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30 B049版 作者:

  1.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独立董事声明:本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1.3公司负责人邢中成、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崔学斌、财务部门负责人常青慧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前身为吉林省经济开发公司,成立于1985年,2002年3月1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关于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有关事项的批复》(银复〔2002〕47号)批准获得重新登记,更名为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2月18日,经中国银监会《关于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和业务范围的批复》(银监复〔2009〕53号),更名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许可证》注册号K0016H22201000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123916641Y。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注册资本金31.50亿元(含外汇1815万美元),吉林省财政厅代表吉林省政府持股49.4159%,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3142%,其余四名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持股0.3175%。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文名称缩写:吉林信托

  法定英文名称:JILIN PROVINCE TRUST CO.,LTD(缩写为JPTC)

  法定代表人:张洪东^[1]

  ^[ 1]2024年2月1日,张洪东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公司相关职务,公司目前尚未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889号

  邮政编码:130022

  国际互联网网址:www.jptic.com.cn

  电子信箱:jptic@jptic.com.cn

  信息披露事务人:曹轩

  联系电话:0431-88993572

  传 真:0431-88993573

  电子信箱:1067997349@qq.com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889号

  会计师事务所: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长春)律师事务所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广场伟峰资讯中心31层

  2.2组织结构

  3.公司治理

  3.1公司治理结构

  3.1.1股东

  3.1.1.1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6家,持股比例超过10%的股东有2家,情况如下:

  表3.1.1.1

  注:★表示实际控制人。

  3.1.1.2公司前三位股东情况

  表3.1.1.2

  3.1.2董事、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

  3.1.2.1董事会成员

  表3.1.2.1

  3.1.2.2董事会下属委员会

  表3.1.2.3

  3.1.3监事、监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

  3.1.3.1监事会成员

  表3.1.3.1

  3.1.3.2监事会未设立下属委员会

  3.1.4高级管理人员

  表3.1.4

  3.1.5公司员工

  表3.1.5

  注:公司在册人员183人,此表中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一栏不含2名独立董事、股权董事以及外派监事。

  4.经营概况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4.1.1 经营目标

  作为吉林省唯一持有信托牌照的金融机构,公司将深耕吉林、服务吉林作为首要经营目标,将顺应市场变化和监管导向大力推进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业务发展,实现产品差异化、服务专业化、客户多元化,推动公司发展成为治理体系优良、担当国企责任、核心业务突出、专业服务卓越、经营业绩稳健、区域优势明显,集聚政府资源、金融资源、产业客户、高净值群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商。

  4.1.2 经营方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重点,以推进业务转型升级为动力,以服务地方经济为主线,秉承“支持吉林振兴、服务实体经济、严守风险底线、回归信托本源”的展业原则,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主责主业,强化金融供给,优化金融服务,深化务实合作,优化公司治理,提高管理效能,加强党的建设,践行国企责任,不断培育发展新优势新动能,为助推实体经济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支持吉林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信托力量。

  4.1.3 战略规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吉林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回归本源、服务实体。为增强资本实力和风险抵补能力,公司计划引入省属国有企业增资10亿元,努力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新作为、打造新信托、重塑新格局、谱写新篇章。

  信托业务发展规划:公司将筑牢扎根吉林、服务吉林的责任和使命,坚决把省内的业务开发好,把服务地方实体经济的作用发挥好;以信托业三分类改革为契机,集中优势力量、对准主攻方向,加快业务转型创新,不断完善信托产品线和客户服务体系,形成公司优势业务和主导产品,着力做大做强资产服务信托、做精做优资产管理信托、做响做亮公益慈善信托,树立公司信托品牌和良好声誉,在部分细分市场形成差异化的领先优势。

  固有业务发展规划:固有业务将秉承谨慎稳健的原则,妥善化解存量风险,在保证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长期战略布局和中短期资产配置,构建净资产持续增长条件下的固有资产配置体系。优化长期金融股权投资布局,适时盘活低效存量资产、发掘政策变化带来的新的市场机会,合理设定投资方向和规模结构,成为信托主业收入的稳定补充,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经营的业务和品种

  公司经营业务主要包括信托业务和固有业务。

  信托业务采用贷款、股权投资、收益权投资、证券投资、类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进行资金投放。依据初始信托财产形态划分,有资金信托(又分为单一资金信托和集合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依据信托资产运用方式划分,有融资信托、投资信托、事务管理信托。按照《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分类,信托业务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其中资产服务信托包括财富管理服务信托、行政管理服务信托、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风险处置服务信托及新型资产服务信托五类;资产管理信托包括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权益类信托计划、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信托计划和混合类信托计划;公益慈善信托包括慈善信托和其他公益信托。

