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一季度报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30 B787版 作者: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4-021

  2024

  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及

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9月13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顺利进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募集资金金额和募投项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亿元,用于投资运营型云、分布式存储研发、中国电子云研发基地等项目。2024年4月3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相关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11月23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提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终结该破产案件,现管理人正推进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注销工作。

  3.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置自用研发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着力提升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系统”)在华北地区的数字城市业务市场拓展及研发支撑能力,同意中国系统在石家庄市购置由中电河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中电智慧广场房产,作为自用研发办公场地,购置面积约为7,269平方米,投资金额最高不超过1亿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已按照约定分期缴纳部分款项,尚待该房产完工及交付。

  4.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信达资产共同合作设立资产盘活平台推进“两非”企业出清及亏损企业治理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系统计划出资32,000万元,联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合伙企业作为资产盘活平台,服务两非企业股权出清及亏损企业治理目的。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河北中电云城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出清事项正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5.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三公司投资设立越南子公司的议案》。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同意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在越南河内设立子公司。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该事项现正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手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士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安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恒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陈士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安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恒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一季度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2024年一季度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7,061.99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涉及到本公司业务的金融资产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1)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认的组合依据和预期信用损失的办法如下:

  应收票据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应收账款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其他应收款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其中:上述组合中,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2)对于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应收款项进行相应的信用减值测试,本期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152.75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34.3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合同履约成本、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存货了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期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19.59万元。

  2、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公司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合同资产进行了相应的减值测试,本期合同资产共计提减值损失2,547.59万元。

  3、对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了相应的减值测试,本期其他非流动资产共计提减值损失7.69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7,061.99万元,将减少公司合并利润总额7,061.99万元。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计与风险管理管理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4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决议;

  3、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中电数创100%股权及

  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中电数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数创”)是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基于数据要素化工程技术路线的数据金库、数据金柜等产品开发,以及数据要素加工与交易系统研发等业务,目前仍处于持续亏损状态。根据上市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数据创新业务布局,重点聚焦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及数据运营两端,并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将中电数创100%股权,以及基于数据元件理念下形成的数据金库、数据金柜、数据要素加工与交易系统相关的无形资产,转让至中电数据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数产”),转让价格合计14,706.96万元,其中股权价格5,000万元,无形资产价格9,706.96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不再持有中电数创股权及相关无形资产。

  2.鉴于交易对方中电数产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6票,关联董事司云聪、陈士刚、谢庆华、姜军成、张向宏、穆国强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下文介绍。

  4.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不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 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中电数产同受中国电子实际控制,截止2024年3月31日的股权结构如上图所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中电数产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向中电数产转让股权及出售资产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主要财务数据

  中电数产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股权资产

  1.概况

  经查询工商登记系统等公开信息,中电数创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处以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形。中电数创公司章程及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2.简要历史沿革

  中电数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中电(辽宁)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7日。2022年9月2日,该公司更名为中电数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1月1日,该公司股东由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主要财务数据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电数创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中电数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审字(2024)第011336号),其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中电数创自成立以来,不存在金额较大的非经常性损益。

  (二)无形资产

  本次转让的无形资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和中电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与数据金库、数据金柜、数据要素加工与交易系统相关的无形资产,包括37项专利、软著和相关技术,具体情况详见文末附表。

  相关无形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聘请了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融兴华”)对交易所涉及股权及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国融兴华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质,以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4]第530015号、第530016号)。相关评估结果已经中国电子备案(备案号:2142ZGDZ2024015、2149ZGDZ2024016)。

  1.股权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范围为中电数创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本次股权资产评估按照资产基础法进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电数创资产总额为14,876.50万元,评估价值为21,751.33万元,增值6,874.84万元,增值率为46.21%;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7,159.77万元,评估价值为17,159.77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283.27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4,591.57万元,增值6,874.84万元,增值率为301.10%。

  2.无形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范围为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和中电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与数据金库、数据要素加工与交易系统相关的无形资产,具体包括37项专利、软著和相关技术。本次无形资产评估按照成本法进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评估价值为9,706.96万元,评估增值9,706.96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特点,以及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股权价值评估适用资产基础法、无形资产价值适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评估价值不低于经中国电子备案的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为14,706.96万元,其中股权价格5,000万元,无形资产价格9,706.96万元。

