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会董事情况:董事长李祝用未出席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委托其他董事主持会议并授权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叶林未出席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授权其他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
1.3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异议。
1.4 公司董事长李祝用、法定代表人/总裁安国勇、财务负责人沈树忠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 公司简介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初创于1995年11月,原名称为“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4亿元(含1500万美元);2001年9月,公司成为首家获准重新登记的信托公司;2004年2月,完成增资扩股后,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至12亿元,名称变更为“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7月,根据新颁布实施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公司完成了重新登记,首批获准直接换发金融许可证,名称变更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9月,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金增加至24.57亿元。2022年1月,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48.5亿元。
表2.1
2.2 组织结构
3.公司治理
3.1股东
股东总数:15 表3.1
注:2023年6月21日,经原北京银保监局批准,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20.3528%股权转让至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1月15日,公司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上述股权变更登记。
3.2 董事
表3.2.1(董事长、董事)
注:董事的“选任日期”以监管部门批复为准。
表3.2.2(独立董事)
注:独立董事的“选任日期”以监管部门批复为准。
3.3 监事
表3.3(监事会成员)
3.4 高级管理人员
表3.4
注: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日期”以监管部门批复为准。
3.5 公司员工
表3.5
4.经营管理
4.1 经营目标、战略规划
4.1.1 经营目标
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更加突出政治引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更加突出服务国家战略,积极推动实施“信托改革创新工程”,更加突出发展质量,全面夯实公司资产质量,更加突出创新驱动,统筹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更加突出全面风险管理,优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更加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以高质量党建保障高质量发展。
4.1.2 战略规划
公司坚定“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职能定位,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方向,积极发展具有直接融资特点的资金信托、以受托管理为特点的服务信托、体现社会责任的公益信托,打造综合信托服务能力和差异化投资管理能力,为客户创造价值,努力做强、做优,致力于成为综合实力一流、具有核心竞争力、高质量发展的优秀信托公司。
4.2 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表4.2.1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表4.2.2
4.3 市场分析
4.3.1 有利因素
一是宏观经济进一步恢复和发展为信托业的稳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2023年,尽管受到国内外多重超预期因素的冲击,我国经济总量仍然保持了持续增长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我国GDP达到126万亿元,同比增长5.2%,顺利实现全年“5%左右”的增长目标,这一增速仅次于印度,位居全球第二。我国信托业总体上是较为典型的“顺周期”行业,受益于持续增长的宏观经济,信托业未来仍将保持稳健发展态势。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动能、产业结构等的转型,信托业也将在新的发展阶段找准功能定位,着力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加快业务转型,实现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是信托业务三分类新规导向为信托业转型目标提供广阔发展空间。2023年3月,监管部门正式发布了《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以下简称“信托业务三分类新规”)。信托业务三分类新规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并在每一大类业务下细分信托业务子项。信托公司自2017年以来不断加大业务结构调整力度,投向房地产、基础产业等传统领域的业务不断下降,其中投向房地产领域占比已由高峰时的15%左右降至目前6.7%左右,投向基础产业领域占比由高峰时的16%左右降至目前10%左右;持续保持工商企业领域投资力度,2023年上半年占比在24%以上,特别是部分机构在小微金融、绿色金融等领域积极创新,形成一定市场优势和发展特色。在信托业务三分类新规政策指导下,信托公司围绕“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深入研究谋划,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不断丰富信托金融服务。
三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为信托业转型发展指明了方向。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发展要求,信托公司应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着力加大重点业务布局。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首次提出“建设金融强国”总体目标,进一步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明确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等重点工作,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为金融行业乃至信托业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的遵循。信托业当前正处于改革化险、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中心任务,在现代化金融机构体系中找准功能定位,把握正确发展方向。
4.3.2 不利因素
