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4-015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接B561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执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原则及披露要求;
2、明确企业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界定、范围以及披露要求;
3、完善对于租赁准则中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要求。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2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199号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双K楼20楼董事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2日
至2024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指定媒体进行披露。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柯建东及其控制的宁波森纳投资有限公司、宁波申宏投资有限公司、其一致行动人鲁忠耿、黄朝霞、公司董事姚玉明、王祝青、叶方之应对议案6回避表决;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对议案9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登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199号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信函、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信函、电子邮件中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股东账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参会人员需于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
(二)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叶方之
联系电话:0574-87562290
传真:0574-87562271
电子邮箱:dmb@kelichina.com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199号
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4-008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19年7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279号文《关于核准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总量为29,850,114.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9.8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1,927,760.6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1,827,382.91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7月31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31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3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
注: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文“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募集资金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文“三、(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及执行情况
2019年7月24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分别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了优化银企合作关系,更加规范、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原开立在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注销,并将前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余额分别转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新设立的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日,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约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对应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531,377.66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8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81,613,305.53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327号《关于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019年8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原材料、设备采购、基建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公司一般账户。
2023年等额置换使用自有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高精度传感器及配套高端仪表生产项目货款3,801,797.37元,支付干粉砂浆行业第三方系统服务项目货款263,960.00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决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年度,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实现的收益总额为698,291.1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已全部按期赎回,公司不存在到期未赎回的现金管理情形。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高精度传感器及配套高端仪表生产项目”“称重物联网项目”结项,将“干粉砂浆行业第三方系统服务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7,903.62万元(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年度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9,475,793.90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高精度传感器及配套高端仪表生产项目”“称重物联网项目”结项,将“干粉砂浆行业第三方系统服务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7,903.62万元(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已将相应账户余额(含利息收入)合计人民币7,947.58万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对应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 万元
注1: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干粉砂浆行业第三方系统服务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高精度传感器及配套高端仪表生产项目”已结项。根据项目规划,该项目达产后正常经营年份实现年均销售收入为38,000万元、年均净利润为7,140万元,该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1,830.38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3:截至2023年12月31日,“称重物联网项目”已结项。根据项目规划,该项目达产后正常经营年份实现年均销售收入为25,620万元、年均净利润为6,787万元,该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835.46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4-011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7日(星期五)下午 13:00-14: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0日(星期五)至05月1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mb@kelichina.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17日下午13:00-14:3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7日下午13:00-14: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柯建东
董事会秘书:叶方之
财务总监:柴小飞
独立董事:张保柱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17日 下午 13:00-14: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0日(星期五) 至05月1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mb@kelichina.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叶方之
电话:0574-87562290
邮箱:dmb@kelichin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4-013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柯力传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845,566股进行回购注销,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的《柯力传感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二)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详见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的《柯力传感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及《柯力传感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31)。
(三)2022年5月18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及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具体详见2022年5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的《柯力传感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四)2022年5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详见2022年5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的《柯力传感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及《柯力传感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五)2022年6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此次授予的180.70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具体详见2022年6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的《柯力传感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六)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13日,最终实施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35,831,91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具体详见2022年7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的《柯力传感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七)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拟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730,800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为7.4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在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回购注销事项,回购价格需作相应调整。具体详见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的《柯力传感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等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八)2023 年5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5月5日,以 7.4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授予241,5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详见2023年5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的《柯力传感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九)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具体详见2023年5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的《柯力传感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及《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十)2023年7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237,500股授予登记已实施完成。在确定预留授予日后办理缴款的过程中,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 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0.4万股。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3人调整为 21 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实际授予合计237,500股。具体详见2023年7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的《柯力传感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十一)2023年7月18日,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83,235,792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7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8,456,314.38 元(含税),具体详见2023年7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的《柯力传感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十二)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权益分派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柯力传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7.163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离职人员回购价格为7.163元/股),该事项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办理。具体详见2023年7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的《柯力传感关于2022年权益分派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十三)2023年8月15日,上述730,800股限制性股票完成注销。具体详见2023年8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的《柯力传感关于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编号:2023-047)。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1、激励对象离职原因
根据《柯力传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要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008股限制性股票。
2、业绩考核不达标原因
根据《柯力传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3年度审计净利润达到3.6亿元(注:“审计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且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若因公司未满足对应业绩考核目标而使得当年度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批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层面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2,430,840.16元,未能达到《柯力传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4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10,808股;拟注销预留授予部分21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8,750股。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45,56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
(二)回购价格
鉴于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内,公司实施了2021、2022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柯力传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7.163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离职人员回购价格为7.163元/股。
若在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回购注销事项,回购价格需作相应调整。
(三)回购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605.68万元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其中离职人员的回购金额不包括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的变动如下: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核心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柯力传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45,566股。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
(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柯力传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柯力传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尚需根据本次回购注销的进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次回购注销相应的法定程序。
七、备查文件
1、《柯力传感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柯力传感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4-014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雪青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胡雪青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雪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胡雪青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4-87562290
联系传真:0574-87562271
邮箱:dmb@kelichina.com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199号
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胡雪青,女,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曾任职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4-006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4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全面了解和审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控机制和内控制度,公司积极开展风险评估与内控评价,公司在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柯力传感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柯力传感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特点以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柯力传感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柯力传感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柯力传感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柯力传感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柯力传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45,566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柯力传感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后,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一季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柯力传感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4-00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2,430,840.1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65,131,956.4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2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2,504,99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3,791,657.34元(含税)。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0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本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平衡本公司长远经营发展以及与股东分享本公司经营成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本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4-009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