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2024
第一季度报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林仙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阮高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君飞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林仙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阮高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君飞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上海源悦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悦汽车”)5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源悦汽车的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经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订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各中介机构积极开展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就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同各相关方持续沟通协商,交易相关方尚未签署正式交易文件。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目前交易双方尚未签署任何相关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该等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最终能否实施及实施的具体进度均具有不确定性。
根据“审慎停牌、分阶段披露”的原则,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经事后审核,该公告附件2部分内容需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前: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填表说明: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更正后: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填表说明: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报告详见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27)。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飞跃路1号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10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即可生效。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需选举两名独立董事,适用累积投票制,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飞跃路1号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317523。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飞跃路1号
联系人:詹瑾
联系电话/传真:0576-86402693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25,投票简称:跃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填表说明: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参会回执
致: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举行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股
股东签名(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