一是国际经济金融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十四五”中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地缘冲突的持续加剧,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全球供应链持续调整,国际政治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疫情后期,我国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经济回升向好,但是国内经济面临多重因素相互影响和多重问题相互交织的局面,因全球经济增长动能不足与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叠加导致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房地产、地方债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仍然较多,国内大循环存在堵点。
二是行业风险出清仍在持续。在国内产业结构性变化加速推进背景下,房地产行业面临深度调整,传统信托业务风险出清加速。同时,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信托公司在妥善平衡业务创新发展、保护受益人合法利益、维护股东权益等诸多诉求上面临较大压力和挑战。
三是创新业务领域竞争激烈。在信托业务三分类新规的政策导向下,标品信托业务和服务信托业务在信托业务中的重要性将更加凸显,行业竞争仍将保持白热化态势。以标品信托、服务信托等主要的创新业务领域均具有受托报酬率低、规模经济特征显著,叠加头部效应,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创新业务领域的竞争态势。
4.4 内部控制
4.4.1 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夯实内部控制环境建设的基础。公司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要求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为核心的治理结构,“三会一层”之间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切实发挥科学激励和约束监督的作用,治理机制规范有效。
强化合规意识,不断深化内控文化建设。2023年公司持续坚持审慎经营和合规经营的理念,通过组织合规培训,开展合规文化宣传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和风险理念,营造合规环境,积极创造合规氛围,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和金融监管要求,严守风险和合规两条底线,确保公司业务合法、合规开展。
4.4.2 内部控制措施
4.4.2.1 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建设。公司不断完善内控合规制度体系建设,优化制度流程,夯实管理基础,根植合规管理文化。在公司治理层面,修订发布股权管理办法等制度,提高公司股权事务管理水平,保护公司、信托当事人等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修订发布人员管理规范,加强公司人员的规范管理;在完善系统建设方面,修订发布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风险防控方面,修订发布相关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等制度;在关联交易管理方面,修订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制度。
4.4.2.2 加强公司业务控制制度建设。公司贯彻信托业务转型的相关要求,修订发布标品信托业务投资管理制度、标品信托业务投资决策议事规则等制度,规范标品信托业务的开展;为规范信托产品销售,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布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全业务链条中。
4.4.2.3 加强运营分析控制。公司管理层定期、不定期地根据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财务会计部提交的有关报告,对公司运营情况及风险状况进行分析,制订相应解决方案并实施。为了应对经营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和引起公众广泛关注的重大事件,公司还专门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和舆情管理制度。
4.4.2.4 实施绩效考评控制。为落实卓越战略目标,公司建立了科学的绩效考评制度,根据岗位职责要求,持续完善考核指标,坚持分类管理、分层实施,增强对机构和人员考核的全面性、客观性、公正性。
4.4.3 信息交流与反馈
根据监管要求和规章制度规定,公司制定并实施了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了顺畅有效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公司根据内部组织之间的关系和各自的职责权限,建立了从上到下的授权流程和从下到上的汇报路径。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有关文件要求,公司建立了反舞弊机制,对于员工举报的潜在舞弊或违规行为,审计部、纪检监察部门都会及时跟进和调查,并在公司范围内建立并实施了投诉举报机制。公司按监管要求按时报送各类财务及业务报表、报告等,及时向投资者披露信托项目信息,规范投诉受理和处理流程,积极履行受托人职责。
4.4.4 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建立了多层次的内控监督体系:监事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董事、经营管理层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审计部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法律合规部等部门在对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持续监督的基础上,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5 风险管理
4.5.1 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建立了以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以及下设的风险合规委员会、业务部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和其他承担风险管理职责的部门、内审部门为主线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制定了以《全面风险管理办法》为核心的风险管理规章制度,遵循匹配性、全覆盖、独立性、有效性等全面风险管理原则,风险管理覆盖各个业务条线,覆盖所有部门、岗位和人员,涵盖合规风险、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等主要风险,完善公司各方面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的衔接,加强公司风险管理的系统性和有效性,保障公司健康发展和稳健经营。
4.5.2 风险状况
公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合规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4.5.2.1 合规风险状况
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因没有遵守法律、法规和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从而给公司发展带来重大损失的风险。监管部门不仅持续关注信托公司在房地产、信政等领域的业务风险,提出规范性要求,还通过净资本管理加强对信托公司的资本约束。
4.5.2.2 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是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如果经济增速下降或交易对手所处行业受政府调控等原因,导致交易对手流动性困难,履约能力下降,从而使公司业务开展面临一定风险。或因交易对手经营不善、资金周转不灵甚至恶意欺诈等原因不按期履行合约义务,而给信托财产或公司财产造成损失的风险。
