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上接B1070版)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润滑油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日用百货销售;贸易经纪;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二手车经销;代驾服务;停车场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 3,167.61万元、负债总额 3,724.52万元、净资产 -556.91万元、营业收入14,730.14万元、净利润 -417.61万元。
8、名称:赛力斯汽车销售服务(济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3MA3UY55N9U
成立时间:2021年1月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6号鼎峰中心107-108室
注册资本:叁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润滑油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日用百货销售;贸易经纪;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二手车经销;代驾服务;停车场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汽车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3,794.08万元、负债总额4,260.03万元、净资产-465.95万元、营业收入16,947.46万元、净利润-486.72万元。
9、名称:重庆小康进出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759255180G
成立时间:2004年2月
公司住所: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五云湖路5号附9号
注册资本:叁亿元整
经营范围:东风微车品牌汽车销售(按专项许可审批核准的范围及期限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销售:汽车零部件、机动车辆零部件;普通机械、电器机械、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仪器仪表、日用百货、家用电器、五金产品、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进出口业务咨询和服务。(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507,277.26万元、负债总额388,537.39万元、净资产118,739.87万元、营业收入499,453.29万元、净利润29,960.24万元。
10、名称:赛力斯汽车(湖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007510160460
成立时间:2003年5月
注册地址:十堰市茅箭区白浪街办机场大道8号
注册资本:捌亿元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 :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 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关系: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1,171,528.73万元、负债总额802,869.91万元、净资产368,658.82万元、营业收入676,391.46万元、净利润58,427.91万元。
11、名称:重庆小康动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6862444043
成立时间:2009年4月
注册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工业园区机电材料园
注册资本:叁亿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生产汽车发动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相关公告核定项目从事生产)。 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电动车零部件、蓄电池;经济技术咨询服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与公司关系: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320,856.55万元、负债总额 207,517.99万元、净资产113,338.56万元、营业收入260,208.14万元、净利润-10,413.41万元。
12、名称:重庆渝安淮海动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762682212P
成立时间:2004年5月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五云湖路5号附3号
注册资本:捌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开发、生产、销售:汽车发动机(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及配件;经济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94,066.19万元、负债总额 41,037.16万元、净资产53,029.03万元、营业收入72,293.71万元、净利润-4,238.55万元。
13、名称:重庆赛力斯凤凰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MAD9PYY39E
成立时间:2023年12月
注册地址:重庆市高新区曾家镇兴祥路13号
注册资本:壹拾贰亿贰仟贰佰贰拾伍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0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净资产0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14、名称:重庆小康汽车部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00000569918916H
成立时间:2011年02月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黑林路189号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不含汽车发动机)、通用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房屋、机械设备租赁,商务信息咨询(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115,048.99万元、负债总额56,632.00万元、净资产58,416.98万元、营业收入72,134.67万元、净利润1,767.47万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有关各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协议条款公司将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以及条件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各项事宜,充分考虑了公司以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是公司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91,725.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81%,公司不存在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索保国,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审计及上市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仁勇,200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0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萍,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审计及上市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会计师的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报酬,并与大信签订相关的业务合同。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承担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任期为一年。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承担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任期为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036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
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6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62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7,168,141股(以下简称“2022年非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51.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29,999,969.18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1,443,881.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058,556,088.1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22年7月1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2-00060号)。
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并按照相关法规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约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2022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计划如下:
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用户中心建设项目”的“场地装修”调整为“场地租赁及维护”,并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三、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具体情况
(一)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公司本次增加控股子公司重庆赛力斯凤凰智创科技有限公司为“电动化车型开发及产品平台技术升级项目”实施主体,是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二)使用募集资金向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提供股东借款,用于实施“电动化车型开发及产品平台技术升级项目”。具体借款利率将根据借款使用和资金到位时间,按照不低于当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重庆赛力斯凤凰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MAD9PYY39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2,22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高新区曾家镇兴祥路13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影响
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且增加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对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8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议案》。监事会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符合募投项目的实施需求,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及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三) 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赛力斯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赛力斯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038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上述议案外,会上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3、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如有)、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如有)、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人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股东可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下午17:00前送达),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2、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五云湖路7号
3、联系人:马成娟
4、联系电话:023-65179666
5、联系传真:023-65179777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037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1,716.4425万份予以注销。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9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2022年9月10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出具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日、在首次及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年9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9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3,216名激励对象3,310.50万份股票期权;确定2022年9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776名激励对象289.5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0月29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结果公告》,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2022年10月26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最终授予登记数量为3303.7万份,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人数为3,197人,行权价格为66.12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最终授予登记数量为286.9万份,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人数为767人,行权价格为66.12元/份。
6、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860.7157万份予以注销,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874.1575万份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716.4425万份予以注销。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依据
1、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及授予情况,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1、“新能源汽车销量”以公司年报披露的新能源汽车销量为准;
