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27074 债券简称:麦米转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30 B491版 作者:

  (上接B490版)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东马南路1106号

  经营范围:电气设备及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电力电子产品、电气产品、机电一体化设备(含家用电器电源、工业与通信电源、节能灯及高频镇流器、便携式设备电源、医疗设备电源,以上各类电源除危险化学品)、电机及变频驱动器和可编程逻辑控制器、触摸屏、工业自动化软件的开发、设计、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湖州麦格米特1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湖州麦格米特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唐山惠米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彦庆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9月07日

  住所: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惠达路9号

  经营范围:节能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智能坐便器及配件、陶瓷卫浴用品、五金制品及配件、智能家居用品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技术进出口和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限制经营的待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省产业政策禁止或限制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唐山惠米40%的股权,并委派公司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担任其董事,唐山惠米为公司重要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唐山惠米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6、安徽麦格米特电驱动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玉龙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9年11月19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石楠路9号合肥协力仪表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楼4层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车辆电驱动技术系列产品及车联网信息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及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安徽麦格米特30%的股权,安徽麦格米特为公司重要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安徽麦格米特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7、郑州峰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洋洋

  注册资本:2610.1132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4月24日

  住所:新郑市和庄镇沿河路北侧

  经营范围:生产:氨基纳米环保泡沫;销售:三聚氰胺泡沫、纳米泡绵、清洁泡棉、防火材料、绝缘材料、环保增塑剂、选煤起泡剂、选煤捕收剂、聚丙烯酰胺、PVC树脂粉、溶剂油、多元醇苯甲酸酯;氨基纳米泡沫制备、发泡技术咨询服务;密胺树脂制备、发泡技术咨询服务;微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郑州峰泰18.7948%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郑州峰泰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8、深圳力能时代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阳

  注册资本:1388.8889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3月30日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阳光社区阳光四路莱玮斯工业厂房4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非医用X光产生装置和设备,工业X光设备、医用X光设备、X射线发生器、高压发生器等产品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技术维护;电气、电子产品及其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技术维护;电池充电器、蓄电池、逆变器、稳压电源、电力装置、低压电源、直流转换器、整流模块等电气产品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技术维护。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深圳力能22.2857%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深圳力能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9、西安奇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伟增

  注册资本:11681.9308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8日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毕原一路25号天虹园区南跨1楼1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安防设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储能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节能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勘察;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西安奇点4.7092%的股权,并委派公司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担任其董事(2024年3月已辞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西安奇点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0、广东巴特西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伟彬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1月16日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上屯聚园二路23号3栋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维修:电机、驱动器、液压设备及配件、自动化设备、工业电器及配件;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广东巴特西3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广东巴特西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1、长沙市众方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勇

  注册资本:1285.7143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5月7日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街道三一大道203号万煦园A15栋60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洗车服务;洗车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长沙众方3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长沙众方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2、苏州西斯派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翔

  注册资本:787.5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7月15日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中北区30幢1706室

  经营范围:检测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研发、生产、销售:机械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苏州西斯派克22.22%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苏州西斯派克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3、上海迈相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永兵

  注册资本:1,142.8571万元

  成立时间:2020年5月29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汉路979号2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电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池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上海迈相30%的股权,并委派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志担任其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迈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4、苏州直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楚占涛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3月22日

  住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横泾街道明轩路1号国坤科技大厦3号楼909-2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伺服控制机构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工器材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数控机床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苏州直为精驱控制技术(以下简称“苏州直为精驱”)有限公司51.55%的股权,苏州直为精驱持有苏州直为精密2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苏州直为精密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5、北京华晖恒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成栋

  注册资本:2,121.21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8月22日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英才北三街16号院15号楼2单元405-9室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电机、电力电子元器件、专用化学产品(限在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委托加工;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电气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北京华晖38.5714%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北京华晖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6、应雪汽车科技(常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志坤

