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接B439版)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86号
法定代表人:郑海龙
注册资本:208000万元
经营范围:食盐、原盐及各类盐类产品的加工、包装、销售。实业投资,化工产品、机械、电力、种植、养殖产品的开发、制造、加工、销售,日用百货、洗涤用品、化妆品、粮油、食品、调味品、厨房用品、保健用品、工艺品、灯、纸制品、文化办公用品等产品的生产、销售,建筑勘探设计,国内外贸易,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交通运输、广告经营业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二)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张家港市金港镇保税区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南海路1号
法定代表人:胡波
注册资本:95236.4646万元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化肥生产(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煤炭销售;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化肥、自产蒸汽和热水、工业盐;压力管道设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本公司监事卢龙先生担任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秘。
3、履约能力分析: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与苏盐集团及其控制企业的食盐业务,按照《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改革过渡期间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印发〈江苏省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苏盐改办[2017]4号)等相关通知精神,交易价格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进行确定。
(二)公司与苏盐集团及其控制企业的其它各项产品交易,以及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盐产品业务,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市场价格执行。交易双方随时收集交易商品市场价格信息,进行跟踪反馈,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1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吴旭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因公务原因,王海青女士、成志明先生(独立董事)无法出席现场会议,分别委托戴奇鸣先生、沈红女士(独立董事)代为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25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781,968,869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32,336,769.33元(含税),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5.01%。2023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由于三名委员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董事会议审议;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预算编制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公司将按照生产经营计划,与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企业、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交易的定价方法遵循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市场定价规则,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任何依赖。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应回避表决。
此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与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海青女士、戴奇鸣先生、郭建森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授予各子公司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调整后的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委员:吴旭峰(召集人)、王海青、戴奇鸣、宋亚辉、郭建森
二、提名委员会
委员:宋亚辉(召集人)、吴旭峰、戴奇鸣、沈 红、成志明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成志明(召集人)、王海青、吴旭峰、宋亚辉、沈 红
四、审计委员会
委员:沈 红(召集人)、成志明、宋亚辉、肖立松、郭建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投资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5月23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19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1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同阳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对《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3)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4)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对公司该分配预案无异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预算编制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一致认为:(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2023年度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认为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价格是公允的,有利于稳定客户和生产经营,同时也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需要,有利于公司获得稳定收益来源,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2024年公司将按照生产经营计划,与江苏省盐业集团及其控制企业、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相关交易的定价方法遵循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市场定价规则,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任何依赖。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王海青女士、戴奇鸣先生、郭建森先生均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27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料、产品等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 交易品种及场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的纯碱期货、动力煤期货,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的焦炭期货。
● 交易金额: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部分规避价格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市场、资金、技术、内部控制、信用和政策等相关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主营食盐、工业盐、纯碱业务,近年受国际国内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和市场供需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产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了较大风险。运用期货工具发现价格走势并进行风险管理,对公司把握市场节奏、指导采购和销售业务、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料、产品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为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的纯碱期货、动力煤期货,以及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的焦炭期货。
(五)交易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了有效规避原料、产品等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同时期货套期保值需要对价格走势做出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可能造成期货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信用风险: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出现违约,进而无法完善交易或进行交割,从而带来风险。
6、政策风险: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交易,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7、持仓风险: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交易所对单一客户的全市场持仓有不同的限制,可能会出现持仓不合规造成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资金。
3、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同时甄选合格的期货经纪公司,保证交易渠道的畅通。
4、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了套保方案的具体审批权限,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等措施进行控制,按照相关制度下达操作指令,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造成的操作风险。
5、加强对商品价格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6、密切关注国家及行业监管机构的相关政策,紧跟市场,及时合理的调整套期保值方案与思路,最大限度降低市场政策风险。
7、关注临近节点的仓位调整,或提前进行套保额度申请,避免出现持仓不合规造成损失。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部分规避和防范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28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化工》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价格含税)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煤炭采购均价965.47元/吨,较同期减少344.71元/吨,同比下降26.31%。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29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3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3日
至2024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1、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00(即8.01、8.02)、9、10、11、12
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00(即8.01、8.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书面回执(详见附件2)及前述文件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苏盐井神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留有效联系方式。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海棠大道18号,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 人: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17-87036988
传 真:0517-87036988
邮 编:223200
电子邮箱:jsgfzqb@126.com。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注:
1、如为自然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自然人股东姓名;如为法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法人股东名称;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4年5月20日前送达本公司证券法务部;
4、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 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