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接B686版)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阿达玛斯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阿达玛斯试剂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6月23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飞路1500弄66号五楼
4、法定代表人:张华
5、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医药、化工专业领域、检测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械设备、实验室设备、生物制剂(除医疗、诊断试剂)、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阿达玛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阿达玛斯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安徽天地基本情况
1、名称:安徽天地高纯溶剂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 2008年12月23日
3、注册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复兴镇临江产业园(同兴村)
4、法定代表人: 毕风华
5、注册资本: 1,357.7778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 2000吨/年HPLC乙腈、250吨/年HPLC己烷、250吨/年HPLC正庚烷、812吨/年HPLC甲醇、72吨/年HPLC乙醇、72吨/年HPLC乙酸乙酯、72吨/年HPLC丙酮、72吨/年HPLC2-丁酮、72吨/年HPLC甲苯、68吨/年HPLC异丙醇、24吨/年HPLC氯苯、15吨/年HPLC环己烷、12吨/年HPLC1,2-二氯苯、6吨/年HPLC正戊烷、8吨/年HPLC二氯甲烷、9吨/年HPLC三氯甲烷、10吨/年HPLC1-氯丁烷、2吨/年HPLC1-甲基-2-吡咯烷酮、30吨/年HPLC二甲基甲酰胺、30吨/年HPLC二甲苯、3吨/年HPLC正丁醇、3吨/年HPLC叔丁醇、12吨/年HPLC四氢呋喃、3吨/年HPLC2,2,4-三甲基戊烷、20吨/年HPLC吡啶、3吨/年HPLC石油醚、4吨/年HPLC乙醚、6吨/年HPLC甲基叔丁基醚、30吨/年二甲基乙酰胺、30吨/年二甲亚砜研发、生产、销售及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纸包装制品、木包装制品、木材、塑料制品、金属材料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无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安徽天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股权结构: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系安徽天地单体报表的财务数据,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天地生命基本情况
1、名称:安徽天地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 2019年12月20日
3、注册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纬一路1号
4、法定代表人: 毕风华
5、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药物检测、多肽合成、生物化学试剂、溶剂及耗材的生产与销售,应用于生物科技与生命医疗研究、化学实验与分析的研究工具产品及耗材的生产与销售,化工产品的制造销售与技术服务(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无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天地生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股权结构:
安徽天地直接持有100%股权,而公司持有安徽天地69.7989%股权,因此天地生命是公司控股的孙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坦泰生物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坦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5月18日
3、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新飞路1500弄66号三楼A室
4、法定代表人: 张庆
5、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染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墨烯材料销售;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无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坦泰生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股权结构: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八)聚源生物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泰坦聚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 2021年5月28日
3、注册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陈桥路1876号2幢1层
4、法定代表人: 张庆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日用百货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具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图文设计制作;软件开发;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用设备修理;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无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聚源生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股权结构:
公司直接持有聚源生物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九)纯源仪器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泰坦纯源仪器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 2023年4月28日
3、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新飞路1500弄66号四楼A室
4、法定代表人: 文杨明
5、注册资本:1,25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仪器仪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无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纯源仪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股权结构: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纯源仪器2023年刚成立。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十)安徽泰坦电子基本情况
1、名称:安徽泰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 2024年4月17日
3、注册地址: 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临江产业园港口路
4、法定代表人: 毕风华
5、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工业酶制剂研发;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无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安徽泰坦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股权结构:安徽天地直接持有100%股权,而公司持有安徽天地69.7989%股权,因此安徽泰坦电子是公司控股的孙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相关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蒂凯姆、宜昌泰坦、港联宏、阿达玛斯、聚源生物以及控股子公司安徽天地、坦泰生物、纯源仪器、控股孙公司天地生命、安徽泰坦电子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对泰坦科技整体发展有利。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公司持有安徽天地69.7989%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其他小股东没有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因此全部由公司提供担保。安徽天地持有天地生命、安徽泰坦电子100%股权,天地生命、安徽泰坦电子是公司控股孙公司,其他小股东没有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因此全部由公司提供担保。
另外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均符合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规定。预计上述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财务和法律风险。同时,公司将通过担保管理、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降低担保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预计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后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综上,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上述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及子公司、孙公司向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业务顺利开展而进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对担保对象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以及子公司、孙公司蒂凯姆、宜昌泰坦、港联宏、阿达玛斯、安徽天地、天地生命、安徽泰坦电子、坦泰生物、聚源生物、纯源仪器2024年预计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是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对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良好促进作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保证子公司、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也是应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该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证券认为:泰坦科技2024年为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相应担保预计,已经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泰坦科技为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九、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3年末,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担保余额为32,134.14万元,无其他对外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为11.52%和7.32%;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1号)核准,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募集资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62,315.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4.47元。截止2020年10月26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62,315.00股,募集资金总额847,701,148.05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74,997,628.9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2,703,519.1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4-00038文号的验资报告。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1号),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7,624,89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6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3,512,562.56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8,328,561.1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5,184,001.4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8月17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4-00031号”《验资报告》。按照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也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注:以上表格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差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三个募投项目于2023年4月已结项,结项公告披露后,节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等已从专户转出。结项公告请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超募资金及利息等,于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从专户转出。详情请见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和《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注:以上表格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差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 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0年3月17 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10月26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徐家汇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9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泰坦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徐家汇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10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阿达玛斯试剂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4月22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港联宏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5月7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万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 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募投项目截至2023年4月均已结项,结项公告披露后,节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等已从专户转出。结项公告具体详情请见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及利息等于审议通过后已从专户转出。详情请见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和《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专户均已办理了销户手续或者转为普通一般账户的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和《关于注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7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泰坦聚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聚源生物”)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与使用。
截至2022年8月26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聚源生物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昌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此账户为存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已使用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注销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首次补充流动资金,并已于2023年8月24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全部归还。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首次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尚未归还。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的部分闲置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批准的有效期内,公司未进行相关现金管理。
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的部分闲置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0,738.38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名币万元
注:公司办理的协定存款,是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可随时支取的,资金不存在划离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形。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网络平台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124.16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销售网络及物流网络建设项目”、“工艺开发中心新建项目”、“研发分析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723.21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截至报告期末,节余募集资金均已转出到公司一般户,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或转为了一般户。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7,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1月16日,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及利息于审议通过后已从专户转出。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4]第4-00009号”《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认为:泰坦科技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泰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该事项目前已履行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泰坦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综上,中信证券对泰坦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首次公开发行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金额出现负数原因为前期已支付的款项本期存在退回的情况。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两个表格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差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