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30 B758版 作者:

  (上接B757版)

  (3)现金分红支出:2023年,公司向股东派发2022年度现金红利共计5.45亿元(含税),现金分红占调整后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52.05%。

  (4)员工薪酬支出:202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员工总数6,170人,人数较上年同期增加1.7%,薪酬支出总额为12.24亿元,人均19.84万元。

  (三)2024年度经营工作计划

  2024年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公司将牢牢把握服务国家和城市发展战略的坐标定位,紧密围绕董事会目标要求,做精做优主业,做强做实品牌竞争力,服务浦东引领区建设,实现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1、精耕细作塑品质,打造区域开发新亮点。

  2024年,要全力以赴继续在浦东引领区建设中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在精品城区:洋泾西区E08-4地块要完成主体结构施工,洋泾东区要完成国际方案征集及概念方案;梅园社区2E8-19地块推进主体结构施工;潍坊497-02地块力争实现竣工。在金色中环:前滩21-02、前滩21-03地块要完成住宅结构封顶及办公外立面;前滩54-01地块要竣工交付;要持续聚焦张江科创中心核心区承载区的项目建设,张江五个地块要全部竣工。在现代城镇:川沙C04-13/14地块、川沙C06-01/02地块要竣工交付,川沙C06-03地块住宅项目要完成外立面施工。2024年,公司拟竣工项目9个,总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续建项目5个,总建筑面积142万平方米。

  陆家嘴集团委托的各项目要按计划保质保量推进,确保受托承建的三林滨江南11#、12#单元地块商办部分按计划开工,前滩源、前滩尚及张江科学城·数智天地一期·御中心项目顺利竣工,园区生活配套环境进一步提升优化。

  公司将努力提升项目运营和管理能力,完善区域开发全系列产品标准,重视安全生产与品控工作,按计划节点有序推进建设,在确保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推进降本增效。难度大、技术含量高的项目,要同步研究重要课题,争取多出科技成果、多出科技人才,向成为具有卓越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综合运营商迈进。

  2、运营服务促融合,共创产业招商新开局。

  公司将继续服务浦东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打造,着力招商引资,发挥产业聚集效应,优化资源配置和管理服务,多方位夯实招商稳商工作,与客户共同发展。

  办公楼宇营销方面,要以进一步提高核心区在营物业出租率为目标,积极推进金控广场二期(竹园2-16-1地块)、前滩中环广场(前滩54-01地块)的入市招租工作;做好张江项目的入市准备及预热工作,力争尽早锁定主力客户;川沙项目要打造产业氛围,助力产业能级提升,打响陆家嘴产业服务品牌;要吸引更多行业龙头、优质客户入驻前滩,使前滩成为总部经济最集聚、产业创新更活跃的国际商务区。要全面梳理办公楼宇资产,结合项目运营、市场需求等情况,推进部分办公项目的销售,要深化租售并举意识,将招商运营的需求落实到产品设计中。要围绕运营端聚劲发力,依托集团旗下商务空间、租赁住宅、商旅酒店、休闲文体等权益资源,向公司商务办公客户提供全方位、全体系的优惠、优质服务,在持续增强既有客户粘性的同时,吸引更多客户进驻公司楼宇,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商业零售发展方面,要围绕公司战略布局,提高行业发展洞察力,深度研究消费行为,进一步创新商业模式和运营模式,开创商业发展新局面。张江、川沙的在建商业项目要紧跟市场趋势做好项目定位、业态布局、主力品牌引入等前期工作,提升商业竞争力。上海陆家嘴L+MALL要结合“优化调改”,推进各楼层业态调整和品牌迭代。商业运营要不断总结自身优势与不足,尝试经营管理的新模式、新机制、新赛道,助力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建设。

  住宅产品发展方面,要直面上海楼市的新趋势、新挑战与新竞争,加快产品研发迭代,持续提升各项目综合产品力,以川沙锦绣云澜为试点做优做好实景示范区,不断强化住宅产品对客户的吸引力。2024年,要做好潍坊497-02地块、梅园社区2E8-19地块、洋泾西区住宅的开盘工作,加快推进世纪前滩·天御、世纪前滩·天汇、川沙锦绣云澜等项目的续销工作。租赁住宅要提升服务质量,逐步形成住宅、办公、商业和酒店客户的信息和服务共享,打造“陆家嘴客户生态圈”。

  物业管理服务方面,要持续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率,积极响应数字经济的发展,实现从“质”量到“智”慧的飞跃。同时要推进战略转型,从“规模扩张”向“业务可持续”转型,由“成长优先”向“质量优先”演化,做精服务,做优品质,做强品牌,为公司区域开发及运营再添助力。

  3、狠抓管理控风险,助力金融板块新增长。

  金融服务板块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抢抓金融行业变革的机遇,克服困难,提振信心,紧紧围绕引领区建设要求,坚持“一优一特一重整”的格局,在稳控经营发展风险的前提下,提升运营管理能级。

