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一季度报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30 B828版 作者: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2024

  第一季度报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的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以公司为牵头人的联合体成功中标北京中关村综合保税区海关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司已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并已完成该项目的合同签署,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6日、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001、2024-004、2024-005号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瞿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勇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瞿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勇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苏州亿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认购苏州亿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增的61.2036万元注册资本,对应本次增资完成后苏州亿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4247%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协议,并授权管理层及相关人 员办理投资具体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对苏州亿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从合伙企业退伙的议案》

  公司结合实际发展需要,对对外投资的产业结构做出调整,决定从海南盛星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伙,预计收回资金5,146.67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协议,并授权管理层及相关人 员办理退伙具体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从合伙企业退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建波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秦操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苏州

  亿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视科技”)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认购苏州亿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铸科技”、“标的公司”)新增的61.2036万元注册资本(上述增资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对应本次增资完成后亿铸科技3.4247%的股权。

  2.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苏州亿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亿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MA1FRL3P0M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4.住所:苏州高新区塔园路101号佳兆业悦峰大厦1幢1911室

  5.法定代表人:DAPENG XIONG

  6.注册资本:1591.2937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0年6月8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销售代理;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交易前后亿铸科技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注:公司与其他投资人共同作为亿铸科技本次增资的投资方(以下简称“本次投资方”)。

  10.亿铸科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11.公司与亿铸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亿铸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亿铸科技《公司章程》及《股东协议》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12.亿铸科技主营业务简介

  亿铸科技是一家将新型存储器ReRAM及存算一体创新计算架构相结合,面向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侧服务器、自动驾驶及边缘计算等场景的大算力AI芯片公司。2023年,亿铸科技提出“存算一体超异构架构”这一全新的技术发展路径,为我国AI算力芯片的进一步发展增添新动能。目前,亿铸科技点亮了基于忆阻器ReRAM的高精度、低功耗存算一体AI大算力POC技术验证芯片,基于传统工艺制程,经第三方机构验证,能效比表现较于传统AI芯片得到大幅提升。

  如果未来亿铸科技的产品能够在市场上实现全面普及,将有利于推动AI大模型相关产品降低运营成本。同时,由于亿铸科技的ReRAM存算一体大算力AI芯片不依赖先进制程,在国内的供应链条件下即可实现量产,能够避开供应链风险。

  三、协议签订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相关方签署了《关于苏州亿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和《关于苏州亿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上述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投资款的缴付

  盛视科技应按《增资协议》的约定向标的公司缴付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61.2036万元人民币应计入公司的注册资本,作为其缴付的标的公司新增出资额,剩余部分应计入标的公司的资本公积。

  在《增资协议》规定的适用于本次投资方的交割条件均得到满足或被本次投资方书面豁免之日起的十五(15)个工作日内或标的公司与本次投资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日期,本次投资方应向标的公司支付其在《增资协议》项下应支付的投资款。交割指本次投资方根据《增资协议》的约定向标的公司支付其应支付的投资款,交割日指本次投资方根据《增资协议》的约定向标的公司支付其应支付的投资款之日。

  (二)交割条件

  1.标的公司及其相关方在《增资协议》项下作出的所有声明和保证于《增资协议》签署日和交割日均是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误导性的;

  2.标的公司及其相关方履行并遵守了《增资协议》规定的应在交割日或之前完成或遵守的各项约定、承诺和义务,且标的公司及其相关方并未在重大方面违反《增资协议》的任何规定;

  3.自《增资协议》签署之日起,集团公司(指标的公司及其所有现有的和不时直接及/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分公司、其他企业及其他分支机构和下属企业,下同)一直遵守所有可适用的中国法律,并按照符合中国法律、以及在中国得到普遍认可的商业道德和准则的方式从事其业务经营及一切相关活动,且其实际经营的业务仅限于其章程及营业执照中所规定的经营范围;

  4.不存在限制、禁止或取消本次增资或使得本次增资不合法的适用法律;政府机构没有任何未决的或可能采取的行动或程序,以限制或禁止《增资协议》预期进行的任何交易;

  5.各相关方已经签署及交付《增资协议》、《股东协议》(“交易文件”);

  6.标的公司已经获得就本次增资所需的所有的内部或第三方的许可、批准或豁免,或者已通知任何相关第三方(视情况适用);标的公司已经就本次增资及标的公司签署、交付及履行交易文件取得了所有必要的现有股东、政府部门及/或第三方的批准、同意、弃权及/或豁免(如适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各相关现有股东均已经以书面方式同意放弃行使针对本次增资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及其他其所享有的、可能影响本次增资的任何优先权利(根据《增资协议》,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7.标的公司的股东会及董事会已经通过书面决议批准如下事项:

  (1)本次增资;

  (2)任命其他投资方的一名指定人士担任公司董事(根据《增资协议》的相关约定);

  (3)标的公司签署及履行《增资协议》、《股东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

  (4)同意根据本次增资的实际情况对标的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5)标的公司现有股东同意并放弃优先认购上述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及其他相关优先权利。

  8.标的公司已就本次增资将用于接收投资款的公司专用银行账户信息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本次投资方;

  9.自《增资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集团公司的资产及业务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且集团公司的核心管理层未发生重大变化;

  10.本次投资方已经完成了对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机构进行的法律、财务、商业、专利等尽职调查,且结果令本次投资方合理满意;

  11.本次交易已经获得本次投资方各自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12.标的公司方已按本次投资方的要求,就交割前提条件已满足之事实向本次投资方出具了一份履约证明书。

