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30 B701版 作者: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2023

  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3年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智能化系统集成。公司作为中国建筑装饰行业领跑者,充分发挥企业标杆作用,推动产业化进程,引领科技创新,致力于打造“一体化”大装饰蓝海战略,在大型公共建筑装修、高端星级酒店、高档住宅精装修和智能化系统集成、工业化装配式装修领域独占鳌头。公司已连续18年蝉联“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第二名”,亚厦幕墙连续6年获得“中国建筑幕墙行业百强企业第二名”,综合实力位居行业前列。公司是行业首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国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全国建筑装饰行业首批AAA信用等级企业”、“亚太最佳上市公司50强”,是行业内唯一一家同时拥有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和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公司。公司于近年获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荣膺“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是行业内第一家荣获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

  公司秉承“以匠心和创新创造美好人居,成为城市建设的贡献者和行业升级的引领者”的愿景,以“诚信务实、艰苦奋斗、创新变革、感恩怀德”为核心价值观,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紧跟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趋势,坚定不移地实施装配式装修发展战略,同时以数字化为引擎,持续探索前沿信息技术在项目建设全周期的融合应用,实现全过程、全要素的量化闭环,并充分发挥公司示范作用,致力于推动行业向工业化、智能化、数字化的绿色可持续方向不断前行,为实现国家“双碳”目标持续发挥力量。

  报告期内,公司以“让客户的等待变成期待”为使命,持续深耕主业,在酒店、办公、文体等多业态保持高水准交付。公司在继承建北京APEC峰会、杭州G20峰会、厦门金砖五国、青岛上合组织等国家大型会议主场馆后,紧密对接国家“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发展战略,承建杭州钱江望朝中心、广州白云会展中心等大体量地标性项目。

  近年来,公司与住建部、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等业内权威单位共同主编了关于建筑工业化装配式装修、绿色建筑的相关规程与标准,截止2023年,已经批准发布《建筑工业化内装工程技术规程》(T/CECS 558-2018)、《装配式内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33/T 1168-2019)、《职业技能考评标准装配式内装工》(TZ 0119-2020)、《装配式内装评价标准》(DB33/T1259-2021)、《装配式内装修工程管理标准》(T/CECS 1310-2023)、《绿色建筑湿法装饰装修标准》(T/CBDA 72-2023)等。从技术规程、验收规范到工人职业技能考评标准,作为工业化装配式装修领域的龙头企业,在充分参与对工业化装配式行业制度建设的同时,公司也不断丰富和加强自身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技术领先优势,产业体系优势,稳固行业领先地位,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有序发展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业务承接模式

  公司设计、施工的承接一般通过招投标模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主动承揽模式两种方式。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和甲方(业主)要求进行招标的项目,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投标。对于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投标且甲方(业主)不要求招投标的部分项目,由公司业务员开拓业务渠道并进行业务联系。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材料包括标准品、非标准品、石材和木制品等建筑装饰材料。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所需材料的采购模式分为三种:①集中采购模式:集采中心按照项目材料使用计划,从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源库的供应商中选择优质供应商,通过招标或议价模式,选择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材料采购合同,由其供应材料。②甲指乙供采购模式:项目材料为甲方(业主)指定品牌、供应商的,由集采中心与指定品牌供应商通过议价谈判后,并与供应商签订材料采购合同,由其供应材料。③甲供材料采购模式:材料由甲方(业主)自行采购,材料采购合同由甲方与供应商签订,公司只负责施工。

  公司项目施工所需的辅材辅料/物料、零星材料由于采购灵活度高、金额小,一般需在项目当地采购,故由公司集采中心授权分公司或项目部材料员进行采购。

  3、施工模式

  公司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的精细化施工管理模式。项目合同签订后,工程管理中心根据项目性质、项目经理过往施工经验等方面因素,选拔合适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再根据合同及项目情况组建项目团队,团队成员包括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预算员、采购员和一大批优秀的、经验丰富的一线施工人员等。具体施工过程中,公司也与具有资质的劳务分包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协议》,劳务分包公司派出部分施工人员在公司项目团队主要人员的组织管理下进行施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4、竣工验收和资金结算模式

  对于已按照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工程项目,公司将依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等资料组织竣工验收。公司的工程款结算流程分为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竣工决算款及质量保证金等阶段,具体结算情况根据完工进度和合同约定而定。

