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
2023年年度信息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30 B023版 作者:

  本信息公告是依据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编制并发布,公告所属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公司简介

  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珠江人寿")是由广东珠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韩建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新南方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合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珠光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等7家股东共同投资的综合性寿险公司,注册资本金67亿元人民币。 珠江人寿总部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目前唯一的一家总部设在广州的综合性寿险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26日。

  珠江人寿为客户提供贴心周到的服务、科学合理的保障计划,并通过多元化的销售渠道,为个人及企业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保障。

  珠江人寿将围绕"成为最具竞争力和价值的金融保险集团"这一总体发展愿景,依托公司股东的强大实力,本着"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稳健发展、追求实效"的经营理念,竭诚为社会的繁荣稳定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投资账户简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账户为“积极聚宝型”投资账户,以下为该账户的简介。

  1、账户特征:积极聚宝型投资账户是本公司依法设立的资产单独管理的资金账户,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与风险匹配的具备吸引力的中长期投资收益。

  2、投资策略:积极聚宝型账户根据投资环境情况,灵活投资于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上市权益类资产、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和其他金融资产。管理人通过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市场环境、投资标的等重要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和综合评估,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合理分配和动态调整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精选投资标的并适时操作,力求争取账户把握不同市场的投资机会,并获得超额回报。

  3、主要投资工具:本投资账户可投资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允许投资的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其他金融资产和上市权益类资产。

  4、投资组合限制: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和其他金融资产,投资比例范围为0%-75%;流动性资产,投资比例范围为不低于5%;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范围为0%-95%;上市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范围为0-95%。其中,投资于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和其他金融资产的单一项目不高于账户价值的50%。

  5、主要投资风险:本投资账户面对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管理操作风险等。

  三、投资账户财务状况

  (1)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元)

  (2)投资收益表(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元)

  四、投资账户投资回报率计算公式

  投资回报率=(期末单位价格÷期初单位价格-1)×100%

  (注: 如账户运营未满一年,则以实际运营天数内的回报率换算为年化回报率。)

  五、投资账户投资回报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账户单位价格及投资回报率列式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回报率仅代表投资账户在过去的投资表现,不代表对未来的预期,并且不作为客户投保或投资账户间资产转移的建议。)

  六、账户资产估值原则

  1、股票估值

  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上市流通股票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购入时的成本估值,挂牌上市后,按已上市流通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

  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进行估值。

  停牌股票按照最近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估值。如果股票长期停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采用指数收益法估值:(1)股票停牌超过一定天数;(2)股票停牌期间,所属行业指数累计涨跌幅超过一定幅度;

  2、债券估值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挂牌交易且存在活跃市场的债券、可转换债券,按照计量日的收盘价进行估值;计量日没有交易,按照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进行估值。如果将可转换债券的债券部分和期权部分分别确认,应当各自进行估值。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主要依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3、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

  任何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封闭式基金、ETF基金、场内登记的LOF基金,以其计量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收盘价估值;计量日无交易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未上市的基金按照最近公布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公允价值。

  处于募集期内的开放式基金按照成本估值。

  4、其他金融资产的估值

  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资产管理产品、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不构成控制的金融资产。

  固定收益类产品,按成本估值,逐日计提产生的应计收益;提供净值类产品,按照最新公布的净值估值;提供万份收益类产品,成本估值,按照最新公布的万份收益计提收益。

  由于其他金融资产公布净值或万份收益时间不统一,公司在估值时选取能获得的最新数据进行估值,故该类资产T日估值选用T-1日数据。

  5、其他投资品种的估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计量日有市价的,应采用计量日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计量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及发行方自身情况未出现重大变化的,应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计量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或发行方自身情况出现重大变化的,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采用合理的估值技术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类其他金融产品,以成本计量。

  6、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或不宜以上述方法确定资产价值时,或有充足理由表明按上述方法不能客观反映资产公允价值的,可根据具体情况,按最能反映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以上原则与有关法律、法规有冲突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投资账户资产占比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投资账户资产占比情况如下:

  八、报告期内资产托管银行变更情况

  本公司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资产的托管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

  本报告期内,托管银行未发生变更。

本版导读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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