  固有业务包括自营贷款业务、自营资金市场业务、用自有资金进行金融股权投资、自营证券投资、担保等。

  4.2.2资产组合与分布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表4.2.2.1 单位:万元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表4.2.2.2 单位:万元

  4.3市场分析

  4.3.1影响本公司业务发展的有利因素

  4.3.1.1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5.2%,供给需求稳步改善,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就业物价总体稳定,民生保障有力有效,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24年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多出有利于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政策,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政策工具创新和协调配合,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我国稳中向好的宏观经济基本面为信托的转型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4.3.1.2财富管理需求持续增长。目前,我国居民个人财富规模持续增长,涌现出多层次财富客群和多样化财富管理需求,交易结构较为灵活的信托产品越来越成为投资者青睐的财富管理工具,规模巨大且持续发展的财富管理市场为信托公司开展财富管理服务信托提供了增量基础。随着信托业的转型发展,业务发展方向和边界逐渐明晰,社会群体认知度不断提高,作为唯一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市场的综合性金融机构,信托可以对接多层次客群,满足全生命周期的多场景服务需要,为委托人提供个性化的财富管理综合解决方案。

  4.3.1.3监管政策指引展业新方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3年3月正式发布《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旨在厘清信托业务边界和服务内涵,引导信托公司以规范方式发挥制度优势和行业竞争优势,促进业务回归本源、规范发展,切实防范风险,更高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信托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资产服务信托方面,服务家庭、家族客户的财富管理服务信托可以更好回归信托本源,充分发挥信托财产独立、目的多样等独特制度优势,解决客户资产配置、财富保值增值、财富传承等多元化需求;资产管理信托方面,标品信托业务成为转型重点方向,推动信托公司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创设满足客户资产配置需求的多期限现金管理类、固定收益类、混合投资类、TOF等标品产品线,为信托业深耕资本市场打开了制度空间。

  4.3.1.4省属国资禀赋有利于在深耕吉林、服务吉林中发挥功能价值。“十四五”时期,吉林振兴发展处于发挥独特优势、提升在全局中战略地位的关键阶段,处于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处于激发创造活力、破解深层次矛盾问题的关键阶段,处于促进共同富裕、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关键阶段。东北振兴的政策机遇、新发展格局的融入机遇、国家重大战略的对接机遇、产业升级的趋势机遇,与老工业基地振兴优势、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优势、生态资源优势、沿边近海优势、人文人才和科教优势叠加联动,利好因素持续汇聚。

  4.3.1.5 多牌照金融股权参控股布局。吉林信托多年来始终保持着多牌照的金融股权参控股布局,现有天治基金和天富期货两家控股公司,是A股上市公司东北证券第二大股东、H股上市公司九台农商行第一大股东,还参股中融人寿保险和吉林银行等多家地方商业银行。公司多年来已经形成了涵盖信托、基金、期货、券商、保险、商业银行的金融多牌照参控股格局,所持多元化金融资产具备一定价值和成长性,所持各类金融牌照可在客户、产品、管理等方面形成协同

  4.3.2影响本公司业务发展的不利因素

  4.3.2.1外部环境不确定性较高。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从国际看,当今世界变乱交织,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政治纷争和军事冲突多点爆发,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从国内看,经济大循环存在堵点,有效需求不足,居民消费和企业投资意愿不强;部分新兴行业存在重复布局和内卷式竞争,一些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企业存在不愿投、不敢投现象;风险隐患仍然较多,化解多年积累的房地产、地方债务、金融风险需要一定过程。

  4.3.2.2转型发展导致业绩承压。目前,传统的融资类、通道类业务持续压降,而正在探索中的新型业务短期内难以弥补转型留下的缺口,信托业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阵痛期。三分类新规虽然为公司展业提供新方向新思路,但资产服务信托对信托公司的差异性、特色化服务能力有较高要求,需要对新服务领域进行场景探索,对客户需求进行深度挖掘,对专业化服务水平进行培育;资产管理信托则对信托公司自主管理能力、投研能力、风控体系有较高的要求,并且还面临着券商、基金等各类资管机构的竞争压力。创新业务的开展需要前期资源的大量投入,面对持续弱化的传统业绩增长点和尚未稳定的创新业绩增长点,信托公司经营业绩显著承压。

