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信托股份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独立董事成保良、汪炜、姚铮、钟鸿钧认为:公司年报所记载的资料没有存在任何的虚假记载,也没有任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本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1.3本公司董事长肖风先生、公司总裁王永刚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昊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法定中文名称:万向信托股份公司(缩写:万向信托)
法定英文名称:Wanxiang Trust Co.,Ltd
法定代表人:肖风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429号天和大厦4-6层及9-17层
邮政编码:310006
国际互联网网址:www.wxtrust.com
电子信箱:wxtrust@wxtrust.com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姓名:张晶晶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电子信箱:jjzhang@wxtrust.com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办公电话:0571-85829681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办公传真:0571-85179809
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429号天和大厦16层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丽泽SOHO B座20层
2.2公司组织结构图
3公司治理
3.1股东
截至2023年末,公司股东5家,构成情况如下:
表 3.1 股东构成
注:1. ★代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股东不存在转让、质押公司股权的行为
2. 2024年1月26日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郭志强。
3.2董事、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
表 3.2-1 董事
注:经2023年12月12日的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拟聘任沈良、葛旋、丁敏、余彬为公司董事,同时邵作民、唐顺良不再担任董事。公司董事朱杭于2024年2月6日向董事会提交辞职,公司将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变更程序。
表 3.2-2 独立董事
注:独立董事刁维仁于2024年1月25日向董事会提交辞职,公司将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变更程序。
表 3.2-3 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构成
注:1. 经2023年12月12日的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信托委员会委员邵作民、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唐顺良已不再担任董事职务。
2. 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刁维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朱杭分别于2024年1月及2月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
3.3监事、监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
表 3.3 监事
注:公司监事会没有下属委员会。
3.4高级管理人员
表 3.4 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注:经2023年12月11日万向信托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拟聘任陈浩担任董事会秘书,同时余勇文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陈浩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于2024年3月18日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核准。
3.5公司员工
表 3.5 员工分布表
注:“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含未在公司就职的董事和监事。
4经营概况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4.1.1经营目标
以“信托即责任”为理念,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宗旨,成为国内最受信任的财富管理机构。
4.1.2经营方针
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完善公司管理架构,加强风险管理,提升运营效率,为受益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4.1.3战略规划
实现公司主要经营指标稳健发展,做一家信托型的财富管理机构。
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推进党建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秉承万向“讲真话、干实事”的企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文化,以企业文化引领转型发展。推动清廉信托文化建设,将清廉文化融入企业文化,贯穿经营管理,植入团队建设。
以风险化解为核心任务,制定项目风险应对措施,全力处置不良资产。
把握战略性发展机遇,聚焦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与资产管理信托。推动财富管理服务信托普惠化,大力发展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特殊需要信托等;建立信托特色的资产管理信托产品体系;联动资产管理信托和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信托服务,围绕客户的需求及风险收益偏好,依托自身专业优势构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线。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信托业务
报告期末,公司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如下:
表 4.2.1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4.2.2自营业务
报告期末,公司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如下:
表 4.2.2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4.3市场分析
宏观环境方面,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地缘冲突、逆全球化持续,发达经济体通胀仍处高位,加息周期下全球流动性趋紧,金融体系经受严峻考验。中国经济恢复仍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压力,经济发展处于缓慢复苏状态。在急剧变化的市场环境下,处于转型中的信托行业也面临着较大的考验。
4.3.1有利因素
(1)业务发展市场机遇广阔。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信托行业面临着巨大的市场机遇。特别是在人口老龄化、财富传承需求旺盛等社会背景下,养老信托、家族信托等特色业务有望得到进一步发展。此外,随着金融监管的加强,信托行业将更加注重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这将有助于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2)金融监管政策不断完善。2023年6月,《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正式实施,为信托行业转型发展提供了指导和遵循,厘清了信托业务边界和服务内涵,引导信托公司立足受托人本源定位,以规范方式发挥制度优势,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4.3.2不利因素
(1)国内经济恢复的基础待进一步巩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经济的波动和不确定性对信托业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在经济增长放缓期,信托公司的业务增长空间可能受到压缩,资产质量也可能受到冲击,进而影响到信托行业的稳健发展。
(2)行业转型盈利能力承压。信托行业正步入创新转型深水区,目前市场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阶段,新的业务增长点尚未发展成熟,作为重要转型方向的投资类和财富管理类业务对系统建设和团队人员配置的成本费用要求明显高于传统融资业务,一定程度上稀释了净利润水平。
4.4内部控制概况
内部控制目标是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升经营水平,提高经营质效。
公司依据监管法规和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以加强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于报告期内对公司层面的制度进行梳理和优化,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库,为公司规范运营和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公司坚持“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宗旨和“信托即责任”的使命,遵循全覆盖、制衡性、审慎性及相匹配原则,积极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在公司法人治理、组织机构设置、内部审计监督、人力资源政策、内部控制文化等方面不断完善,以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公司已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分层授权体系,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基础上管理层之间分工配合、各司其职、协调运作、相互制衡的内控运行机制,从而确保对各类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得到有效执行,为公司发展提供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确定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评估公司关联交易业务风险;监督公司信托业务和固有业务的风险控制及管理;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合规性;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实施的建议等。
公司组织架构及前中后台的设置科学合理,岗位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相互制衡。严格按照信托业务与固有业务隔离要求,把业务体系、财务体系进行了有效分离。公司设置一级部门内控合规部作为内控管理职能部门,牵头内部控制体系的统筹规划、组织落实和检查评估。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内控合规园地”板块,集中展示内控合规相关基本制度、风险案例、法律法规汇编及解读等内控宣贯材料。