4.5.2.3 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价格的波动而给信托财产或公司财产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常见的风险表现形式包括利率风险、证券价格波动风险、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和汇率风险等。如果利率变化与公司预期相反,将对公司的贷款以及收益产生不利影响;证券价格、商品价格下跌会对公司相关项目担保物价值带来不利影响;汇率变化也可能使公司外汇资本金和QDII信托资产发生损失的风险。
4.5.2.4 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是指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内控机制不健全、内部业务操作程序不完善或操作系统发生故障,从而给公司经营带来隐患的风险。同时,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业务人员未能充分获得准确的市场信息,不熟悉市场交易涉及的法律法规,或者工作失误和效率低下都可能会产生操作风险。
4.5.2.5 其他风险状况
其他风险主要还有法律风险、声誉风险、洗钱及恐怖融资风险等。法律风险是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为无法满足或违反法律要求,导致不能履行合同而发生争议、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可能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声誉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公司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公司负面评价的风险。洗钱及恐怖融资风险是指因客户从事或意图从事洗钱及恐怖融资活动而导致的违反国家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法规,而对公司经营管理带来的风险。
4.5.3 风险管理
4.5.3.1 合规风险管理
公司重视合规文化宣导,通过宣传并解读监管政策、合规培训等方式,来营造良好的合规文化氛围,提高全体员工防范风险、合规展业的意识;结合监管部门要求和实际情况,搭建了董事会一经营管理层一合规与风控部法规部一合规岗四个层次的合规管理组织体系;重视内部制度制定过程中的合规审查,确保制度体系的合规有效;根据监管规定,制定了净资本管理的相关制度,风险合规委员会对公司净资本管理指标进行动态监督 ;继续加强业务的合规管理和项目的合规性审查,及时制定和更新公司审查指引和法律文本,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行业和监管政策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反洗钱相关制度,加强反洗钱系统建设,提升反洗钱工作水平。
4.5.3.2 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不断加强对员工业务能力的培训,提高项目甄别和筛选能力;根据业务发展情况,逐步制定各类业务的准入及尽职调查要求,规范重点项目提交审查的报告内容及格式,健全完善项目审批决策相关机制;严格审查项目资金使用,逐步推行按风险等级分类对项目运行进行差异化管理;在重点行业风险增大的背景下,公司进一步加强了业务风险动态监测,加大对重点业务领域、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力度,加密风险摸排频率,并逐步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强化信用风险的管理。
4.5.3.3 市场风险管理
公司加强对市场、区域及政策的研判,通过设置合理的交易结构,实现对风险的有效对冲和补偿,以规避市场风险;通过加强对证券投资产品单位净值、抵质押物价格变化的日常监控,以防范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定期对房地产业务进行压力测试,并持续优化压力测试方法体系,分析在不同风险程度下房地产项目的抗风险能力,从而及时发现并预防市场风险;合理配置外汇资产,防范汇率波动给公司外汇资本金和QDII业务带来的市场风险。
4.5.3.4 操作风险管理
公司定期对业务操作流程进行修订和完善,以业务流程为主线,不断完善前、中、后台的内部控制体系,对重要的业务环节,实行双人双岗复核、审批;建立集中统一的数据备份与验证系统,并及时对业务管理系统和证券交易系统进行升级和测验,更新相关数据;同时加强对新员工在制定合同文本、熟悉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培训,有效防范操作风险;重视项目的抵质押担保及股权变更手续办理工作,对承担主动管理职责项目由风险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参与办理相关手续;公司还定期组织摸排操作风险事件发生情况。
4.5.3.5 其他风险管理
法律风险管理方面,公司高度重视法律风险的防范,采取多种措施防范和环节可能的法律风险:定期对合同文本进行更新;不断加强对合同的审查力度,制定合同文本的审核指引,规范重要项目审核要求;出台担保办理相关制度,提高担保措施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有效防范相关风险;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库,重大项目聘请外部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从业务源头和操作环节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建立诉讼律师库,优选行业优秀律师,提升诉讼应对的效率;调整内部组织架构,建立诉讼管理团队,进一步加强律师选聘和诉讼管理。
声誉风险管理方面,公司加强声誉风险管理,颁布实施了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和舆情管理工作指引等制度;做好监测及预警工作,就重点事项制定相应预案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防范和化解声誉风险。
洗钱及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方面,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及业务发展情况,不断修订完善公司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的相关制度,通过修订信托合同文本,优化业务系统等方式,持续规范公司反洗钱相关工作的开展。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 自营资产
5.1.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4]6375号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托”)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诚信托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诚信托,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中诚信托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诚信托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诚信托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诚信托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诚信托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中诚信托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丁启新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利影
(下转B4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