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一季度报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30 B624版 作者:

  证券代码:002068 证券简称:黑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2024

  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068 证券简称:黑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24年0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06.72万股,公司就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为15,054,691.56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41,412,396股变更为735,345,19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41,412,396元变更为735,345,196元。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设立核心员工跟投平台

  2024年0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核心员工跟投平台的议案》,为保障公司投资新建项目的顺利落地和未来发展,稳固公司的核心技术,公司拟出资500万元成立全资子公司景德镇黑猫创新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并以创新公司作为公司创新业务的核心员工跟投平台,对公司创新类项目进行股权投资。详见公司公告《关于设立核心员工跟投平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长:魏 明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04月18日以电话、短信、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和方式

  会议于2024年04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的出席情况、主持人及列席人员

  出席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魏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段明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段明焰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段明焰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聘任汪晓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保障公司投资新建项目发展,稳固公司核心技术,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景德镇黑猫创新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公司设立中,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创新公司”),创新公司作为GP(普通合伙人)与公司创新类项目的核心员工作为LP(有限合伙人)共同设立合伙企业作为公司创新类项目的核心员工跟投平台,对公司创新类项目进行股权投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创新公司拟与公司核心员工共同出资设立“景德镇黑猫跟投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壹号合伙企业”)”和“景德镇黑猫跟投贰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贰号合伙企业”)”。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保障公司投资新建项目的顺利落地和未来发展,稳固公司的核心技术,壹号合伙企业将对超导电炭黑项目所在公司江西黑猫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纳材”)开展项目跟投股权投资,公司将持有的江西纳材5%股权转让给壹号合伙企业。贰号合伙企业将对湿法混炼胶项目所在公司辽宁黑猫复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黑猫”)开展项目跟投股权投资,公司将持有的辽宁黑猫5%股权转让给贰号合伙企业。

  本议案需待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办理相关事项。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05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简历情况如下:

  汪晓芳,女,197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景德镇金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景德镇黑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部部长;近期辞任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江西开门子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西黑猫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江西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董事、江西高环陶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景德镇金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景德镇橙天嘉禾金鼎影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中。

  截至目前,汪晓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68 证券简称:黑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04月18日以电话、短信、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和方式

  会议于2024年04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的出席情况、主持人及列席人员

  出席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琪女士主持,公司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保障公司投资新建项目发展,稳固公司核心技术,公司拟成立全资子公司景德镇黑猫创新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公司设立中,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创新公司”),创新公司作为GP(普通合伙人)与公司创新类项目的核心员工(以下简称“核心员工”)作为LP(有限合伙人)共同设立合伙企业作为公司创新类项目的核心员工跟投平台,对公司创新类项目进行股权投资。

  创新公司拟与公司核心员工共同出资设立“景德镇黑猫跟投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壹号合伙企业”)”和“景德镇黑猫跟投贰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贰号合伙企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及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保障公司投资新建项目的顺利落地和未来发展,稳固公司的核心技术,壹号合伙企业将对超导电炭黑项目所在公司江西黑猫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纳材”)开展项目跟投股权投资,公司拟将持有的江西纳材5%股权转让给壹号合伙企业。贰号合伙企业将对湿法混炼胶项目所在公司辽宁黑猫复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黑猫”)开展项目跟投股权投资,公司拟将持有的辽宁黑猫5%股权转让给贰号合伙企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及未来发展规划,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68 证券简称:黑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04月29日(星期一)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4月29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4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昌南大道紫晶路9号紫晶宾馆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36,607,0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40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54,843,5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37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81,763,4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028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756,6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99,7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3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656,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8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提案的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336,589,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739,5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336,589,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739,5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336,589,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739,5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336,589,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739,5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336,589,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739,5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336,589,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739,5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36,517,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4%;反对8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667,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719%;反对8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2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36,336,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6%;反对270,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48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2284%;反对270,6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77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1,846,0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739,5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所审议事项为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景德镇黑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54,743,820股)为关联股东,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核心员工跟投平台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36,340,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9%;反对266,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49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8099%;反对266,2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19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表决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核心员工跟投平台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36,589,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739,5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表决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36,589,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739,5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表决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36,340,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9%;反对266,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49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8099%;反对266,2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19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表决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36,340,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9%;反对266,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49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8099%;反对266,2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19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表决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36,340,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9%;反对266,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49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8099%;反对266,2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19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表决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6)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一2026年)》