  (二)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了资产评估报告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必要资料,认为评估报告的评估依据、评估方法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按照公认的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资产评估价值合理、公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评估的评估机构国融兴华具有证券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根据国融兴华的综合排名、历史案例、历史合规性、业务资质等各种因素的综合考量,认为其具备为本项目进行资产评估出具专业意见的能力。国融兴华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评估师与公司及中电数创、中电数产等相关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合同

  1.合同主体

  甲方:中电数据产业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中电数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转让前后中电数创的股权结构变化

  3.款项的支付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配合目标公司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程序,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股权交易款5,000万元。

  (2)至合同生效之日起的2日内,乙方应向丙方出具截止合同生效之日丙方应付乙方的全部债务清单,丙方应在收到债务清单后的3日内予以确认并书面通知乙方。丙方应在乙丙双方完成债务清单确认后且不晚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前清偿应付乙方的全部债务。甲方应按照上述债务清单内容,督促丙方偿还其应付乙方的全部债务。

  4.过渡期标的资产产生的损益安排

  各方同意,标的股权在过渡期内所产生的损益(包括但不限于已宣布但未分配的股息、红利)归属于甲方所有。

  5.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

  协议自各方正式签署后订立之日起生效。

  (二)无形资产转让合同

  1.合同主体

  甲方1: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甲方2:中电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中电数据产业有限公司

  丙方: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同意将列载于协议附件一《转让资产清单》的由甲方所持有的无形资产(包括相应专利在世界范围内的所有同族授权专利及专利申请、相应软件著作权在全部地域范围内的所有权利)按照协议约定的对价转让予乙方。

  3.款项的支付

  各方协商一致,根据各方认可的第三方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各方一致同意,以9,706.96万元人民币作为转让资产的转让对价,其中,乙方向甲方1支付的转让对价为8,726.78万元,向甲方2支付的转让对价为980.18万元,乙方自转让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1和甲方2分别全额支付。丙方督促甲方履行协议相关条款。

  4. 过渡期安排

  在转让资产的过渡期内,甲方向乙方授予排他许可,受让方有权以合适的方式自行利用和实施转让资产。乙方无需就过渡期内自行使用和实施前述转让资产向甲方支付许可费用。维持转让资产有效性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维持的年费、行政审查意见和无效请求的答辩以及无效诉讼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

  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各方公章即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暂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暂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等特别安排。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中电数创将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已为中电数创提供了13,181.51万元人民币借款,中电数创将在本次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上市公司全额清偿,以避免形成资金占用。

  3.公司未对中电数创提供担保,未委托中电数创进行理财,除上述借款事项外,中电数创不存在其他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目前,中电数创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因业务合作存在经营性应收款项968.96万元,将根据合同约定正常结算。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4.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中电数创形成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完成后,中电数创和上市公司所从事数据业务分属于数据创新领域不同的技术路线。

  中电数创基于数据要素化工程技术路线,主要研究并开发数据要素化解决方案配套产品,包括数据金库、数据金柜、数据元件交易加工中心。

  上市公司数据业务坚持“云数融合”理念,提供的相关产品及服务涵盖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及数据运营两端,面向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体系建设、数据资源登记入表、数据资产登记交易等行业需求,推出数据资源平台、数据资产登记平台、数据运营服务平台、数据交易平台等系列自研产品,加强与各地政府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合作,持续为行业企业提供各类数据服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如与中电数创发生交易,则将构成关联交易,将按证券监管及规范运作制度要求履行决策程序。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1.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经营业绩,更好为广大投资者带来回报

  公司前期孵化中电数创已投入大量研发成本,而中电数创目前存在较大的亏损,未来仍需投入较高的研发资金,其践行的数据要素化工程技术路线仍需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和资金支持。同时,中电数创自身缺乏独立盈利能力,未来收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后,公司将聚焦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资产登记、数据交易等数据要素市场化相关核心产品及服务,合理安排资金投入,更有效盘活公司整体资源,更好的支撑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实施。

  2.优化公司整体数据业务布局

  本次拟转让的无形资产均属于基于数据元件等数据要素化工程路径下所申请的软著及外观专利,转让后不会影响公司数据创新业务开展。公司自2020年起布局数据创新业务,在不同的技术路线分别取得进展。

  公司下属的中电数创主要从事数据金库、数据金柜等产品开发,以及数据要素加工与交易系统开发等业务,基于数据元件等数据要素化工程路径进行探索。2021年,公司组建数据创新BU开展数据要素相关理论研究;2022年10月,公司以中电数创为载体,将数据要素化工程技术路线实体化运营并开展相关业务,但目前仍处于持续投入阶段,仍处于亏损状态。

