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接B762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15:00-17: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至2024年5月24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各参会股东投票表决后,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 2023年度工作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此议程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5.提案10.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别提示: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1日9:00-12:00,13:30-16:00;
3.登记地点:深圳光明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雪、邹俊杰
联系电话:0755-26490118
联系传真:0755-26490099
邮箱:ir@szzt.com.cn
邮编:518132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股东代表的食宿、交通费用等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7”,投票简称为“证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在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2.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者,视为无效委托;
3.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三项都不选,视为弃权;
4.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15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内容。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九、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资金使用成本,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反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担保及反担保事项。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一致同意该委托理财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3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1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99,205,98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5.6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63,489,966.40元,扣除发行费用11,368,168.39元(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643,481.2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2,121,798.01元。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643,481.23元,实际总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2,765,279.24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于2021年11月10日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0057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为人民币55,374.39万元,其中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45.39万元。扣除上述资金后,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12月31日应存余额为人民币-97.86万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97.93万元,实际余额为0.07万元,2023年公司将本次募投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结余利息0.07万元转出并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账户(账号:20000043015800061198226)作为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使用,2022年10月已将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中支行账户(账号:78220188000186469)作为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使用,2022年11月已将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账号:41031900040042370)作为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使用,2023年5月已将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账号:44250100016000002941)作为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使用,2023年5月已将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账号:15155500000074)作为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使用,2023年5月已将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账号:44250100016000002908)作为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使用,2023年6月已将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账号:755901663610111)作为偿还银行贷款使用,2023年6月已将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城铜官支行(账号:18041701040007225)作为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使用,2023年11月已将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专户,分别用于存放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募集资金。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因账户资金使用完毕,于2023年6月销户。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实际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望城区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专户,用于存放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其中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望城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因账户资金使用完毕,于2022年10月、2022年11月、2023年5月、2023年11月销户。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有利于公司改善负债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减少财务费用,提高盈利水平,但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
1、本使用情况汇总表中各项目直接相加的汇总数与合计数在尾数上有差异,这种差异是以万元为单位且四舍五入造成的。
2、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募集资金变更后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总投资约28,706.53万元,设置机柜规模1,178个,机柜已逐步上架运营并实现效益。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03.96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826.1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40,389.17万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26,620.17万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1.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截至2023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不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
2.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截至2023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不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一贯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利润分配政策,为长期投资者规划现金流提供预期,争取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的收益。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说明。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本次核销资产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对部分存货、应收账款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核销资产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2023年度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有关内容。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124.89万元,考虑到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864.17万元,减少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864.17万元。本次核销资产合计2,721.69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47.36万元,减少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47.36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且已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2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事项所涉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五家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金额总计不超过17,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2年,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根据需要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以及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银行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胜强、许忠桂根据需要为子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授信额度内,具体借款额度、借款期限、借款利率、担保条件(如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等)、反担保条件(如反担保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等)等相关事项,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担保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以及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及反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公司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需要时做出决定并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法律文件。
公司子公司将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交易对手方进行交易,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子公司
2.1第三方担保机构
2.2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
3.202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4.2023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具体协议将在本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签署相关合同时签署。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事项,将有助于子公司拓展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被担保的子公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及反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该担保及反担保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资金使用成本,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反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担保及反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本次公司拟为子公司该融资事项向高新投提供反担保。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55,223.69万元人民币,占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2.30%;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为172,223.69万元人民币,占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9.13%。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六、其他说明
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向高新投等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有助于子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相关文件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裁曾胜强先生,独立董事陈兵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程峰武先生,董事会秘书彭雪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访问“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化,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非自主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资金额度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4.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产品。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5.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7.与受托方之间的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该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审批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委托理财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
虽然委托理财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资金情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操作风险
委托理财事项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可能会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委托理财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将通过严格的内部审批机制进行控制。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业务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汇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一致同意该委托理财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29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年度,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24】第1987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四项规定: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4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证通电子”变更为“ST证通”,证券代码仍为002197,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由“证通电子”变更为“ST证通”;
3.股票代码仍为“002197”;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5月6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4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2024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
6.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5%;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证通电子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六)及十六(一)所述,2020年度证通电子向深圳市永泰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工程款名义支付39,986,894.0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笔款项一直挂在其他应收款中。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该笔资金的最终去向;同时无法判断其余额是否可以全部收回。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证通电子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在证通电子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2024年4月28日对证通电子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由于出现上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事项,中勤万信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四)款规定: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实施其他风险经营的有关事项的提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申请于2024年4月30日停牌一天,自2024年5月6日复牌恢复交易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证通电子”变更为“ST证通”,证券代码仍为002197,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5%。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判断,公司管理层已对《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所述的事项进行了初步梳理,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为进一步强化风险合规意识,加强内控管理,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公司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更正及追溯调整。
对2023年度其他关联方为客户回款提供资金支持形成的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对于利益相关方资金占用,将其计入其他应收款。
2021年及2023年利益相关方占用资金已经全部偿还给公司。对于截止报告发出日尚未收回的相关2020年资金占用,公司已责成商务、财务部门积极催收回款,并已启动内部追责流程。
2.公司将加强财务人员学习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加强财务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要求财务人员深入业务部门,切实掌握业务情况,以保障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财务报告编制流程必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4号一一财务报告》的要求,切实履行报告各环节授权审批职能,包括编制方案的审批、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审批、重大交易和事项会计处理的审批,对财务报告内容的审核审批等。
3.加强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风险管理,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降低决策失误的风险。加强业务流程执行管控,依据《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事业部的授权手册》,通过相应钉钉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各类业务的授权审批,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付款审批及资金管理流程。
4.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职能。将定期报告、专项核查等审计结果和建议,形成工作指导意见输出到管理实践当中,指导内部管理工作的规范运作;严格规范信息披露流程,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每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确保信息披露的全面和准确;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对信息披露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对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率进行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5.加强对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公司治理、财务规范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上市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
6.加强信息传递,确保双向沟通渠道顺畅,董事会办公室应将公司的重大信息、行业信息、外部分析师报告和监管政策解读等材料及时传递给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并加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与员工、股东、客户等各方的沟通,确保公司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公司董事会将对整改措施认真逐项落实,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公司 将持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继续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 要求,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杜绝类似事项发生,切实维护好股东利益,促进公司 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五、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下转B76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