公司继续落实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定期进行岗位调研评估,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的架构和岗位设定。公司结合战略目标制定与之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主要体现在薪酬管理、绩效管理、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员工责任承担办法、关键岗位离任审计、内部流动机制、定期轮岗与强制休假、履职回避、奖惩管理、培训管理等多方面。在员工考核管理方面,依据内部制度,结合任职要求实施考核,同时通过严格的目标责任书年度考核,明确公司各部门及高级管理人员权、责、利,促成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公司高度重视合规文化建设,倡导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价值观念,对员工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将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融入日常经营过程。公司通过合规教育培训、资格认证考试、建立绩效约束机制等方式加强合规尽责文化建设,落实各部门和关键岗位职责分工和合规管理责任,健全和完善高管审核、管理层持续监督、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内部审计事后监督的多层次监控体系,明确各岗位应尽职责,全面落实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建立、培养良好的合规文化氛围。为提升全体员工的案防意识,打造合规诚信的从业人员队伍,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案防警示教育暨重点领域案件风险专项整治活动”,组织了“廉洁文化暨廉洁警示教育案例解读”培训。
4.5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建立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覆盖各类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信息科技风险、业务连续性风险等。
2023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地缘冲突加剧、全球经济增长动能不足的外部环境,国内投资、消费、出口表现相对低迷,经济发展仍处于缓慢复苏状态。报告期内,受到房地产行业风险集中暴露、地方政府化债压力较大、证券市场波动以及信托行业探索转型等内外部环境影响,公司经营过程中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因素叠加,各项风险防控工作持续承压。报告期内,公司完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优化主要业务指引,明确风险处置决策机制和风险项目处置小组运行机制。公司持续推进各项风险处置工作,强化存续业务风险管控,加大信托项目信息披露力度,各项风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
5.1.2资产负债表
5.1.3利润表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万向信托股份公司 2023年度 单位:元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表 5.2.1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单位:万元
5.2.2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表 5.2.2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单位:万元
6 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
公司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存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情况。
6.2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说明及前期差错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6.2.1会计政策变更
为了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如下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6.2.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重要会计估计未变更。
6.2.3前期会计差错
本公司以前年度存在以下情况:对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资产计提的减值或公允性价值认定不够谨慎,部分会计科目核算存在差错。为了客观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公司因上述会计估计及会计核算的问题造成的会计差错进行追溯性调整。
6.2.4金融工具核算方法
在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6.2.4.1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②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6.2.4.2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①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6.2.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6.2.4.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按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按下列情形处理:
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6.2.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2.4.6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及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①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③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④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⑤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账龄组合、资产质量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6.2.4.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2.5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报告期内无长期股权投资。
6.2.6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方法
报告期内无投资性房地产。
6.2.7长期应收款的核算方法
报告期内无长期应收款。
6.2.8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报告期内无短期投资。
6.2.9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6.2.9.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提供金融商品服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且不属于低值易耗品范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6.2.9.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6.2.9.3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2)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6.2.9.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6.2.10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软件等。
6.2.10.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6.2.10.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6.2.10.3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2.10.4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6.2.10.5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对由于被新技术所替代,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或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无形资产,表明可收回金额为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6.2.11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政策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摊销年限如下:
6.2.12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②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③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各机构采用其类似经济环境下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与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而必须支付的利率作为增量借款利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①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②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③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已选择对短期租赁(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6.2.13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报告期内无合并会计报表。
6.2.14收入确认原则和方法
6.2.14.1利息收入
对于所有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中计息的金融工具,利息收入以实际利率计量。实际利率是指按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间将其预计未来现金流入或流出折现至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金融负债摊余成本的利率。实际利率的计算需要考虑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例如提前还款权)并且包括所有归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费用和所有交易成本,但不包括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并列报为“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即,账面余额扣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之后的净额)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6.2.14.2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和支出
