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4-027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接B517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7,281,513.09元,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为人民币164,737,294.80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并综合考虑2024年经营发展需要和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临2024-025)。
五、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客户所购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完毕之日止。授权期限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临2024-026)。
六、审议通过《公司确认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公司关联董事齐战勇先生、苗传斌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董事陈文女士,独立董事张一弛先生、宋建波女士和尹志强先生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三位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赞同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4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4-027)。
七、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暨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暨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后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十一、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4-028)。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一弛、伏军、宋建波)。
十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作为特别决议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文件的公告》(临2024-02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文件的公告》(临2024-029)。
十六、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北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北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广通信”)拟采用流动资金贷款方式解决流动资金缺口,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含),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担保方式为该项目土地、房产及在建工程抵押。本次北广通信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有助于北广通信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和更好地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北广通信结构化融资安排以及长远战略规划。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贷款事项并授权公司及北广通信管理层洽谈上述事项、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
十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公司确认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10、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1、审议《公司更换监事的议案》;
12、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一弛、伏军、宋建波)。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32)。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确认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认为: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制定的,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确认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齐战勇先生、苗传斌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陈文女士,独立董事张一弛先生、宋建波女士、尹志强先生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
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2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13,921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劲松
主营业务: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视听类、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器件类、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通电子类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出租、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
北京电控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多家子公司因已入驻公司开发的科技产业园区,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物业租赁、销售及购买商品等业务往来,构成关联交易。
北京电控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元
(2)名称:北京正东电子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东电子”)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四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6,552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勇利
主营业务:火力发电、电力供应;蒸汽热水生产和供应;工业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制造动力线路设备、管道;互联网信息服务;供电业务;动力线路设备、管道、仪表的安装、检修、设计、调试;动力设备及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及压力容器监测服务(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范围应由该下属企业经营);北京地区用电系统高压电气设备修后试验(10KV及以下);创意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会;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技术进出口;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正东电子为北京电控的全资子公司。
(3)名称: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东微电子”)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西八间房
注册资本:人民币119,910.4111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劲松
主营业务:制造、加工半导体器件;设计、销售半导体器件及其应用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
燕东微电子为北京电控的控股子公司。
(4)名称: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益泰集团”)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6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14,381.33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德友
主营业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出租办公用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益泰集团为北京电控的全资子公司。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电控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北京电控是公司关联法人。正东电子、燕东微电子及益泰集团为北京电控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正东电子、燕东微电子及益泰集团是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履约能力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分别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公司与关联方的相关协议,将本着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经与各关联方协商,在房屋租赁、物业服务、运维服务等各项服务项目上以政府指导价及市场价格为基础签署,交易双方将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为基准,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未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预计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属于正常的交易行为。以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4-028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度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周百鸣,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施涛,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兴宏,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见下表: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7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35.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0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4-029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公司章程》及
部分内控制度文件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文件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作为特别决议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修订部分内控制度文件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持公司内控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的一致性,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编号:临2024-030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王爱清先生主持会议,出席会议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7,281,513.09元,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为人民币164,737,294.80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并综合考虑2024年经营发展需要和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此项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议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项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更换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爱清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爱清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王爱清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王爱清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监事会主席职责。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安立红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接替王爱清先生的职务,任期与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保持一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电子城 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临2024-031)。
六、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议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4-031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辞职情况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监事会主席王爱清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王爱清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爱清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王爱清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监事之前,王爱清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监事会主席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爱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王爱清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王爱清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监事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更换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安立红先生为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8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安立红先生简历:
安立红,男,1967年4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高级工程师,哈尔滨理工大学学士。曾任北京北电科林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北京市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党支部副书记、主任;本公司副总裁。现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专职外派监事会主席。
除上述任职情况,安立红先生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监事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2024-032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2、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一弛、伏军、宋建波),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临 2024-024 、2024-025、2024-026、2024-027、2024-028、2024-029、2024-030、2024-031号”公告。上述公告均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北京电控久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24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6号院5号楼1508室
联系电话:010-58833515 联系传真:010-58833599
联 系 人:公司证券管理部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4-025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7,281,513.09元,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为人民币164,737,294.80元。经董事会决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并综合考虑2024年经营发展需要和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保障了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4-026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
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
● 被担保人:购买公司及子公司开发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
● 担保事项及本次担保金额:授权担保人为上述购房客户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为满足房地产业务的需要,按照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
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是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根据相关的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开发企业在完成项目交付使用后,需督促办理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配合银行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等文件,在相关文件办妥并交银行收执前,开发商必须为该等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系购买公司及子公司开发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阶段性担保;
(二)担保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客户所购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完毕之日止;
(三)担保金额: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
(四)其他具体内容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有利于加快相关开发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推动公司及子公司相关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219,778.3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38%,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131,926.9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04%;公司对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担保总额为87,851.39万元人民币,均是为购房客户提供的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