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接B814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38号文《关于核准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能源或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57,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元。截至2021年6月4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57,1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13,15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人民币198,875,720.00元,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22,514,274,280.00元;另扣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印花税、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499,629,138.97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6月4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6月4日验资报告》(XYZH/2021BJAA30836号)。
(二)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94,406.06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476,806.06万元,按募集资金用途用于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317,6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万元。2021年发生银行手续费0.64万元,取得银行利息收入14,023.0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71,043.81万元。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55,250.00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15,2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0,000.00万元。2022年发生银行手续费0.76万元,取得银行利息收入15,653.93万元,转出已使用自有资金垫付的发行费用1,464.5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29,982.47万元。
(四)2023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53,932.00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53,932.00万元。2023年发生银行手续费0.65万元,取得银行利息收入10,127.0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86,176.8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2021年4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银行选聘并开立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樱桃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已按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所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该类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该类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投项目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三峡能源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三峡能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三峡能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项目全容量并网日期。
注2:海西基地项目格尔木110万千瓦光伏光热项目中的100万千瓦光伏项目已于2023年末全容量并网,10万千瓦光热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将于2024年末全容量并网。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项目全容量并网日期。
注2:海西基地项目格尔木110万千瓦光伏光热项目中的100万千瓦光伏项目已于2023年末全容量并网,10万千瓦光热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将于2024年末全容量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