  表决结果:

  同意336,589,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739,5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1%;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攀峰、孙矜如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68 证券简称:黑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

  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段明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段明焰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段明焰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段明焰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明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3%。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段明焰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段明焰先生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所持股份进行管理。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聘任汪晓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适宜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简历情况如下:

  汪晓芳,女,197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景德镇金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景德镇黑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部部长;近期辞任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江西开门子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西黑猫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江西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董事、江西高环陶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景德镇金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景德镇橙天嘉禾金鼎影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中。

  截至目前,汪晓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68 证券简称:黑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投资设立合伙企业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保障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新建项目发展,稳固公司核心技术,公司拟成立全资子公司景德镇黑猫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公司”,暂定名,公司设立中,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创新公司作为GP(普通合伙人)与公司创新类项目的核心员工(以下简称“核心员工”)作为LP(有限合伙人)共同设立合伙企业作为公司创新类项目的核心员工跟投平台,对公司创新类项目进行股权投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创新公司拟出资580万元与公司核心员工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其中:拟与公司核心员工共同出资设立“景德镇黑猫跟投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其中创新公司认缴出资320万元担任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核心员工出资680万元担任有限合伙人;拟与公司核心员工共同出资设立“景德镇黑猫跟投贰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认缴出资额500万元,其中创新公司认缴出资260万元担任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核心员工出资240万元担任有限合伙人。

  (二)关联关系

  景德镇黑猫跟投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之一梁智彪先生系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梁智彪先生于2024年3月29日辞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创新公司与梁智彪共同出资设立“景德镇黑猫跟投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1

  1、名称:景德镇黑猫跟投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

  2、住所:江西省景德镇市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

  5、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股东及各自出资比例:

  7、关联方基本情况:

  核心员工中梁智彪系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已于2024年3月29日辞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经查询,梁智彪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投资标的2

  1、名称:景德镇黑猫跟投贰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

  2、住所:江西省景德镇市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认缴出资额:500万元

  5、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股东及各自出资比例: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拟成立的景德镇黑猫跟投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景德镇黑猫跟投贰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未注册成立,将依照《合伙企业法》设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各方根据投资决策情况以合法来源的资金认缴出资,不存在非货币出资的情况,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均按照出资比例取得合伙企业权益,交易定价政策公允透明。

  四、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设立

  1、依据合伙企业法以及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创新公司、核心员工共同投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

  2、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管理。

  3、各方对标的合伙企业的出资额、出资方式

  (1)设立壹号合伙企业:景德镇黑猫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人民币320万元(出资比例为32%),出资形式为货币;核心员工(具体人员以正式协议为准)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680万元(出资比例为68%),出资形式为货币;

  (2)设立贰号合伙企业:景德镇黑猫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人民币260万元(出资比例为52%),出资形式为货币;核心员工(具体人员以正式协议为准)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240万元(出资比例为48%),出资形式为货币

  (二)投资范围

  合伙企业设立后,壹号合伙企业以人民币1,000万元对价购买江西黑猫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的股权,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贰号合伙企业以人民币500万元对价购买辽宁黑猫复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的股权,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运营管理

  合伙企业按照各方的出资比例行使合伙人权利,合伙人大会具体决策权限以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为准,创新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日常运营。

  (四)违约责任

  除合伙协议另有规定,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本合伙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若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的合伙企业系对公司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的创新项目进行股权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契合公司发展方向,保障项目的顺利落地和产品性能持续提升。

  六、风险提示

  合伙企业业务尚未开展,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合伙企业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未来项目进展不达预期等风险。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依法依规行使决策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该关联交易已过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推动公司创新项目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契合公司发展方向,能保障项目的顺利落地。该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决议;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68 证券简称:黑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下转B623版)

本版导读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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