公司通过在特定时点或一定期间内提供服务收取手续费及佣金和接受服务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和支出。
公司通过提供和接受特定交易服务收取和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的,与特定交易相关的手续费及佣金在交易双方实际约定的条款完成后确认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和支出。
6.2.15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①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①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②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③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6.2.16信托报酬的确认原则和方法
信托报酬依据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确认,具体方法见6.2.14.2“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和支出”。
6.2.17政府补助
6.2.17.1政府补助的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6.2.17.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本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6.2.17.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目前本公司对收取的政策扶持资金、企业补贴等采用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或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6.3或有事项
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或有事项。
6.4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无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
6.5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5.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5.1.1信用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按照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的分类标准,本年度末公司自营资产质量情况是:
表 6.5.11 自营资产质量情况
注:①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②固有信用风险不良率按中国信托业协会行业评级口径确定,即固有信用风险不良率=(固有信用风险资产中不良资产余额-固有信用风险资产中不良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余额)÷(固有信用风险资产余额-固有信用风险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余额)
6.5.1.2资产损失准备情况
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3,813.64万元。
6.5.1.3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投资情况
表 6.5.1-2各类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6.5.1.4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前五名
报告期内未发生自营长期股权投资。
6.5.1.5自营贷款前五名
报告期内未发生自营贷款。
6.5.1.6原有负债(重新登记前)清理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原有负债(重新登记前)清理情况。
6.5.1.7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报告期内无表外业务。
6.5.1.8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 6.5.1-3 收入结构
6.5.2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表 6.5.2-1 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单位:万元
表 6.5.2-2 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表 6.5.2-3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6.5.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 6.5.24 已清算的各类信托项目情况
(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 6.5.25 已清算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 6.5.26 已清算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6.5.2.2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
表 6.5.2-7 年度新增的信托项目情况
6.5.2.3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信托业“一法三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按照信托文件处理相关事务,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
6.5.2.4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提取、使用信托赔偿金。
6.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6.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表 6.6.1 关联交易情况
6.6.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
表 6.6.2 关联交易方情况
6.6.3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6.3.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 6.6.3-1 固有财产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6.6.3.2信托资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 6.6.3-2 信托资产与关联方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6.6.3.3固有财产和信托财产之间交易情况
表 6.6.3-3 固有财产和信托财产之间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6.6.3.4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情况
表 6.6.3-4 信托项目之间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6.6.3.5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7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本年度实现税后利润-20,286.89万元,未进行利润分配,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8,902.85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 7.2 主要财务指标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年平均人数采取累计平均法计算;年平均人数=(年初人数+年末人数)/2。
7.3净资本管理概况
本公司报告期末的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情况如下:
表 7.3 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
7.4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简要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股东未发生变动。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注:1. 经2023年12月12日的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拟聘任沈良、葛旋、丁敏、余彬为公司董事。
2. 独立董事刁维仁,公司董事朱杭,分别于2024年1月25日、2月6日向董事会提交辞职,公司将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变更程序。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 并事项。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新增7件公司作为原告的重大诉讼案件。
8.5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受处罚情况。
8.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的整改意见及公司整改情况
2023年6月6日,原浙江银保监局向公司下发《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万向信托股份公司2022年度监管的意见》(浙银保监发〔2023〕88号),对公司治理、转型发展、风险防控、内部管理和金融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提示,并对相关整改工作提出监管要求。公司全面审视、检讨所涉及的问题,积极组织落实,于2023年7月3日制定整改措施并于11月30日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B3版披露了公司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事宜。披露内容:2023年12月11日-12日,万向信托召开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会议学习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公司经营情况汇报,审议并通过了相关决议。
8.8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无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9公司监事会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出现重大亏损及大额减值事项,应就有关原因及情况进行明确阐述,如有管理不当、内控缺失等问题,应当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