  注册资本:3,803.7037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5日

  住所: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门路2号

  经营范围:从事汽车技术、新能源科技、机械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各类车辆空调设备、汽车零部件、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应雪汽车30.77%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雪汽车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7、南京清研华成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琦

  注册资本:348.84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01月25日

  住所:南京市浦口区浦口经济开发区步月路9号-162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配件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清研华成14%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清研华成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8、苏州才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威燃

  注册资本:617.29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03月23日

  住所:苏州市昆山市花桥镇金柏路36号25栋1-3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气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算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制造;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洗车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电动机制造;缝制机械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苏州才炬10.0002%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苏州才炬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9、重庆森亚特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鑫

  注册资本:592.4874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8日

  住所: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石桂大道16号3幢4-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艺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软件开发;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重庆森亚特13%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重庆森亚特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苏州辕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原

  注册资本:375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09月25日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汀兰巷183号沙湖科技园4栋1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苏州辕驰2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苏州辕驰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1、深圳铄尼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柳

  注册资本:588.235294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1日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洋下二路1号荣庆大厦805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电子产品、通讯产品、数码产品、办公设备、日用品、电脑周边产品的购销;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伺服控制机构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线、电缆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深圳铄尼可15%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深圳铄尼可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主要经营数据(单位:万元)

  (三) 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国研、厦门融技、上海瞻芯、湖州麦格米特、唐山惠米、安徽麦格米特、郑州峰泰、深圳力能、西安奇点、广东巴特西、长沙众方、西斯派克、上海迈相、苏州直为精密、北京华晖、应雪汽车、清研华成、苏州才炬、重庆森亚特、苏州辕驰、深圳铄尼可等二十一家公司经营状况或资金实力均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均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需以公允的市价向广东国研和厦门融技采购卫浴部件材料,向上海瞻芯采购基础电子器件,向安徽麦格米特采购产品组件,向广东巴特西购买设备,向西斯派克、应雪汽车采购技术服务,向郑州峰泰采购装修材料,向湖州麦格米特购买产品加工服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需以公允的市价向厦门融技、唐山惠米销售卫浴相关部件,向湖州麦格米特、安徽麦格米特、郑州峰泰、深圳力能、广东巴特西、长沙众方、西斯派克、苏州直为精密、北京华晖、苏州才炬销售工业自动化相关产品,向西安奇点、上海迈相销售电源相关产品,向应雪汽车、重庆森亚特、清研华成、苏州辕驰销售新能源汽车相关产品,向深圳铄尼可销售精密连接相关产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需以公允的市价向广东国研和深圳力能出租房屋。

  (二)定价原则、依据和交易价格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合同。

  四、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2024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所必需,有利于保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销售的稳定,确保公司的产品销售及维持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与发展。

  公司与各关联方2024年预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之所需,公司与各关联方2024年预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该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且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5、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品种为即期外汇业务、远期结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目的:通过套期保值,有效对冲汇率波动风险。

  3、投资额度:累计金额不超过折合2亿美元额度。

  4、交易工具:即期、远期、掉期、期权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3、特别风险提示:套期保值操作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但在投资过程中也可能存在市场、资金、操作、系统、信用、政策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降低外汇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折合2亿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上述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随着公司外汇收入的不断增长,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投资金额: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折合2亿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

  3、投资方式: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工具包括即期、远期、掉期、期权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折合2亿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上述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3、政策风险:不同地区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交易、交易受阻或丧失原交易权利给公司带来损失。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按相关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已建立完整的组织机构,由公司专业部门审核套期保值业务资质与计划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备业务资质的子公司分别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资金结算、风险控制、财务核算等前中后台专业人员,确保关键岗位职责相斥、业务流程相互制约、交易风险多级审核;建立业务报告与检查制度,确保公司总部对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垂直管理。

  5、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定期监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并对保证金余额进行压力测试,最大程度规避强制平仓风险。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公司修订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对《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我们同意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折合为2亿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上述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27074 债券简称:麦米转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基本情况