  (三)本次投资交割后,公司不向标的公司委派董事。

  (四)违约责任

  协议各方应遵守《增资协议》中约定的有关违约责任的条款。如果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在任一其他方发出表明其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十(10)日之内补救该违约。如果补救未能在上述期间内实现及完成,则受偿方/遭受损失者除享有《增资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之外,还有权就其因违约而遭受的所有损失提出赔偿要求,违约方应当完全赔偿受偿方/遭受损失者因此所遭受的所有损失及全部相关支出并应承担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五)协议生效

  1.《增资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股东协议》经各方签署自交割日起生效。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为推进公司“致力成为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智能产品和‘AI+行业’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战略目标,公司在巩固智慧口岸领域竞争优势的同时,充分利用公司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领域的技术基础和优势,推进其在更多场景的落地应用,并推进外延发展战略,通过投资或并购的方式进一步巩固公司竞争优势。

  亿铸科技的产品基于ReRAM实现大算力存算一体,可有效提升AI计算的能效,从而降低AI推理的算力成本,有利于半导体行业、人工智能行业的发展,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应用前景。同时,公司计划与亿铸科技共同就基于ReRAM存算一体技术的边缘端AI芯片的研发与应用展开深入探讨和合作,以实现与公司业务的战略协同,深度赋能公司相关业务场景,提高公司在人工智能行业中的整体竞争力。

  (二)本次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亿铸科技的商业化芯片尚未量产且尚未形成营业收入,根据最新研发进度,预计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实现流片。一旦芯片无法顺利量产,或亿铸科技后续发展和效益情况受市场需求、市场推广效果、产品生产进度、行业竞争、技术进步等多种因素影响,内外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2.公司与亿铸科技在后续合作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环境变化、技术研发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业务合作开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以上风险。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亿铸科技对公司抓住人工智能行业发展机遇,完善产业布局、落实外延式发展战略、提升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投资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从合伙企业退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视科技”)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从合伙企业退伙的议案》,同意公司从海南盛星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星通”)退伙,并签署《退伙协议》和相关文件。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协议,并授权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退伙具体事宜。

  3.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海南盛星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36MAC4A2XB2M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设立时间:2022年12月2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交信(嘉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琼山大道63-1号和风家园海口美兰区动迁工作指挥部-5782

  7.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合伙人情况

  三、退伙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发起设立盛星通,认缴出资额4,800万元,出资比例为30%。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盛星通于2022年12月2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完成对盛星通全部认缴出资额的实缴。

  根据《合伙协议》,盛星通的合伙目的为定向投资亚太卫星宽带通信(深圳)有限公司。盛星通已完成对亚太卫星宽带通信(深圳)有限公司的投资,并于2023年3月30日完成该投资事项的工商变更。近期,公司结合实际发展需要,对对外投资的产业结构做出调整,决定从盛星通退伙,以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

  四、退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交信(嘉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信嘉兴”)、盛星通签署了《退伙协议》,《退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各方同意公司有权自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金额为51,466,666.67元(参照公司与交信嘉兴及相关方签署的《远期收购协议书》的相关条款计算)。

  (二)自盛星通向公司支付上述款项后,公司不再要求盛星通支付其它款项或费用,视为公司与盛星通之间的财产及利润均已结算完毕。

  (三)自退伙日后,公司在盛星通中的或者根据《合伙协议》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同时终止。

  (四)交信嘉兴及盛星通确认并承诺,公司退伙后不对退伙前及退伙后盛星通的债务及或有债务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因盛星通的债务或或有债务对任何其他方承担了赔偿责任的,公司有权向交信嘉兴及盛星通追偿,交信嘉兴及盛星通对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五)《退伙协议》自协议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退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退伙系公司调整对外投资产业结构做出的决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相关协议文件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3),公司将于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彩田路7018号新浩壹都A座45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1、议案3-9、议案12-2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5、议案8-9、议案12-13、议案21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由董事会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1因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由监事会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议案13表决通过是议案14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3.议案6、13、14、15、16、17、2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内容。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其中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4年4月29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9:00-11:00,14:00-16:00。

  4.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彩田路7018号新浩壹都A座45楼,邮编:518000,电话:0755-83849249;电子邮箱:investor@maxvision.com.cn,信函及电子邮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秦操

  2.联系电话:0755-83849249

  3.传真号码:0755-83849210

  4.电子邮箱:investor@maxvision.com.cn

  5.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彩田路7018号新浩壹都A座45楼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参加股东大会需出示前述相关证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一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注:1.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指示,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位置填写“√”,涂改、填写其它符号的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3.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明确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至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二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截至2024年4月26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90)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90。

  2.投票简称:盛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至议案21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

  两项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专利的具体介绍如下:

  1.基于事件相机和CMOS相机的抛洒物追踪方法

  该专利涉及一种应用于通行轨道场景中的行人检测和抛洒物跟踪训练方法。其核心原理是基于事件相机和CMOS相机两种相机在采集图像上的优势,达到行人检测和抛洒物体检测,跟踪并绘制运行轨迹的目的。本发明结合事件相机和CMOS相机的优势,并结合脉冲网络等低能耗网络的方法,训练成本低。

  2.一种基于移动人脸自动抓拍的风险拦截方法

  该专利涉及一种基于移动人脸自动抓拍的风险拦截方法,其核心原理是基于行李框内置的摄像头以及行李感应器装置,将行李框与放置于行李框内的风险行李相互关联。本发明综合聚焦抓拍与广角抓拍的优点,精准地分析查找出风险旅客,实现行李框、风险行李以及风险旅客的相互关联,提高了拦截的成功率。该专利所涉及的技术方案可运用于机场、口岸等人与行李分流的场景。

  上述发明专利为公司自主研发取得,是公司持续创新的成果,上述发明专利的取得将对公司巩固在相关领域的优势具有积极影响,同时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严格依照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的内容办理登记手续。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颁发发明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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