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4-25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30 B611版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含收益)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可以选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通知存款、协定利率、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任一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与额度有效期一致。详细内容见2023年8月2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购买了78,400万元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2782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购买了7,800万元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CSDVY202406602】、8,300万元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CSDVY202406603】。

  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2782期

  1、名称: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2782期

  2、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3、金额:78,400万元

  4、收益率:1.05%-2.50%

  5、成立日:2024年4月25日

  6、到期日:2024年7月26日

  7、风险等级:PR1级(谨慎型、绿色级别)

  8、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9、产品期限:92天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CSDVY202406602】

  1、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2、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3、金额:7,800万元

  4、收益率:1.1900%或2.6809%

  5、成立日:2024年4月29日

  6、到期日:2024年7月29日

  7、风险等级:1、低风险产品

  8、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9、产品期限:91天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无关联关系

  (三)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CSDVY202406603】

  1、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2、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3、金额:8,300万元

  4、收益率:1.2000%或2.6909%

  5、成立日:2024年4月29日

  6、到期日:2024年7月31日

  7、风险等级:1、低风险产品

  8、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9、产品期限:93天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理财产品风险提示

  (一)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2782期

  1、收益风险: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中信银行保障存款本金及产品说明书约定的基础利息收益,但不保证浮动收益,由此带来的收益不确定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应充分认识购买本产品的风险,谨慎购买。

  2、利率风险:如果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流动性风险/赎回风险: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利,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投资者不得提前支取/赎回,可能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

  4、政策风险: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产品造成重大影响。

  5、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产品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到中信银行网站(http://www.citicbank.com/)、营业网点查询,或及时与产品经理联系,以获知有关本产品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中信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中信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中信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中信银行在其需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投资者,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购买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因中信银行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系统故障、通讯故障除外)。

  6、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产品的认购、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进而影响产品的资金安全。“不可抗力”是指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7、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产品,联系标的的市场波动可能导致产品浮动收益下降或为零。投资者到期获得全额本金返还及产品说明书约定的基础利息收益。

  8、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信银行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的,中信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宣布产品不成立。

  9、提前终止风险: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中信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信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二)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1、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运行,由此导致本产品实际收益率降低;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挂钩指标价格变化将可能影响客户无法获得高于保底收益率的产品收益。

  3、流动性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提供到期日之前的赎回机制,客户在产品期限内没有单方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的风险。

  4、信用风险:在中国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下,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及收益支付产生影响。

  5、提前终止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若遇法律法规、监管规定重大变更、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可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6、信息传递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客户应根据《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如因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非中国银行原因的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中国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中国银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中国银行将可能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7、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限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及/或贷款基准利率,本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可能并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同时,本产品存在客户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客户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8、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国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的,中国银行有权利宣布产品不成立。此时,客户应积极关注中国银行相关公告,及时对退回资金进行再投资安排,避免因误认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按原计划成立而造成投资机会损失。

  9、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中断、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实际收益率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非因中国银行原因发生的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中国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公司负责提出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理财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合规法务部负责合规审查。

  (三)公司监察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四)独立董事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五)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独立财务顾问进行核查。

  (七)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3,3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94,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0%。

  六、备查文件

  1、中信银行客户回单及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

  2、中国银行客户回单及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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