  要对标区域开发板块,努力实现党建和业务“双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治企要求,把党建作为统揽全局的总抓手。把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终点即起点”的管理理念深入传递到神经末梢,真正转化为金融服务板块的自觉行动,力促管干部和管资本的高度统一,着力打好陆家嘴品牌、用好引领区政策、激活整体斗志,最大程度发挥持牌机构各自的功能优势,深挖金融板块对推动公司发展转型大局的功能和价值。

  要努力实现持牌机构治理与加强经营管理“双优化”。为加强金融服务板块主业集中度,服务公司改革发展,要进一步研究优化考核激励机制,落实绩效考核调整方案,压实管理责任。优化持牌机构公司治理,强化经营管理能效,以产融结合、融融结合为重心,探索金融产业链布局,进一步提高对金融服务板块的统筹管理力度。

  要做到拓展新业务机会和处置风险项目“双见效”。各持牌机构要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对外发力、对内挖潜,努力克服困难、激活潜能。要在细分领域有创新思维,在非传统业务方面有新突破。陆家嘴信托要在行业转型和业绩承压的背景下,持续加强标品和固有投资的业务拓展;妥善处置信托产品风险,在风险处置中展现和提升管理能力。爱建证券要层层压实责任,根据双方股东要求继续化解、消耗存量风险的同时,大力推动改革举措落地,争取经营状况见实效。陆家嘴人寿要拓展和优化投资业务,提升综合效益和内涵价值,保持盈利稳中向好。

  2024年,公司将持续优化“城市开发运营”与“金融服务”双轮驱动的业务布局,通过数字化、智能化,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向具有卓越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综合运营商迈进。

  2024年度公司经营预算:预计现金流入389.72亿元,流出424.99亿元。其中房地产业务总流入228.06亿元,总流出235.42亿元;金融业务流入161.66亿元,流出181.78亿元。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A股 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4-016

  B股 900932 陆家B股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本部(上海浦东新区东育路227弄6号前滩世贸中心二期D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其中,监事会主席沈晓明、监事李旻坤、职工监事王雪梅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晓明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有关管理制度;

  (二)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制度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财务与经营管理等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全体监事签署了《监事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有关管理制度;

  (二)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制度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财务与经营管理等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全体监事签署了《监事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五、审议通过《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提名沈晓明、李旻坤、周红意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后)。

  上述监事人选任免事宜待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正式生效。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沈晓明,男,1964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政工师职称。历任:川沙县城厢镇小学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川沙县少年宫川沙县少先队总辅导员;浦东新区青联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浦东新区青少署办公室主任、副署长;浦东新区团工委统战部副部长、办公室副主任;浦东新区区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文明创建处处长;浦东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浦东新区区级机关党工委副书记;浦东新区区委办公室副主任。现任: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旻坤,女,1973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上海浦东商业建设联合发展公司财务;上海大隆会计师事务所职员;浦东新区审计事务中心审计主管;浦东新区审计局综合经济审计处副处长、经济责任审计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处)副处长、综合经济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副总监,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周红意,女,1970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预备党员,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高级审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同济大学科学技术开发公司会计;上海同济联合建设技术有限公司会计、财务主管;上海市浦东新区审计事务中心审计师、高级审计师、财政审计科科长;浦东新区董监事中心综合业务科科长;上海东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现任: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股票代码:A股 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4-029

  B股 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参加2024年上海辖区上市

  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周五)下午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主题:2024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30日(周二)至2024年5月9日(周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邮箱invest@ljz.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15:00-16:00参加2024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下午 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10日(周五)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30日(周二)至2024年5月9日(周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邮箱invest@ljz.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闵诗沁

  电话:021-33848801

  邮箱:invest@ljz.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A股 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4-015

  B股 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227弄6号前滩世贸中心二期D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忠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徐而进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同意将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年度工作报告以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2023年度模拟报表》

  同意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执行商定程序的专项报告》,并随公司年度报告一同全文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末总股本4,812,931,457股为基数,按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1.1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48,674,186.10元。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预案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详见专项公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临2024-017)。

  本项预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24年度融资方案》

  1、同意2024年度(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公司有息负债余额拟不超过760亿元。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关联方借款(包含接受控股股东贷款)、各类债券及资产证券化(含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各类产品,交易所市场发行的各类产品)等。

  其中,接受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贷款余额不超过100亿元,并在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该贷款余额包含在2024年度有息负债余额内。贷款利率不高于合同签署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司不提供担保,以双方最终签订合同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8条,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的,上市公司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因此,上述事项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全部及各项有息融资、为融资而作的抵押、担保、质押和保证及股东贷款的合同、协议及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各类债券产品总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债券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等。最终以实际发行金额计入2024年度有息负债余额。