  为提高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票据金额的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明确质押额度等。

  二、 质押物

  本公告所称质押物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

  三、 质押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开展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四、 质押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小额票据用于对外支付货款。

  五、 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票据到期后,应收票据托收资金将进入公司在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而应收票据的到期日与应付票据的到期日不一致,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略有影响。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此项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台账、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保证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27074 债券简称:麦米转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滚动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自有资金余额为1.34亿元。

  公司在前述期间购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均属于保本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且是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均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中心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公司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自有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行为在风险较低的前提下,提高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了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 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

  1、 投资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 投资理财金额

  公司拟在2024年度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投资理财期限

  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单个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 投资理财品种

  公司购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须属于低风险或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理财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5、 投资理财资金来源

  进行投资理财所使用的资金须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 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事宜。

  三、 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前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范围内负责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行为。

  (2)公司首席财务官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3)公司财务中心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中心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

  (4)购买理财产品期间,公司财务中心具体经办人应密切关注有关金融机构的重大动向,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财务总监进行汇报,以便公司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将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通过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五、 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投资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27074 债券简称:麦米转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2019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5亿元2022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80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5,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655万张,期限6年。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0006号),本次募集资金总额655,0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00.00元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净额为651,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2日存入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专项账户中,银行账号为611566866。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及路演推介宣传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52,358.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8,447,642.0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项目中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其他项目由公司实施。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之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在项目实施后逐步完成建设投资,逐步投入项目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二、使用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一)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19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220万张,期限6年。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1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2]7136号),本次募集资金总额1,22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00.00元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净额为1,216,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9日汇入本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基地支行一般账户中。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及路演推介宣传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0.2613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329.7387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项目中麦格米特杭州高端装备产业中心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实施;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拓展项目(二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蓝色河谷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智能化仓储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补充流动资金由公司实施。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之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在项目实施后逐步完成建设投资,逐步投入项目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安排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同时结合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2024年度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2019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5亿元2022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额度: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额度不超过1亿元2019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5亿元2022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三)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审批程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授权实施期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本次投资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的产品是保本型理财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由于金融市场的极端变化而受到不利影响。

  2、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资金需求计划和现金储备情况来购买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不排除由于受到内部和外部因素的影响,使得本次投资出现流动性风险。

  3、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受金融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利率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中心及审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向首席财务官进行汇报,以便公司及时制定应对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中心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中心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

  3、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七、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2019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5亿元2022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2019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5亿元2022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2、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3-033

  债券代码:127074 债券简称:麦米转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延长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概述

  本次调整前,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2019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7亿元2022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鉴于前次现金管理期限即将到期,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将5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延长,授权有效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延长至2024年10月24日止。本次拟延长授权期限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如下:

  公司与上述受托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本次授权期限延长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鉴于前次现金管理期限即将到期,延长上述五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可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计划。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的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延长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的议案》已分别经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延长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4-020

  债券代码:127074 债券简称:麦米转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董事王雪芬、楚攀、柳建华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其余董事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童永胜主持,出席会议董事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楚攀先生、柳建华先生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分别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童永胜先生自任职以来,按照《公司章程》、《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开展了有关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评估的议案》

  公司核查独立董事楚攀、柳建华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两位独立董事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会认真审核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报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5,424.12万元,比上年同期547,775.86万元,增加23.30%;营业利润63,265.95万元,比上年同期50,614.92万元,增加24.99%;利润总额63,691.33万元,比上年同期50,530万元,增加26.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932.28万元,比上年同期47,269.55万元,增加33.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5,549.67万元,比上年同期25,572.42万元,增加39.02%。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915,485,116.24元,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加上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629,322,786.38元,在提取盈余公积金92,119,213.61元,支付股利24,724,058.85元后,2023年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427,964,630.16元。

  (下转B492版)

本版导读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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