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30 B610版 作者:

  (上接B609版)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公司控股股东李辉还持有华泰晶升装备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78.17%的份额,该资管计划持有公司2.00%的股份。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公司控股股东李辉还持有华泰晶升装备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78.17%的份额,该资管计划持有公司2.00%的股份。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557.08万元,同比增长82.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01.75万元,同比增长105.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4,239.10万元,同比增加86.64%。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并送达,并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宁主持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切实地履行了监事会监督职能,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人;不同意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同意3人;不同意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人;不同意0人;弃权0人。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表决结果:同意3人;不同意0人;弃权0人。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人;不同意0人;弃权0人;回避3人。

  本议案全体关联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财务状况、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人;不同意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确保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此次申请授信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公司法》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人;不同意0人;弃权0人。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人;不同意0人;弃权0人。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人;不同意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制定及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及《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人;不同意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人;不同意0人;弃权0人。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及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以下简称“新解释1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1)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3年12月22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对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与披露进行了明确和完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该规定的生效日期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和证监会发布的新解释1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及证监会发布的新解释1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制定及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促进规范运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指派公司相关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二、公司制定及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补充及修订。具体制度如下表所示:

  补充及修订后的文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枫科技园B4栋西侧,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1日

  至2024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7日(9:00-12:00,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江苏省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枫科技园B4栋西侧,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到达邮戳为准。信函到达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5月17日17:0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上述1、2项所列)。公司不接受电话和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5-87137168

  电子邮箱:cgee@cgee.com.cn

  联系人:王薇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枫科技园B4栋西侧,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3年度半导体设备专场

  集体业绩说明会暨2024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下午 15: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cgee@cgee.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公司将参与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2023年度半导体设备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下午 15: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李辉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吴春生

  独立董事:李小敏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下午 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cgee@cgee.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王薇

  电话:025-87137168

  邮箱:cgee@cgee.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和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在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税前6万元人民币/年,按月平均发放,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监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支付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及因换届、改选新人的,根据其实际任期按此方案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发放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董事、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4、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确保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已设立及新设立)拟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

  上述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贸易融资、项目贷款等。

  二、相关授权事项

  公司将根据经营过程中资金实际收支情况及经营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开展各项融资活动。为提高工作效率,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融资协议及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申请授信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及《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年度授信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对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合计与各分项之和的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应收账款等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754.82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406.7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161.52万元(合并抵消后),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161.52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公司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合理判断,能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已经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五、其他说明

  本次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升股份”)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59.152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24,916,360.48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108,612,441.09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16,303,919.3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17日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4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10Z0014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4,803,487.56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与结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程序,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管理等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3年4月10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南京晶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升半导体”)、华泰联合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结合公司产能和研发的需求,公司对“半导体晶体生长设备总装测试厂区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进行了变更。为配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半导体晶体生长设备总装测试厂区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变更。

  晶升半导体已于2024年2月2日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新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其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存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账户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晶升半导体在南京银行南京紫东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上述账户仅用于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理财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注2:期末专户余额未包含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69,980.00万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下转B611版)

本版导读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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