  (二)行业发展阶段和周期性特点

  建筑装饰行业是建筑材料行业的下游行业,房地产行业的上游行业,其周期性与建材相关的大宗商品价格及房地产行业的景气度有一定的相关性。2023年总体上看,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以及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的影响,建筑行业整体增长动力有所放缓。随着“十四五”规划的深入实施,国家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系列举措,强调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将为建筑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会与市场需求。

  建筑装饰行业正处于变革发展阶段。“双碳”背景下,绿色建筑成为行业发展趋势,建筑行业工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趋势提速。装配式建筑、钢结构、预制件等先进技术推动建筑行业转型升级,智慧城市建设发展需求推动建筑行业数字化发展,智能建造带动建筑行业科技升级。2023年4月22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指出到2025年,制修订不少于1,00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外文版本),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显著提高,主要行业碳核算核查实现标准全覆盖,重点行业和产品能耗能效标准指标稳步提升。其中,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减碳领域重点制修订城市基础设施低碳建设、城镇住宅减碳、低碳智慧园区建设、农房低碳改造、绿色建造、污水垃圾资源化利用、海水淡化等标准,建筑废物循环利用设备、空气源热泵设备等标准,以及面向节能低碳目标的通信网络、数据中心、通信机房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工程建设、运维、使用计量、回收利用等标准。

  2023年多地发布装配式装修试点方案或项目。例:2023年3月,福建省住建厅发布《福建省装配式装修试点方案》,要求自2023年3月起,各地统筹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动装配式装修试点项目落地实施。福州、厦门每年安排装配式装修项目各不少于10个,泉州,漳州各不少于5个,其他地区因地制宜开展试点。试点项目原则上应采购获得认证标识的绿色建材产品。2023年4月,浙江省住建厅发布《浙江省开展装配化装修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围绕“绿色低碳”主题开展装配化装修试点,已明确杭州、宁波、绍兴、台州等4个设区市为试点市,温州市龙港市、嘉兴市秀洲区等2个县(市、区)为试点县(市、区)开展装配化装修试点工作。其中,试点市每年新开工装配化装修试点项目不少于5个,试点县(市、区)每年新开工装配化装修试点项目不少于2个。2023年7月,广东省住建厅公布了广东省装配化装修试点项目名单,确定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项目等23个项目。

  2023年海南省住建厅制定了《2023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公司作为该标准的主要编制单位,深度参与了《2023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的编制工作,与众多优秀单位和学者一道,致力于推动海南省装配式建筑产业的发展。

  2023年公司参编的《重庆市工业化内装修评价细则》(渝建标〔2022〕32号)、《四川省钢结构住宅装配式装修技术标准》(DBJ51/T 222-2023)等多项行业技术标准正式发布。

  针对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和周期性特点,公司将结合公司实际,坚持规范健康发展,持续加强创新变革,强化自我竞争意识,保持持久的企业生命力和竞争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报告期,公司连续18年蝉联“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第二名”,亚厦幕墙连续6年获得“中国建筑幕墙行业百强企业”第二名,公司获浙江省建筑业“先进企业”称号,综合实力位居行业前列,是“AAA”级信用单位。公司于2020年荣膺“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是行业内第一家荣获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共荣获1项詹天佑奖,5项鲁班奖、1项国家优质工程金奖,9项国家优质工程奖,1项全国建筑装饰科技奖,15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含设计类)、23项金石奖,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参与建设获得鲁班奖的项目为83个(其中公司主动申报并获评60项),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4项、国家优质工程金奖4项,国家优质工程奖42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含设计类)405项,全国建筑装饰科技奖700项,省级奖项2,554项,获奖数量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此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严格审核评议,公司于2020年获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法定代表人:张小明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15,057.40万元、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392.57万元,合计14,664.83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及拟计入的报告期

  公司对截至2023年末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14,664.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即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018.54万元的58.62%。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减值计提政策,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类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评估信用风

  险外,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类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存货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于

  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3、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1,950.89万元,相应减少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11,950.89万元。

  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需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

  (五)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会计准则、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不涉及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现将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单位:亿元人民币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新签订单不存在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的重大项目。

  注: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

  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提供担保额度预计341,4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3.26%;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275,8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4.95%,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股份”、“本公司”或“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间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确保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地发展,同意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控股孙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4年共计341,450万元额度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主要用于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全品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亚厦科创园发展(绍兴)有限公司、厦门市韩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涵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万安启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泛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业务,担保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

  此担保预计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全票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1年09月19日

  2、注册地点:绍兴市上虞区章镇工业新区

  3、法定代表人:阿其拉图

  4、注册资本:15,800.00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门窗制造加工;建筑用石加工;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玻璃制品制造;门窗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

  (下转B702版)

本版导读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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