2、“公司营业收入”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营业收入为准。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一)激励对象如因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而失去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做变更,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三)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而离职或与公司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已获授股票期权中满足等待期要求及考核条件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余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离职或解除劳动/聘用关系前激励对象需缴纳完毕股票期权已行权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数量
综合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公司拟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合计1,716.442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4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行权条件,对其已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期权共135.5550万份予以注销;预留授予股票期权4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满足行权条件,对其已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期权共6.8850万份予以注销。同时,由于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触发值,就2022年激励计划中在职激励对象,公司拟注销2,74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合计1,454.6475万份;公司拟注销67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合计119.3550万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2022年激励计划注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039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一)原业绩承诺
2019年9月、2019年10月,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汽车集团”)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由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东风汽车集团所持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小康”、“标的公司”)50%股权。同时,公司与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康控股”)分别签订《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和《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小康控股承诺,东风小康于承诺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亿元、4亿元、5亿元及5亿元。
在承诺年度中任何一个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如东风小康当年实际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未达到当年承诺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80%(不包含80%)的,则当年触发补偿义务人的补偿义务,公司应在需补偿当年年度报告公告后按照下述公式计算确定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金额:
当年应补偿金额=当年承诺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80%-当年实际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公告》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19年10月30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业绩承诺调整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暨业绩承诺部分延期履行的议案》,基于中国证监会相关指导意见,公司经与业绩承诺方协商,就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间进行调整,对原重组业绩承诺进行部分调整并签署《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具体如下:
1、小康控股将其在原协议项下就东风小康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所作承诺的承诺期限向后分别顺延一年,即原协议项下的业绩承诺期由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四个会计年度变更为2019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四个会计年度,各年度承诺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不变,仍依次为2亿元、4亿元、5亿元和5亿元。本次变更后,小康控股承诺:东风小康2021年-2023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4亿元、5亿元和5亿元。
2、除前述内容外,原协议项下业绩承诺补偿的程序、实施方式以及应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等内容均保持不变。
3、上述事项已经2021年4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5月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暨业绩承诺部分延期履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2-00153号),标的公司2023年度与业绩承诺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7,168.70万元,未完成2023年度承诺业绩。
2023年度为业绩承诺期的最后一个会计年度,各承诺年度内标的公司累计实际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年度内各年度累计承诺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
根据相关协议约定,2023年度上市公司应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并确定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累计金额:应补偿金额=承诺年度内各年度累计承诺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总和-承诺年度内各年度累计与业绩承诺相关实际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金额。
承诺年度内,各年度累计承诺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总和160,000.00万元,承诺年度内各年度累计与业绩承诺相关实际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总和-121,704.63万元,最后一个业绩承诺期之前已补偿金额合计144,287.69万元;因此,2023年度作为业绩承诺期的最后一个会计年度,应补偿金额为137,416.93万元。控股股东承诺,前述应补偿金额的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将其获得的全部赛力斯未来分红收益优先用于支付前述业绩承诺金额。
三、业绩承诺未完成的主要原因
在2019年作出业绩承诺时,标的公司的历史年度主营业务及经营业绩均呈现良好态势,2019年度也顺利达成承诺业绩。但在重组完成后,汽车市场的新能源变革速度超过预期,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由2019年度的4.7%,快速增至2023年度的31.6%;相应导致传统燃油车市场快速下滑,致使标的公司原主营的传统燃油车业务难以继续保持稳定。虽然标的公司目前已完成了业务转型,由传统燃油车全面转型为新能源乘用车,但业绩在转型过程中受到了重大冲击,未能快速提升标的公司业绩。由于上述整体汽车市场的重大变化以及标的公司业务转型过程的影响,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未能完成业绩指标。
四、致歉说明
标的公司的业绩预测系基于当时的客观情况作出,但外部环境和市场需求变化对标的公司业绩产生了重大影响。公司及公司管理层对此深表遗憾,特此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公司将加强对标的公司的管控,督促其落实各项经营举措,力争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025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听取《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听取。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 、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其中关联董事尤峥、李玮、周昌玲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董事尹先知先生、申薇女士是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028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除2023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4.50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62亿元。
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支付现金10,524.529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用于回购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已回购股份金额计入现金分红情况、盈利状况、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鉴于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数,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经董事会决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除2023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获得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1127 公司简称:赛力斯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汽车整车、汽车动力总成、汽车零部件的研发、采购、制造与销售业务。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报告、资金管理、研发管理、工程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生产与装配、质量管理、存货管理、合同管理、全面预算管理、投资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等共18类公司主要业务和事项。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产管理、研发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质量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上述指标以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告中对应指标为准。根据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重要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财务报告定性缺陷是指出现一项或多项内控缺陷,有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公允性。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个别控制流程在执行层面存在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所导致的风险事项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已及时下发一般控制缺陷整改通知书,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落实,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审核验收,审核验收结果表明,公司已对存在的一般控制缺陷采取了充分且必要的控制措施。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个别控制流程在设计层面和执行层面存在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所导致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已及时下发一般控制缺陷整改通知书,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落实,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审核验收,审核验收结果表明,公司已对存在的一般控制缺陷采取了充分且必要的控制措施。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针对上一年度存在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及时下发一般控制缺陷整改通知书,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落实。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整改情况的审核验收结果表明,公司已经对上一年度存在的一般控制缺陷采取了充分且必要的控制措施,且已全部完成整改工作。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严格遵循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协调运作,公司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职能明确、责权明晰、按责履职。将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作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管理目标,以加强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强化控制效果为核心,以实现合规经营为目标,动态优化了业务流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高了公司的风险防范和风险应对能力。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024年,公司将基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全面梳理和动态优化公司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及其相应的内控管理机制,确保公司整体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各项内控措施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切实防范各类经营管理风险;进一步整合优化内控、风险与合规管理的相关措施,构建相互融合、协同高效的内控监管制度体系;加大对公司内控管理状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优化。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正萍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034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就“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自2024 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情况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