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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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1606 公司简称:长城军工
2023
年度报告摘要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3年末总股本72,422.8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8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5,793,827.20元(含税),占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1.6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其他制造业(分类代码:C4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公司所处行业为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分类代码:3399,本类别包括武器弹药的制造)。
(一)军品业务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管理体制及政策法规
公司的军工产品直接应用于国防军事领域,行业主管部门为国防科工局。国防科工局主要负责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及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及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实行资格审批等工作。鉴于行业的特殊性,国防科工局统筹行业布局,对武器装备承制单位的监管采用严格的行政许可制度,主要体现在军工科研生产的准入许可等方面。
(一)主要业务及产品情况
公司为控股型公司,主营业务均通过子公司开展,分为军品业务与民品业务两部分,以军品业务为主。民品业务主要包括预应力锚固系列、高铁和城市轨道减振器等零部件(铸件)、汽车空调压缩机等汽车零部件系列、塑料制品系列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公司下属子公司均为独立的经营主体,自行对外签订销售合同、组织生产、交付货物,并收取相应的款项;根据自身的生产需求,制定采购计划、选择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进行对外采购,并支付相应的款项。
(三)公司产品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与劣势
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61,462.29万元,较2022年同期减少5.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74.35万元,较2022年同期减少66.5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4-00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军工”)于2024年4月18日以书面或通讯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7人,实际参加监事7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在依法运作、财务情况、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等方面存在问题。同意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业务特点和生产经营拟开展正常、合法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日常关联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竞争力,实现双方合作共赢;2024年度拟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构成利益输送或利益侵害。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建立在2023年经营成果基础上,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2024年度经营目标进行编制的。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对关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关键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风险识别、计量、监控程序有效,关键风险点管控有力,相关风险指标均在安全范围内,能较好地控制风险。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相关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运营规范正常,公司与其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同意公司对关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风险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对关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风险评估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独立审计的行为,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委托贷款将有利于保障子公司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借款人具备偿还借款的能力和信用状况,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八)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长城军工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报告体现了公司在保护生态环境、履行社会责任以及公司治理方面的客观情况,对该报告无异议。同意长城军工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长城军工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投资方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投资突出主业,持续推进科研设备升级、生产线自动化更新改造,提升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工艺技术水平和产能,与公司发展相适应。同意公司2024年度投资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捐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进行捐资是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的体现,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公司捐资的议案。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的议案》
公司7名监事均在公司领取薪酬,因此对本人2023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需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权。公司监事履职过程中勤勉尽责,未发生《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的禁止行为。
(十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长城军工各环节的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的内控重点,内控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长城军工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4-008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受主业产品行业特殊性影响,回款周期较长,需要充裕的周转资金;二是公司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开展主业相关的能力建设、研发中心及科研项目等资本性投入资金支出较大。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4〕18415号),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6,743,491.7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226,118.78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8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24,228,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793,827.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1.66%。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6,743,491.79元,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793,827.20元(含税),本年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比例为21.66%,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属于制造业,正处于加快产业整合、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升级的关键阶段。主要产品多为国家定价,产品研制周期长、研发生产投入大。公司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通过持续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积极开展主业相关的能力建设,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14,622,864.42元,同比减少5.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854,706.91元,同比下降65.75%。现阶段,受产品研发竞标机制变化及回款周期长的影响,公司资金压力较大。为应对形势变化,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公司对资金需求不断增加。综合上述情况,同时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在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做好平衡,公司制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二)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积结转至下一年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项目建设、研发投入及流动资金需要等,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未分配利润之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三)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2024年4月30日,公司发布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2)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中小股东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同时公司还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和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将秉承为投资者创造良好回报的理念,持续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水平,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本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公司现金流量、每股收益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4-013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0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图文展示+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3日(星期五)至5月9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ahccjg@ahccjg.com.cn进行提问。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公司将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拟于2024年5月10日 09:00-10: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图文展示+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图文展示+网络文字互动
三、 参加人员
长城军工董事长涂荣先生,董事、总经理张兆忠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周原先生,独立董事汪大联先生,证券部副部长、证代侯峻女士、财务部副部长孔珊珊女士及相关部室负责人。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10日09:00-10: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3日(星期五)至5月9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ahccjg@ahccjg.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崔甲
电 话:0551-62187330
邮 箱:ahccjg@ahccjg.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4-009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机电”)、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剑科技”)、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机电”)、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星预应力”)
● 委托贷款金额:2024 年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整,其中:东风机电3500万元,神剑科技1500万元,红星机电1000万元,金星预应力2000万元。
● 委托贷款期限: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 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基准利率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 本次委托贷款已经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主要为缓解子公司资金压力,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求,确保资金链连续,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根据2024年资金预算安排,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子公司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一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用于缓解其资金压力,补充流动资金等,委托贷款利率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委托贷款明细详见下表:
(二)委托贷款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桃花工业园汤口路43号
主要办公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桃花工业园汤口路43号
法定代表人:潘卫华
注册资本: 11,768.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制品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有色金属铸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海水淡化处理;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主要股东: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9%股份,安徽长城军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股份。
2.委托贷款对象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东风机电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资信情况
东风机电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事项。
4.委托贷款对象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下转B87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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