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6号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上接B498版)
2、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境外市场发行债券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政策指引及监管要求而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与境外市场发行债券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3、为境外市场发行债券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境外债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4、协助公司办理境外市场发行债券所需的一切报送、申请、申报及上市申请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主体设立、债券发行、债券上市及银行提供备用信用证、公司或天风国际提供担保或维好协议等信用增进措施安排等事项的申报材料,以及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它法律文件;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表决授权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境外市场发行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境外市场发行债券的发行工作;
6、其他为实施境外市场发行债券所需要的法律文件、相关材料及其它事项等;
7、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境外市场发行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失效或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日期、地点、议题及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集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日期、地点、议题及其他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1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在获股东大会批准基础上延长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关联董事吴玉祥、马全丽、邵博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在获股东大会批准基础上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于2024年5月17日到期;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中涉及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发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的授权(第6项、第9项至第11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余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于2024年5月17日到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仍在办理中,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延长,延长的有效期为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5月17日。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7号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17号天风大厦3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5日
至2024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 4已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号)、《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号)。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 1与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办理登记手续。相关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14 日 9:00-16:00。
3、登记地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
2、与会者参会费用自理
3、联系电话:027-87618865 传真:027-87618863
4、邮箱:dongban@tfzq.com
5、联系人:诸培宁
6、邮编:430000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