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4-017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子公司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上接B1015版)
(4)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组合划分如下:
①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如下:
②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损失的其他应收款项如下:
其中: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较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3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专业第三方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涉及的阜阳朋能科技有限公司17.09%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项目并出具相关评估报告。本公司参考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计提对阜阳朋能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根据未来可收回金额对深圳金语科技有限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公司2023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437,670.30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4,491,961.35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4,491,961.35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计提的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企业的防范风险能力,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为各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或向为全资及控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提供反担保。预计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在此额度内,具体由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选择金融机构及融资金额。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各级全资、控股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5,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与担保额度期限一致。
二、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担保额度预计,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拟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系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决定的,为支持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更好地发展生产经营;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公司未要求上述接受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提供等比例担保或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
基于上述评估与判断,董事会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担保事项目的是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求,确保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7,2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12%;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8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9%;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5,3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4-019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7层;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1人,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4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1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8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7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683万元;
(8)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656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5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其他从业人员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2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增明先生,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韩伟先生,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6份。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增明先生因执业行为于 2022 年内收到警示函 1 次,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韩伟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增明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韩伟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经核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继续为公司2024年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4-020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
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4)第000416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148,558.7万元,实收股本为62,057.04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亏损的原因
1、因国内商用车需求转弱、欧美双反持续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未能恢复到前期水平,固定支出得不到有效分摊。
2、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宏观环境、行业政策的变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对业务相关的存货、固定资产、信用资产和股权投资等计提了大额的减值准备。
受以上因素影响,公司2023年出现大额亏损,加之以前年度的连续亏损,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1、围绕主营业务和公司发展战略,加大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力度,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做好重点项目的交付和客户服务,促进业务良性发展。
2、持续推动降本增效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从生产、采购、销售、包装运输、财务、人力等多方面以流程优化、强化内控等方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3、加强应收账款等资金管理活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确保资金有效匹配和支持主营业务的健康发展。
4、加强内控体系建设,规范具体业务流程,增强抗风险能力;继续强化各层级风险管控体系和监控机制,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提请各位董事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4-018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完善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关于非独立董事2024年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不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
2、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
(2)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发放办法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因参加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监事薪酬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4-021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
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收到公司监事李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一职。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宋耀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简 历
宋耀忠:男,1985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年获得华中师范大学工商管理专业专科学历。2003年参加工作,曾任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涂装技术员、车间主任。现任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钢圈生产基地生产总监。
宋耀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