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27074 债券简称:麦米转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
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30 B490版 作者:

  (上接B489版)

  1、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麦格米特驱动技术有限公司、沃尔吉国际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麦格米特焊接技术有限公司;

  2、截至本公告日,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3%,提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3、公司全部担保事项仅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

  一、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以自有专利权进行质押贷款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子公司以自有专利权进行质押贷款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充分运用金融优惠政策,有效盘活公司资产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麦格米特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米特驱动”)、沃尔吉国际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吉”)、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麦格米特焊接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米特焊接”)拟以自有专利权分别向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1,000万元、1,000万元和2,000万元人民币质押贷款,并且公司拟对上述子公司质押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子公司以专利权质押贷款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用于质押的专利权基本情况

  三、本次质押专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专利不会影响子公司相关专利权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专利权质押存在的风险

  若子公司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次质押的专利将存在被处置的风险。

  五、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麦格米特驱动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1日

  (2)法定代表人:李建

  (3)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3号清华紫光科技园C504、C505

  (5)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麦格米特驱动100%股份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机及电气控制技术相关的硬件与软件产品研发、销售及服务(不含前置许可项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7)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18.05%(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8)被担保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深圳市麦格米特焊接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9月6日

  (2)法定代表人:童永胜

  (3)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朗山路28号通产新材料产业园2栋4楼

  (5)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麦格米特焊接53.7%股份

  (6)经营范围:电力电子产品、电气产品、机电一体化设备、数字逆变电焊机的研发、设计、技术服务、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租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47.12%(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8)被担保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沃尔吉国际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5年9月21日

  (2)法定代表人:陈养德

  (3)注册资本:641.0256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3号清华紫光科技园D204

  (5)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沃尔吉100%股份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安防产品、反恐防暴产品、警用装备及器材的研发与销售;集成电路、工业自动化设备、机器人、无人机的研发与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

  (7)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37.88%(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8)被担保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六、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与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以自有专利权进行质押贷款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拟申请质押贷款的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本次子公司以自有专利权进行质押贷款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2023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计划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7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6亿元。并且,在不超出上述预计担保总额度的前提下,后期可能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或建设情况,在公司下属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但实际在调剂发生时,对于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公司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下属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少于16亿元的,可将该项部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2023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本次担保事项尚在前述2023年度担保额度范围与期限内,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剩余可用额度总额约为4.81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可用额度为4.81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89%。公司全部担保事项仅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小额快速融资”),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 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 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9.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届满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具有不确定性;董事会决定启动时,需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27074 债券简称:麦米转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报告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一17:00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本次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麦格米特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麦格米特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拟出席本次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童永胜先生、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独立董事楚攀先生、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柯润霖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27074 债券简称:麦米转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18元(含税);

  2、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如果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分配总额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3、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915,485,116.24元,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加上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629,322,786.38元,在提取盈余公积金92,119,213.61元,支付股利24,724,058.85元后,2023年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427,964,630.16元。

  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鉴于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结合目前总体经营状况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同时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遵循合理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计划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总股本501,250,35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3,089,000股后的股本498,161,351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共108,599,174.518元(含税),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如果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分配总额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2、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27074 债券简称:麦米转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要求,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公司拟继续聘请中汇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鉴于中汇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要求,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公司拟继续聘请中汇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章归鸿,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2年7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双双,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10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陆炜炜,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8月起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过8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中汇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220万元(包含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较2022年度审计费用增加10万元。公司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内部架构和审计人员工时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汇所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进行了仔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的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于中汇所具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资质,且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从专业角度尽职尽责维护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汇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鉴于中汇所具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资质,且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从专业角度尽职尽责维护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汇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4、其他事项

  根据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制定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按照公平、公正、透明的选聘方式及评价标准履行了相应的选聘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3日通过企业官网公开了选聘基本信息、评价要素和评分标准等内容,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竞争性谈判会议,公司竞谈小组对申请机构进行了评审并确定了中选机构。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27074 债券简称:麦米转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2024年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续申请和新增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1.5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公司拟以信用方式为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或在必要时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各方后续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约定为准。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划分如下:

  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信用证额度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童永胜先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相关申请银行授信及贷款事宜,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与贷款事宜相关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27074 债券简称:麦米转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被担保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

  2、担保金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5亿元,其中,预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不超过4亿元;

  3、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4、本次预计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3%,提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年度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3.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4亿元。

  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童永胜先生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具体资金需求审核并分配,并授权童永胜先生审批并签署与银行的相关融资、担保合同。前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 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 总体担保额度情况

  (二)关于担保额度调剂

  上表所列额度,为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情况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后期可能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或建设情况,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但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3.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4亿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担保额度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间可以进行调剂,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主要包括:

  1、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1)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5日

  (2) 法定代表人:童永胜

  (3)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4) 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728号

  (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伺服控制机构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洗车设备制造;洗车服务;洗车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 公司持股比例:100%

  2、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10日

  (2) 法定代表人:张志

  (3)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4)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东太和路102号A区

  (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研发;卫生洁具销售;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卫生陶瓷制品销售;日用陶瓷制品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公司持股比例:100%

