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30 B559版 作者: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4-033

  2023

  年度报告摘要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09,934,77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保健食品(包含保健食品原料和保健食品终端产品)和饲料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保健食品原料、饲料添加剂业务所属行业为“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C1495),公司保健食品终端产品业务所属行业为“保健食品制造”(C1492)。其中,保健食品原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主要在境内进行,均为全球竞争产品,出口比例较高;保健食品终端产品生产、销售和品牌运营主要在境外进行。

  公司保健食品原料产品包括辅酶Q10、DHA、ARA、维生素K、纳豆激酶、PQQ、NMN系列产品等;公司生产的饲料添加剂包括维生素A、维生素D等。此外,公司亦生产吡喹酮、丙氨酰谷氨酰胺、奥拉西坦等医药原料,可用于血吸虫病、囊虫病等的治疗和预防、肠外营养、脑损伤及引起的神经功能缺失、记忆与智能障碍的治疗。

  在保健食品终端领域,公司主要拥有Doctor's Best、Zipfizz两大品牌,自有生产工厂VB提供胶囊、片剂和粉剂的生产加工服务。

  Doctor’s Best多特倍斯位居美国备受欢迎和尊敬的营养补充剂品牌行列,已成为北美膳食补充剂行业为数不多销售额超亿美元的俱乐部成员,基本覆盖全美线上、线下主要销售渠道。作为全品类全年龄段营养保健食品公司,旗下拥有超过300种产品,辅酶Q10、氨糖软骨素、高吸收100%螯合甘氨酸镁片、维生素D3、K2等产品销量更是常年位于iHerb、Amazon等国际电商平台前列。Zipfizz是美国Costco、Sam’s Club等大型零售商超的热销明星品牌,品牌销量位列美国Costco药品类目前五。公司已完成引进海外热销的功能性饮品品牌Zipfizz进入国内销售。

  公司已覆盖保健食品上游原料供应、中游制剂生产、下游品牌运营及渠道布局等各个环节,是保健食品全产业链公司。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7月13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拟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82,375.38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2023年8月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4-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上午在厦门市海沧区公司五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获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到九人,实际参加表决人数九人。公司监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认真审阅《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等资料,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与《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王大宏先生、王肖健先生、宗耕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斌先生代表公司经营管理层所作的工作报告,认为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管理层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和公司整体运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0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0%,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50%。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59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25%,基本每股收益0.45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3.5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9.25亿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962,184.59元,母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22,475,022.75元,扣除2023年度已实施2022年度的分配方案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1,986,954.20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78,525,883.96元。

  公司拟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9,934,7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后,同意计提2023年度各项资产减值金额1,828.67万元,本次资产核销金额840.85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资产核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及资产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八、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激励方案的议案》

  同意以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确认的净利润分段按不同比例计提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激励奖励,具体为:1)低于人民币1亿元以下,不予计提;2)1亿-2亿元部分,按照1%的比例计提;3)2亿-3亿元部分,按照2%的比例计提;4)3亿元以上部分,按照3%的比例计提。授权董事长江斌先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各管理人员工作业绩表现制订具体方案并负责在2025年度实施分配。

  九、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50亿元,具体如下: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权董事长江斌先生及其授权代表人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同时,授权管理层确定该所的报酬并与其签订委托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收益,同时有效控制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银行、信托、证券等专业理财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二、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大宏先生、王肖健先生和宗耕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王大宏先生、王肖健先生、宗耕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十三、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四、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编制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五、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5月22日下午2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4-039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 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29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为更好的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及信函应在2024年5月21日16: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 登记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 登记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299号公司四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 联系方式:

  电话:0592-3781760.

  传真:0592-6515151

  邮编:361028

  联系人:林洁

  电子邮箱:jie.lin@kingdomway.com

  特此通知。

  附: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2626

  2. 投票简称:金达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4年5月16日,本人/本公司(即委托人)持有贵公司人民币普通股________股。本人/本公司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贵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未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实行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对委托的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特此确认!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或公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下转B560版)

本版导读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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