  4.4内部控制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4.4.1.1企业内控环境是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的一项基本保障。报告年度,公司在健全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上下功夫,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三会一层”公司治理基本架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均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建立专门委员会,形成了较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4.4.1.2培育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在全体员工中营造“员工违规,高管制止,高管违规,员工抵制”的合规氛围,并将其作为公司一贯遵循的原则。针对新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公司创新业务的开展,及时梳理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优化操作流程,保证规章制度能覆盖关键风险点,促进公司内控管理的规范化、流程化和标准化。组织开展不同层级、常态化的培训学习,保证全体员工熟练掌握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各项规定,使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嵌入到各个岗位和环节之中。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提高了公司员工防范风险和合规经营的意识,促进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内部控制要素主要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督等。为此公司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托业务管理、固有业务管理、投资管理、融资管理、担保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印章使用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专项管理制度。涉及的内部控制措施主要包括:信托业务风险控制、固有业务控制、对外担保管理、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管理控制、自有财产控制、信托业务规范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绩效考评机制、法务控制、规章制度控制、流程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员工行为管理控制、关联交易控制、印章管理控制、信息安全架构控制、数据质量控制、业务连续性管理机制、客户投诉处理机制、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报告机制、外包管理与控制等。公司内部不同层次之间有明确的业务审批权限,每类业务都有相应的操作规程和风险管理措施,实现了信托业务系统和固有业务系统之间的部门分离、人员分离、财务分离,以防范风险传递。

  4.4.3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已基本实现管理信息化,建立了清晰完整的报告路径,建立了有效的信息共享、信息交流和信息反馈机制,不断完善信息识别、收集、处理、交流、沟通、反馈、披露的渠道和方式,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时了解本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确保每一项信息均能传递给相关的员工,各部门和员工的有关信息均能够顺畅反馈。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运行有效。

  公司通过门户网站、电子信息、书面通知等多种方式,对客户和社会公众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与委托人、受益人和社会公众实现信息共享。公司通过非现场监管报告、关联方交易事前报告,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推介后报告、临时事项报告等方式向监管部门报告相关信息。

  4.4.4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已建立起一个立体的、全方位的监督制约体系:纵向监督体现为董事会、监事会对管理层的监督制约,管理层对业务部门的监督制约;横向监督主要体现为六个管理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信托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管理层的监督制约,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

  4.5风险管理

  4.5.1风险管理概况

  4.5.1.1 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其他风险。

  4.5.1.2 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与政策

  风险管理贯彻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制约性、审慎性、独立性等原则,覆盖公司各项业务、所有机构、部门和岗位,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各个环节,成为业务流程、管理架构和公司整体体系及员工责任的有机组成部分,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促进公司规范经营、可持续发展。

  公司致力于建设以“全面的风险管理范围、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全程的风险管理过程、全员的风险管理文化和全额的风险计量”为核心的风险管理体系,实现业务增长、资本回报和风险暴露之间的平衡,追求运营高效率和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5.1.3 公司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与职责划分

  1.公司董事会:组织实施并承担建立风险文化、制定风险管理策略、设定风险偏好和确保风险限额的设立,审批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监督高级管理层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等。

  2.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确认公司整体风险偏好,评估公司整体风险状况,督促经营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评价并监督公司风险管理的全面性、有效性以及经营管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尽职情况。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落实公司党委和董事会的决策部署;围绕公司新时代战略新体系,推动构建并完善与公司新战略相适应的审计体制;负责审核和监督内、外部审计年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评估审计结果,并提出改进建议等。

  4.管理层面的风险评审委员会:负责就信托业务和固有投资业务方案的法律合规性、风险可控性、操作可行性进行评审与决策,并对经营管理层负责,承担项目风险主体责任。

  5.业务部:负责项目开展前期考察、尽职调查、风险评估、方案设计,对尽调结果承担第一责任;在产品存续期按相关要求开展和配合项目管理、风险管控及产品清算工作;对存续期项目及逾期项目进行风险化解与处置工作。

  6.合规部:负责根据监管政策及法规要求,适时制订、修订或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制订、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负责对信托业务、固有业务中的产品架构、交易结构、增信措施、营销方案、交易对手选择等方面进行合法、合规审查,出具评审意见;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7.风险管理部:负责牵头履行全面风险的日常管理,负责公司风险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建设、风控指标体系和风险管理报告制度;归口负责项目运行期的风险监测、监控、预警、重大风险事项报告等风险管理工作。

  8.法务部:全面负责公司各类合同、协议的法务审核,制定统一合同文本;完成公、检、法等司法机关调查取证查封查扣等协调工作;负责律所管理,归口负责法律咨询服务,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9.信托资产管理部:负责监测信托资产运行状况,并就重大风险事项及时向风险管理部门报告;负责协同资产保全中心、风控部门、业务部门,完成风险项目的处置与化解工作;负责定期向人民银行报送异常查询、违规查询、非法提供、违规使用、信用报告泄露等征信信息安全风险事件。

  10.审计部: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审计工作;履行公司“第三道”风险防控职责,负责信托项目的全过程审计工作;协助审计委员会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和合理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监督并促进内控体系的有效运转。

  4.5.2风险状况

  4.5.2.1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主要是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交易对手不能或不愿按期履行还本付息等义务而使受益人或公司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报告年度,到期清算项目履行了受托人尽职管理的责任,信用风险可控;公司固有业务运行平稳,没有新增风险事项,信用风险可控。