  3、MEGMEET HONGKONG LIMITED(麦格米特香港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0年06月03日

  (2) 法定代表人:童永胜

  (3) 注册资本:1,800.10万美元

  (4) 注册地址:Room 703, 7/F., Foyer, 625 King’s Road, Quarry Bay, Hong Kong

  (5)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购销。

  (6) 公司持股比例:100%

  4、ALTATRONIC INTERNATIONAL CO., LTD.(麦格米特(泰国)公司)

  (1)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8日

  (2) 注册资本:23,160万泰铢

  (3) 注册地址:NO. 7/375 Moo 6, highway 331, Tambon Mabyangporn, Pluak Daeng, Rayong 21140

  (4)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分销,进出口电力电子产品;医疗产品件及家用电器,通讯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工业自动化及控制系统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

  (5) 公司持股比例:100%

  5、杭州乾景科技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5年05月18日

  (2) 法定代表人:林霄舸

  (3) 注册资本:3,355.7045万人民币

  (4)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河庄街道东围路599号博潮城3幢一层二层

  (5) 经营范围:生产:伺服电机、电机控制柜(生产场所另设);伺服电机潜油螺杆泵、潜油电泵、数控往复式潜油电泵、石油钻采设备、通用机械产品、石油钻采配件和工具、计算机软硬件、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机电设备、压力管道及其配件、石油钢管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维修及销售;石油开采技术服务;批发、零售: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机电设备;自有设备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公司持股比例:公司持有杭州乾景58.79%股权,杭州乾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若为持股58.79%的控股子公司杭州乾景提供担保,杭州乾景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相关事项待实际担保发生时再进行具体商议。因杭州乾景资信和经营情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公司预计对杭州乾景的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6、浙江欧力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9年05月22日

  (2) 法定代表人:林霄舸

  (3) 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

  (4)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苏溪镇高浒路51号

  (5) 经营范围:液压件、液压系统、伺服系统、液压泵、马达、液压阀、减速机研发、制造、销售;国内贸易、国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公司持股比例:公司持有浙江欧力德51.00%股权,浙江欧力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7) 公司若为持股51.00%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欧力德提供担保,浙江欧力德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相关事项待实际担保发生时再进行具体商议。因浙江欧力德资信和经营情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公司预计对浙江欧力德的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7、深圳麦米电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24年01月19日

  (2) 法定代表人:李升付

  (3)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4)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151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一期B座2003C号-2005

  (5)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贸易经纪;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 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1、被担保人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 万元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 万元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年度拟担保总额度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对于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拟对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系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更好地发展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年度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3.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4亿元。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均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预计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童永胜先生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具体资金需求审核并分配,并授权童永胜先生审批并签署与银行的相关融资、担保合同。前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 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担保有利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提高其融资能力。由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均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预计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5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3.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4亿元。

  七、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0.00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公司累计担保总金额(含公司与子公司相互之间)为人民币7.9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02%。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含公司与子公司相互之间)为人民币2.92亿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6.62%。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4-028

  债券代码:127074 债券简称:麦米转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已存在或预计与广东国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国研”)、厦门融技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融技”)、上海瞻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瞻芯”)、湖州麦格米特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麦格米特”)、唐山惠米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惠米”)、安徽麦格米特电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麦格米特”)、郑州峰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峰泰”)、深圳力能时代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力能”)、西安奇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奇点”)、广东巴特西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巴特西”)、长沙市众方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众方”)、苏州西斯派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斯派克”)、上海迈相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迈相”)、苏州直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直为精密”)、北京华晖恒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晖”)、应雪汽车科技(常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雪汽车”)、南京清研华成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研华成”)、苏州才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才炬”)、苏州辕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辕驰”)、深圳铄尼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铄尼可”)、重庆森亚特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森亚特”)等关联方发生日常业务经营往来。公司2023年度与上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对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7,844.45万元(其中关联采购5,254.88万元,关联销售12,226.05万元,关联租赁363.52万),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1,650.00万元(其中关联采购12,800.00万元,关联销售28,200.00万元,关联租赁650.00万)。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并于2024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志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中存在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张志先生、王涛先生、李升付先生、林霄舸先生、方旺林先生、黄舜先生、郭岭先生、汪红英女士需回避表决,其余股东无需在股东大会上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广东国研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闻杰

  注册资本:4,592.2505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24日

  住所:河源市高新区滨江路西边、高新五路南边广东河米科技有限公司厂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广东国研30.7207%的股权,并委派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志先生担任其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广东国研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厦门融技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原草

  注册资本:684.525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08日

  住所:厦门市海沧区翁角路285号(二号厂房)一层北侧、三层、五层

  经营范围:专业化设计服务;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塑料零件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模具制造;其他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其他橡胶制品制造;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厦门融技16.8%的股权,并委派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志先生担任其董事(2024年3月已辞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厦门融技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上海瞻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永熙

  注册资本:6487.5785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7月17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洋四路99弄11、13号8层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科技、半导体科技、光电科技、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机电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上海瞻芯4.7343%的股权,并委派公司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担任其董事(2024年3月已辞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海瞻芯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湖州麦格米特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建根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6月14日

  (下转B491版)

本版导读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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