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接B719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4-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永安市南坑路638号公司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1.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0.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其他内容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披露情况
上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4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7、8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法: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代理人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后)原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三)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17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延冬
联系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南坑路638号11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366000
联系电话:(0598)3614875
传真:(0598)3633415
电子邮箱:stock@yonglin.com
(五)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663
投票简称:永安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 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4-028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发出,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同时进行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
经监事会成员一致推举,会议由监事栾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四)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七)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能够较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以及继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建设,为公司长期、稳定、规范、健康地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八)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九)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
以上第(一)、(三)、(四)、(五)、(六)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4-036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江斌先生已向公司申请辞去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相关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及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张宝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组成和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张宝文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宝文,男,196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诚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中国诚通香港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截至目前,张宝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4-029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相关财务指标。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根据该规定,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关于“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依据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4-030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金78,137,569.43元。
(一)坏账准备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323,459.08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22,129.08元;其它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330.00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086,393.50元,主要是:库存商品纤维板、木地板经减值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733,000.57元;备品备件及金刚板原材料经减值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85,809.5元;中林(雄安)生物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材料秸秆经减值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567,583.43元。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公司年末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计提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983,960.52元。中永(苏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已停止经营,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983,960.52元。
(四)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公司年末聘请资产评估公司对永林广平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永林涿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在建工程进行价值评估,基于价值评估结论,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0,378,322.35元。其中:永林广平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0,296,752.96元;永林涿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81,569.39元。
(五)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42,365,433.98元。主要是计提预付的设备款减值准备38,755,780.00元,计提预付的工程款减值准备3,609,653.98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金为78,137,569.43元,影响2023年度利润为78,137,569.43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4-031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03.35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1,297.52万元。
鉴于母公司2023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4-034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相关制度修订的议案。现将《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三、《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四、《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五、《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注:除以上条款外,公司视情况对相关制度的部分文字描述进行了修订,不涉及实质内容变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