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2024
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李立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建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雷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营业收入发生额为182,548.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0.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工程业务总体规模稳步增长,在建总承包项目进展正常,加之上年同期营业收入基数较低,按完工进度确认的收入同比大幅增加。
2、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72.98万元,同比增长69.89%,增长幅度低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本期研发支出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41.20%。
3、年初至本报告期末,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为7,370.88 万元(损失以“-”号填列),较上年同期增长451.91%,主要原因系公司收回部分项目大额工程款,对应冲回应收账款减值准备金额较大。
4、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财务费用发生额为-710.6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69.0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汇兑净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
5、报告期末,存货余额95,727.47万元,较年初增长898.08%,主要原因系年初至本报告期末部分项目现场设备材料等增加。
6、报告期末,在建工程余额318,619.10 万元,较年初增长42.77%,主要原因系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子公司中化学(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乙二醇项目按计划推进投资建设。
7、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余额25,022.28万元,较年初增长38.87%,主要原因系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子公司收到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短期贷款。
8、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余额28,527.86万元,较年初减少31.42%,主要原因系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较大金额票据到期解付。
9、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199.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4.02%,主要原因系年初至本报告期末部分项目收到较大金额工程款。
10、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37.9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5.56%,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投资建设支出金额较大。
11、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469.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25.1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子公司收到的少数股东投资款以及取得的贷款资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立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建安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雷光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立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建安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雷光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经全体董事同意,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A楼30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李立新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书面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1.选举李立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张立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战略委员会委员:李立新(主任委员)、郭贵和、袁学民、张立岗、郭社增(独立董事);
2.提名委员会委员:郭社增(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李立新、陆熹(独立董事);
3.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郑洪涛(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李立新、郭社增(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陆熹(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郑洪涛(独立董事)、郭社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郭贵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余伟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的议案》。
1.聘任叶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吴越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聘任朱定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聘任陈志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聘任孟陈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聘任顾建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聘任喻军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相关人员任期均为三年,简历详见发布于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4-035号《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2024-036号《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全文发布于2024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六)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发布于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4-037号《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八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科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经全体监事同意,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A楼1605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毛平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汪毛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汪毛平先生简历详见发布于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4-036号《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发布于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4-037号《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八届一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部分议案实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以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华科技”)2023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4月9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9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9:15-15:00。
(二)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A楼302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李立新董事长
(六)合法性: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人,代表股份数量为483,342,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649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481,340,3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8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计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002,3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以下股份数均包括以现场和网络方式的投票数。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的议案,无取消或否决议案的情况。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立新、郭贵和、袁学民、潘来安、张立岗、张小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
1.01选举李立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获得选举票数482866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4%;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下同)选举票数18125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790%。
表决结果:李立新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郭贵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获得选举票数482866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4%;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18125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790%。
表决结果:郭贵和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袁学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获得选举票数482866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4%;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18125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790%。
表决结果:袁学民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潘来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获得选举票数482866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4%;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18125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790%。
表决结果:潘来安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张立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获得选举票数482866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4%;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18125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790%。
表决结果:张立岗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张小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获得选举票数482866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4%;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18125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790%。
表决结果:张小军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刊载于2024年4月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4-027号《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郑洪涛、郭社增、陆熹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
2.01选举郑洪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获得选举票数4828660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4%;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181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790%。
表决结果:郑洪涛当选为独立董事。
2.02选举郭社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获得选举票数4828660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4%;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181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790%。
表决结果:郭社增当选为独立董事。
2.03选举陆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获得选举票数4828660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4%;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181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790%。
表决结果:陆熹当选为独立董事。
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对此提出异议和提请关注。独立董事简历详见刊载于2024年4月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4-027号《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汪毛平、王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其中:
3.01选举汪毛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获得选举票数4828660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4%。
表决结果:汪毛平当选为股东代表监事。
3.02选举王鑫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获得选举票数4828660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4%。
表决结果:王鑫当选为股东代表监事。
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上述监事的简历详见刊载于2024年4月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4-027号《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现场、网络投票,下同)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化学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三院”)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33318144股,持股比例为47.08%;公司董事长李立新兼任化三院执行董事,持有公司股份29652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关联交易”之规定,上述二名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与陕煤集团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7201689股,持股比例为20.79%,系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关联交易”之规定,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金融机构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崔鹏、黄攸立、郑洪涛分别向本次大会作述职报告。具体报告了报告期内出席会议、特别职权行使、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工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发布于2024年3月30日、2024年4月9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东华科技2024-017号、2024-018号、2024-019号、2024-020号、2024-021号、2024-023号、2024-025号、2024-026号、2024-027号公告以及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等相关材料。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方娟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2024]承义法字第00099号),认为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4]承义法字第00099号)。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余伟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李立新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余伟胜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余伟胜先生简历及联系方式如下:
简历:余伟胜,男,1974年1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近五年来,历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东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东华(西藏)低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项目管理部副主任、企业管理部主任、基础设施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中化学东华(安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瓮安东华星景生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余伟胜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余伟胜先生熟悉公司生产经营和内控管理等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操守,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70号 邮政编码:230024
联系电话:0551-63628083;13955137993
联系传真:0551-63631706
电子信箱:yuweisheng@chinaecec.com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东华科技”)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等议案,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并与经公司职代会代表组长联席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新一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主席以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
至此,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换届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李立新;副董事长:张立岗;
非独立董事:郭贵和、袁学民、潘来安、张小军;
独立董事:郑洪涛、郭社增、陆熹。
公司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不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董事任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任期为止。
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详见发布于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4-033号《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相同。
二、第八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汪毛平;
股东代表监事:王鑫;职工代表监事:黄华。
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上述监事任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结束为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郭贵和;
副总经理:叶平、吴越峰、朱定华、陈志荣、孟陈周;
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顾建安;
总工程师:喻军;
董事会秘书:余伟胜。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附件;其他董事、监事简历详见发布于2024年4月9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4-027号《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余伟胜董秘简历及联系方式详见发布于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4-035号《关于聘任余伟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东华科技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东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东华科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李立新董事长等人员简历。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李立新董事长等人员简历
李立新先生:男,1967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师;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控股股东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三院”)执行董事、总经理;曾获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等称号。
截至本公告日,李立新先生由于担任化三院执行董事、总经理,因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296520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郭贵和先生:男,1971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工作)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郭贵和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张立岗先生:男,1964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陕西陕化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集团”,系持股在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化工事业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陕煤集团总经理助理、化工事业部总经理,陕西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联合能源化工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立岗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因由陕煤集团委派,并在陕煤集团任职,因而与陕煤集团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汪毛平先生:男,1966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历任本公司市场管理部主任、副总经济师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招标中心主任,控股股东化三院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汪毛平先生由于担任化三院监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叶平先生:男,1965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拥有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近五年来,主要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叶平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10000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吴越峰先生:男,1967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拥有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近五年来,主要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越峰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330960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朱定华先生:男,1965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近五年来,主要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朱定华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陈志荣先生:男,1975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近五年来主要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志荣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顾建安先生:男,1980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近五年来,历任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截至本公告日,顾建安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孟陈周先生:男,1981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近五年来,历任本公司设备室主任、项目管理部主任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孟陈周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喻军先生:男,1968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近五年来,历任本公司项目管理部主任、研发中心主任、副总工程师兼研究院院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喻军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87100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