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30 B827版 作者:

  (上接B826版)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悦康药业”)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5.2亿元(含5.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1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9,24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17,488.45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1,751.5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290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2亿元(含5.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公司在选择投资产品时,相关产品需属于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等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3、公司财务中心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推进、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认为:悦康药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悦康药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2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康达制药有限公司、广州悦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融资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该等担保额度可在前述两家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使用。

  ●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康达制药有限公司、广州悦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合计为2.8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同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增加公司在金融机构的信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贷、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债权融资计划等。授信具体业务品种、额度、担保条件和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于伟仕先生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二)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2024年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河南康达制药有限公司、广州悦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在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融资等过程中需要担保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不收取上述两家公司担保费用,也不要求上述两家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预计对被担保全资子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上述额度为2024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等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以上全资子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贷款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及担保方式等。

  (三)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河南康达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7月9日

  注册资本:49,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于伟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00599136026T

  注册地址: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经五路66号

  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无菌原料药,原料药、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广州悦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3月23日

  注册资本:971.5623万元

  法定代表人:于伟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994114753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永盛路10号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批发;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生物药品制造;放射性药品生产;中药材批发;中成药、中药饮片批发。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就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贷款及担保协议,上述贷款计划及担保总额仅为全资子公司拟申请的贷款额度和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贷款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协议的具体内容尚需银行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是指已批准的额度范围尚未使用的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7.3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20.35%、12.35%,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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