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30 B470版 作者:

  (上接B469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章程修订对照说明(2024年4月)》及修订后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修订后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修订后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修订)》。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修订后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修订后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修订后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修订后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修订后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修订后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修订后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通知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4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会议定于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决定召开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5月16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内容: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以上第1、3-8、10-18项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9项议案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有关公告。

  4、本次会议审议第11、13-15项议案将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其余议案将以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

  5、本次会议审议第8、9、13项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上述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6、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或其它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并提交股东登记表(请见附件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其它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证券账户卡或其它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并提交股东登记表(请见附件三);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法人证券账户卡或其它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在2024年5月20日下午16:30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以备查验。

  (二)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于晓风女士、李芬女士

  电子邮箱:yuxiaofeng@shuangchengmed.com

  联系电话:0898-68592978

  传真:0898-68592978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

  邮政编码:570314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93

  2、投票简称:双成投票

  3、本次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本人)系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成药业”)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双成药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列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每一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如下: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

  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202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5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29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于晓风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红雨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会师报字(2024)第3710号】审计报告确认,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741,578.3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428,088.79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46,959,282.1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8,768,651.44元。

  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原因如下:鉴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况,同时考虑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需要,保证各项目的顺利开展,兼顾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董事会提议: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和其他公开披露文件中做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情况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充分适应了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单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鉴于其对本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了解,能够勤勉尽责、严谨公允、客观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继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监事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监事2024年薪酬参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标准执行。

  鉴于本议案与所有监事利益相关,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该部分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合计21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91元/股。

  上述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人员准确,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回购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 3.36万份;由于《激励计划(草案)》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该部分已获授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74名激励对象合计201.915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综上,本次合计注销205.275万份股票期权。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1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1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1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3月1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3、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时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1年5月6日,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最终实际以1.91元/股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5月11 日。2021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2年4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独立意见。

  8、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相关内容

  1、股份回购原因及回购数量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3710号】,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部分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合计21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91元/股。

  3、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总计4,011,000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414,689,750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该部分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合计21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91元/股。

  上述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人员准确,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回购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价格、资金来源以及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待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2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05.275万份进行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1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3月1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3、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时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1年5月6日,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以3.82元/份向78名激励对象授予692.20万份股票期权,期权简称:双成 JLC1,期权代码:037116。2021年5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2年4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独立意见。

  8、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及数量

  1、根据《激励计划》之“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二)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已行权/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3.36万份。

  2、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第三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3710号】,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部分已获授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74名激励对象合计201.915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205.275万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3.36万份;由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该部分已获授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74名激励对象合计201.915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综上,本次合计注销205.275万份股票期权。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之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6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05月13日(星期一)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3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Jianming Li,独立董事肖建华,财务总监王旭光,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于晓风(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3日(星期一)15:00-17:00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① 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互动交流;

  ②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kgR6BJc5O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四、会前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效率,现就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3日(星期一)15:00 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会前提问:

  ① 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

  ②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kgR6BJc5O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

  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双成药业证券部

  电话:(0898)68592978

  邮箱:lifen@shuangchengmed.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互动易、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 2024-025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7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17号》(财会〔2023〕21号)。《准则解释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17号解释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修订后的准则解释第17号。公司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8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12 月27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上会),系在财政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和上海市财政局领导的关怀下,于1980年筹建, 1981年元旦正式成立,是适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新形势,由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并成为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8年12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2月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会已历经四十多年的发展历程,经历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重大经济变革阶段,一直以专业的第三方审计身份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各类服务,几经行业变革和整合,上会一直位于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行列,并以专业的服务水准、兢兢业业的执业精神立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力求稳健和规范发展。上会秉持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专业精神,注重服务质量和声誉,得到了客户、监管部门、投资机构的认可。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108名,注册会计师50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9人。

  3、业务信息

  上会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7.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11亿元。2023年度上会为68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0.69亿元。上市公司客户分布于采矿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00万元。截至2023年末,上会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0.0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上会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导致的相关民事诉讼民事责任承担情况,2021年已审结的案件1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5、诚信记录

  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茂

  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上会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6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玉芹

  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上会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1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周力

  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作为签字会计师签署了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2家。2021年就职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质控工作,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拟定为人民币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与上年收费金额一致。该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如发生需调整审计费用的情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调整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的资质进行了事前审核,经核查,上会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鉴于在之前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严谨公允、客观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0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证券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9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3710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346,959,282.11元,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为-346,959,282.11元,公司实收股本为416,728,930.00元,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592.99 万元,同比下降14.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74.16 万元。由于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致使公司2023年度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2024年,公司将以质量为基本要求,做好研发、销售、生产工作。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公司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营销方面:目前国家不断出台新的医保和招采政策,国家药品集采和各省区联盟集采层出不穷,公司根据当前形势,判断和把握好新政策、行业发展趋势,逐步建立起相适应的销售队伍和销售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各项集采并力争中标,增加公司现有产品的销售量;采用新的适合集采下的市场策略和销售政策、与各合作伙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建立稳定的销售网络。2024年重点关注国家集采品种续约进展及各省市联盟招投标情况,推进公司新批产品的市场开发和招投标。

  (2)多肽业务的出口业务方面:继续保持现有客户订单,拓宽其他客户渠道,发挥扩建后的多肽车间纯化产能。

  (3)研发、生产方面:聚焦重点领域的项目开发,进一步调整和优化项目组织结构,重点关注研发的科学性、系统性、合规性、研发项目进度管理,公司近几年培养的研发队伍开始发挥更大的作用,能较为独立的开展工作。研发项目,特别是多肽研发项目较规范,基本达到国际水平。开发新技术、新工艺,用于降低生产成本、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科技竞争力,包括多肽液相合成新技术、多肽喷雾干燥,纯化方法等。提高研发人员的能力、项目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能动性,科学合理推进在研项目进度。不断更新、研究国家审评审批政策的变化,不断修正研发策略;动态调整和优化研发方向及产品线布局,加强研发风险过程控制及研发成果与市场化的契合度。

  (4)宁波双成:发挥公司在无菌产品GMP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对外CMO合作,特别是争取与大客户建立合作关系、落实CMO项目。

  (5)其他方面:信息建设上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完善信息化,引进利用符合公司需求的信息技术提升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加强控制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管理团队的建设,推动管理变革,加大管理力度,全方位绩效改革。加强内部人才的培养与选拔的基础上,还要积极吸取优秀人才,尤其是加快高端研发创新人的才引进,通过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6)环保方面:认真执行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临时调控措施,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确保达标排放。加大对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力度,从收集、存放到合规处理,实行全过程管控;提高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VOCs(挥发性有机物)的重视程度,保证设施平稳运转,肩负起社会责任。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7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及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单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事宜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不排除会受到各类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并谨慎投资。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理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及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单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回报相对较高、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单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投资方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及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产品风险等级为中风险等级(即第三级或PR3或R3级)及以下风险等级。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4、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5、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标的为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理财产品投资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投资风险。本次公司所审议购买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中风险等级(即第三级或PR3或R3级)及以下风险等级,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流动性、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公司制订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予以规定。财务部应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法务部、证券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①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②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或相关机构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③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①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应相互独立;

  ②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③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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