  为保证以上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申请注册发行各类债券产品工作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具体债券品种、融资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总金额、币种、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期限、担保事项、入池资产、还本付息方式等与每次融资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债务融资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融资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融资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3)如监管部门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具体融资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决定和办理已发行债券产品交易上市/流通的相关事宜以及办理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和信息披露事宜;

  (5)办理与申请注册发行各类债券产品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向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新增净额不超过50亿元,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财务资助事宜,签署相关的协议等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涉及提供财务资助,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编号:临2024-018)。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联方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产品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且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本事项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购买陆家嘴信托樽盈财富系列单一资金信托产品,存续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产品无固定期限,单笔投资不超过36个月。本次信托产品类型为单一资金信托,业绩比较基准根据市场及信托运作情况确定,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关联方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产品暨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24-019)。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中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仅含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为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购买同类产品单笔金额不超过5亿元。银行理财类产品期限不超过6个月,信托、证券理财类产品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在委托理财额度范围内签署委托理财事宜相关的协议、合同等文件。

  本项议案涉及委托理财事宜,详见专项公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编号:临2024-020)。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同意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薪酬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预算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取薪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预算的议案》

  本项议案中的2024年度公司取薪非独立董事和取薪非职工监事薪酬预算总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聘请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涉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详见专项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4-021)。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徐而进、蔡嵘、王韫、黎作强、刘广安5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后)。

  上述董事人选任免事宜待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正式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忠、孙加锋、何万篷、黄峰(以姓氏笔划为序)4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后)。

  上述独立董事人选任免事宜待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正式生效。

  同意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8万元(含税),按月发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3名关联独立董事回避表决,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陆家嘴昌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上海陆家嘴昌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5亿元。本次增资后,上海陆家嘴昌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28亿元增至人民币26.528亿元。

  本项议案涉及对外投资,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陆家嘴昌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临2024-02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涉及公司章程的修订,详见专项公告《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编号:临2024-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制定及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11项制度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专项公告《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编号:临2024-023)。制定或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专项公告《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编号:临2024-024)。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方案》

  同意公司在2024年中期相应期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本项议案涉及中期分红,详见专项公告《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编号:临2024-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方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24-026)。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而进,男,1968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上海市机电管理局基建设备处科员;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计财部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代总经理。

  蔡嵘,男,1973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历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资产管理处副处长,综合规划处副处长,主任助理、党委委员、副主任、党委副书记;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王韫,女,1978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历任: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团委书记、政治部组织宣传科副科长、主任助理;浦东新区团委团务工作部副部长、基层工作部副部长;浦东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指导处副处长、政治部(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浦东新区六灶镇党委副书记;浦东新区川沙新镇监察室主任、党群工作办公室主任;浦东新区团委副书记;浦东新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现任: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黎作强,男,1966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历任:咸宁地区建设银行人事科科员、办公室副主任;湖北省建设银行宣传处、建设报社编辑、记者;国泰君安证券湖北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监事会办公室副经理、资产管理总部高级客户经理、董事;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党委书记;国泰君安证券总裁办公室主任;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广安,男,1978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副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研究部总经理。现任: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忠,男,1969年5月出生,香港理工大学理学硕士,研究员职称。历任:浙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综合部总经理,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副社长,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中国青旅实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上海国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行政副院长。现任:国家智能传感器创新中心执行主任,上海宽创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孙加锋,男,1968年11月出生,法学博士,执业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区政府、上海市自贸区法律顾问,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协委员,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历任:上海市普陀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国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小耘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何万篷,男,197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正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福卡经济预测研究所副所长、专业首席研究员,《经济展望》杂志副主编、党总支书记。现任:上海前滩新兴产业研究院院长、首席研究员,上海前知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前滩数据信息研究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前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赛世(上海)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力勤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黄峰,男,1970年4月出生,经济学硕士、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市外经贸委外资综合处副处长,上海市外经贸委项目管理处副处长,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外国投资管理处处长,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副主任、国家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现任:上海市外商投资协会会长,兼任上海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理事,上海市国际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副理事长,上海外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兴富数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上海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运行中心有限公司经理,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股票代码:A股 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4-017

  B股 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93,441,682.63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4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812,931,45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48,674,186.10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18 %。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慎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制定的《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A股 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4-018

  B股 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供财务

  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资助背景概述

  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按照行业惯例,项目开发前期,为支付工程款等日常经营支出,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提供股东借款;项目开发后期,项目公司取得预售资金后,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充分预留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项目公司股东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

  上述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以及股东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为支持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满足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需要,以及有效运用自有资金,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的对象

  资助对象包括公司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以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或其指定第三方公司(不含公司关联方,下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对象范围。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资助的额度及授权期限

  公司拟在2024年度(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向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新增净额不超过50亿元,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财务资助事宜,签署相关的协议等文件。

  (二)财务资助的主要条件和风险防控措施

  1、为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下转B759版)

本版导读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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