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一季度报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30 B447版 作者:

  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24-025

  2024

  第一季度报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訚林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訚林因被采取留置措施缺席本次会议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除訚林之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訚林因被采取留置措施缺席本次会议无法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高级管理人员訚林因被采取留置措施缺席本次会议无法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利润表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桂林罗山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桂林罗山湖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事宜:

  桂林罗山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桂林罗山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

  桂林罗山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临桂区法院”)当日出具的(2024)桂0312民初3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该生效证明内容如下:

  “本院关于原告桂林罗山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桂林罗山湖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的(2024)桂0312民初323号判决书,已于2024年4月1日发生法律效力。”

  临桂区法院作出的上述合同纠纷案的判决如下:

  一、被告桂林罗山湖集团有限公司返还征地款6,775,200元给原告桂林罗山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二、被告桂林罗山湖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损失(以6,775,200元为基数,自2015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5%计算至实际全部返还之日止,其中暂计至2024年1月3日为3,053,480.55元)给原告桂林罗山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上述判决已生效,鉴于桂林罗山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前期已对上述征地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判决如能得到全额执行,将转回之前计提的坏账准备,并确认收到的利息收入,这将增加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88万元。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判决生效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申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小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丽华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申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小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丽华

  2、合并利润表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3月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申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小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丽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3月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申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小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丽华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24-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4日以书面或电子文件的方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0人),缺席董事1人。董事、副总裁訚林先生因被采取留置措施缺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经通讯表决,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经通讯表决,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5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经通讯表决,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意见(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24-026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为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10年,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2023年5月4日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审计机构的批复》,公司2024年度需按规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4.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024年4月上旬,公司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标单位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31名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杨红青

  杨红青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起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涛

  王涛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起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郭幼英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郭幼英。郭幼英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起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郭幼英和项目合伙人杨红青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涛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杨红青、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幼英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5年,2023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10年,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2023年5月4日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审计机构的批复》,公司2024年度需按规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该事项且对此无异议。目前,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格证书、诚信记录等材料进行了审核,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记录良好。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

  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中标通知书。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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