是监事会的工作重点,公司监事会在财务活动监督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督促公司根据《会计法》和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议,对公司财务活动状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公司特点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促进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3、管理层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监事会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能的同时,督促其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公司董事、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其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治理活动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纪守法,没有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
4、内幕信息管理监督
监事会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接触公司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公平、公开。报告期内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违反规定内幕交易的情形。
四、报告期内监事会就公司有关事项的简要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与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对202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对公司定期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效果。
3、对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相关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调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益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将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满足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5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9,254,045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4-30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用闲置资金
进行中短期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收益,增加股东回报,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年资金使用情况及现金理财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中短期理财产品。
公司将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技改扩建和战略投资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有效控制资金风险,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实施现金理财。投资的理财品种仅限于固定收益性、保本保息或非保本保息的中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及低风险有足够保障措施的信托产品。投资理财的资金不得超过13亿元,理财产品的期限一般不超1年。
2、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中短期理财的议案》,经会议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22%。该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项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资金来源
必须以公司自有资金作为投资理财资金来源,不得使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从事投资理财。
2、投资标的
投资的理财品种仅限于固定收益性、保本保息或非保本保息的中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及低风险有足够保障措施的信托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开展投资理财的资金不得超过13亿元,在2024年度期间发生的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不得超过13亿元。
理财产品的期限一般不超1年。此次委托理财的授权权限为1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时起算。
4、投资要求
(1)不在证券市场从事期权、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也不从事以利率、汇率、期指等金融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委托理财业务。
(2)在确定委托理财项目的投资品种、性质及期限时,坚持适度分散原则,并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避免投资过于集中而加大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3)委托理财受托金融机构原则上不超过12家,其中银行机构不超过10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超过2家。
(4)公司应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在对市场风险事先进行充分识别和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投资理财计划和方案。在投资理财方案中,应落实好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及责任人。同时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视公司现金流情况作出理财产品赎回的安排。
5、风险管控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在授权额度内行使该等投资决策,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相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投资资产进行检查,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四、备查文件
1、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4-31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和九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准备情况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度资产损失核销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和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2023年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43,090,709.7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① :“其他增加”是因合并范围变更转入西部动力公司。
注② :“出表减少”是本期初纳入合并范围的杭州汽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期末因股权转让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本次核销资产的范围和金额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金融工具预期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为: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2.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1)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2) 长期应收款的逾期时间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长期应收款逾期时间自款项实际逾期的月份起算。
3.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为: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为: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增加43,090,709.72元。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资产核销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一)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为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二)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资产核销依据充分,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对相关资产的核销。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会计处理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九届五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4-34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斌辞去董事长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郑斌先生辞去董事、董事长职务的报告。因即将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为做好工作交接,顺利开展公司治理活动,郑斌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郑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郑斌先生将继续在本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郑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万股,郑斌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后,其所持的公司股份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个人承诺继续锁定。
郑斌先生自2014年担任公司董事长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聚焦主业,改革创新。面对行业寒冬,以前瞻性的战略眼光和坚定的决心,带领杭汽轮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步前行,通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有效提升团队凝聚力,公司各项经济指标连年取得新突破,综合竞争力始终保持行业领先地位。郑斌先生始终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中心,大力推动技术创新,积极谋划转型升级,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为公司实现持续稳健和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司董事会对郑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4-35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8 日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因即将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郑斌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经营决策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控股股东杭州汽轮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李秉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次增补董事事项尚需提交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候选人李秉海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秉海先生,198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2005年8月至2010年3月就职于杭州机床集团,历任制造部经理助理、制造部副经理。2010年3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合同管理处市场科科长,合同管理处副处长、处长,静子车间主任,制造基地管委会主任,制造部部长;2022年5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5.6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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