  4.5.2.2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主要指股价、汇率、利率变动所产生的风险。公司的市场风险主要是由于国家汇率政策变化及相应股票价格变动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公司严格依据信托合同进行管理,确保各项风控措施有效落地执行,投资类信托产品及公司自有权益类投资业务运行平稳。

  4.5.2.3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主要是由于内部业务流程、系统不完善或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风险;公司外部因素如网络安全问题、通讯系统故障等原因也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报告年度,公司不断优化业务操作流程,提高前中后台部门的业务操作规范性,进一步控制操作风险。

  4.5.2.4合规与法律风险状况

  公司坚持“合规优先”的原则开展业务。报告年度,公司高度关注监管形势变化,及时跟进监管政策要求,扎实开展政策学习、内部自查、配合检查、整改落实等工作。

  4.5.2.5其他风险状况

  其他风险主要有政策风险、道德风险和声誉风险等。

  政策风险表现为政策变动可能对公司经营和发展产生的影响;

  道德风险主要由于公司内部人员主观原因不能诚信、合法、合规经营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和损失。公司通过组织全员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操守及道德水平,报告年度,公司未发生因员工道德问题使信托或固有财产遭到损失的情形。

  声誉风险是指由于公司违反有关规定、不能按期终止清算和管理不善等原因,对公司外部市场地位和声誉产生的消极和不良影响。

  4.5.3风险管理

  4.5.3.1信用风险管理。主要通过事前对交易对手信用状况详尽调查、设定担保、事前审查、资产风险分类、计提风险准备、聘请外部律师等措施防范信用风险。对贷款项目均要求设定担保,以抵押登记手续完备和可变现为抵押品确认原则,根据抵押品价值可能变动情况及可变现值分别确定抵押品与贷款本金的比例;对保证类贷款在《融资担保管理办法》中不仅规定了担保人的条件、范围而且详细规定了对此类业务的审查标准。公司根据《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令〔2023〕第1号)文件规定实行以风险为基础的资产五级分类管理。公司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规定,计提各项准备,风险准备金余额原则上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

  4.5.3.2市场风险管理。公司通过科学选择、组合投资、分散投资规避股市风险;通过关注国家汇率政策变化并采取相应对策化解汇率风险;通过加强信息研发,关注金融运行状况,增强前瞻性、预见性,防范利率风险。公司密切关注经济发展的变化趋势,通过全面客观经济形势分析,科学选择组合投资、分散投资,跟踪分析汇率、利率变动走势等方式把股价和利率变动造成的影响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确保资产安全。强化风险揭示和风险教育,确保客户明确知晓和独立承担市场风险。

  4.5.3.3操作风险管理。公司建立信息化操作管理系统,减少手工操作可能导致的损失,同时采用加大技术手段投入、强化业务过程监控、提高业务技能等一系列措施控制操作风险。

  报告年度,公司制定和修订了多项业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优化业务流程。同时,通过审计部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发现的流程、内控、操作等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完善,降低操作风险。

  4.5.3.4 合规与法律风险管理。公司高度重视合规理念塑造与合规文化培育,始终坚持合规优先原则。在严监管的常态化趋势下,公司进一步强化监管政策贯彻,审慎研判合规风险。公司持续加强法律风险管理,强调交易结构简洁适当、法律关系清晰明确,倡导内部法务与外聘律师的信息共享、智力叠加,防范法律风险。

  4.5.3.5 公司净资本情况。2023年末,公司净资本余额为32,905.53万元;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为83,095.01万元,净资本/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39.60%;净资本/净资产为10.01%。

  4.5.3.6其他风险管理。通过对宏观政策和行业政策的及时跟踪研究,把握和调整经营方向,规避政策风险。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内控制度、激励和约束机制、员工行为规范,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合法合规经营意识,控制道德风险。通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坚持依法合规稳健经营,高度重视自身声誉,防范声誉风险。

  4.6 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高度重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了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和内控制度,将消费者保护工作嵌入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售前、售中、售后各环节的业务流程之中。报告年度,公司认真贯彻监管要求,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关内控制度,加强消费者投诉管理与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梳理内部分工及工作流程,强化事后评价和考核机制,积极响应监管部门专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活动。报告年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起,消费者投诉业务类均为产品收益引起的投诉,消费投诉地区分布在山东省、江苏省、吉林省、天津市。公司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消费者权益,报告年度未发生因侵害消费者权益而引起大规模投诉或被诉讼的情形,不存在虚报、瞒报等问题。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5.1.2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洪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学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常青慧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洪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学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常青慧

  5.1.3利润表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洪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学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常青慧

  母公司利润表

  编制单位: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洪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学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常青慧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下转B50版)

本版导读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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