  公司下属的中电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云公司”)是“中国电子云”的运作载体。中国电子云公司持续坚持自主创新,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数据运营服务商及高安全数字基础设施运营服务商。“中国电子云”是中国信创云先行者,亦是中国电子自主计算产业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

  在数据业务产品布局方面,中国电子云公司以原有飞瞰数据中台等数据资源管理平台产品为基础,已持续迭代推出若干自研软件:(1)面向省级政府、部委及相关行业公司推出一体化公共大数据平台产品,全面服务《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建设指南》八个一体化的建设要求,可实现资源普查登记、资源编目挂接、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数据治理、数据供需协同、数据运营评估等多项功能;(2)面向城市数字治理、大型企业数据资产治理及混合数仓建设需求,迭代推出了数据中台V4.0版本,具备数仓规划、数据探查、数据集成、数据开发、数据治理等功能。(3)基于数据资源入表、数据资产管理等相关政策,公司以“卡位政府数据登记,布局企业数据入表”的整体思路,开发数据资产登记平台、整合数据资产入表平台产品;(4)基于隐私计算、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自主研发并发布数据运营服务平台V1.0版本,首家通过中国信通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基础能力专项测试;(5)基于自身技术和产品能力,参与深圳数据交易所交易商业平台建设,配合深圳数交所构建集安全保障、标准规范、业务运营、运行维护为一体的平台及服务体系。该交易平台由4大技术中心、4大体系支撑、N个数据要素服务工作站组成,融合应用数据沙箱、区块链、隐私计算、可信数据空间、AI大模型及智能推荐等技术,支撑深圳数据交易所智能撮合、全域合规、产品图谱、估值定价的规模化发展要求。

  在数据业务服务布局方面,中国电子云公司面向多层次客户提供数据创新服务:(1)在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和数据治理方面,公司为深圳、湖南、四川、南阳、广州增城等全国多个地方政府建设公共数据资源中心,实现“数据赋能、协同智治”数字政府模式,累计梳理超100万目录、汇聚超4000亿条数据,助力地方政府服务企业主体超过1000万、服务个人主体超过1亿;(2)在央国企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和数据治理方面,公司以云原生大数据平台、数据中台产品,为中海油、中国化学、南京港、广东机场等大型央国企提供支持PB级海量数据、万级数据表、千级实时计算链路的全域数据治理服务,推动中海油智能油田上线、中国化学业财一体化上线、南京港产业链协同、广东机场数据目录等;(3)公司积极参与各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国家数据局成立后,公司已与河北省、石家庄、大连、唐山、沈阳、长春等地市签署数据运营合作协议,参与设计“蚝宝保”“婚信宝”等数据运营类产品,实现公共数据资产价值发掘及增值保值。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坚持“云数融合”理念,加大对中国电子云公司的资源投入,确保其在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及数据运营领域的领先地位。公司将继续支持中国电子云公司面向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建设、数据资源登记入表、数据资产登记交易等行业需求发展,推进数据资源平台、数据资产登记平台、数据运营服务平台、数据交易平台等系列自研产品的迭代升级,加强与各地政府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合作,持续为央企提供各类数据服务,公司产品及服务涵盖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及数据运营两端。

  (二)对上市公司影响

  中电数创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比重较小,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产生的净利润约为1.54亿元,将为上市公司整体利润带来积极影响,具体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同时,出售亏损企业也将增厚上市公司中长期利润。

  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关联人中电数产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806.42万元。

  九、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一致同意,认为本项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履行了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 审计报告;

  4. 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表:本次交易标的无形资产清单

  上述37项专利、软著和相关技术均为基于数据元件理念下研发数据金库、数据金柜以及数据要素加工与交易系统相关产品过程中形成的无形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的数据资源平台、数据资产登记平台、数据运营服务平台、数据交易平台等自研产品无关,不会对上市公司继续开展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数据运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中国系统3.2814%股权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系统”)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桑达”)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6.7186%股权,公司关联人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金投”)持有其3.2814%股权。为提升管理效率、增厚上市公司归母净利润,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公司拟以现金出资370,006,795元收购中电金投持有的中国系统3.2814%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中国系统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鉴于交易对方中电金投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6票,关联董事司云聪、陈士刚、谢庆华、姜军成、张向宏、穆国强回避表决。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下文介绍。

  4.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下转B788版)

本版导读

2024-04-30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