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30 B938版 作者:

  (上接B937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二)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二)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24年5月17日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邮寄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证大喜玛拉雅N座8层宝馨科技,证券部,邮编210012(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沈强、陈康艳

  联系电话:0512-66729265

  传 真:0512-66163297

  邮 箱:zqb@boamax.com

  (五) 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14

  2.投票简称:宝馨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对本人(本单位)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表决权,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股东盖章(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4年5月13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本单位)持有宝馨科技(002514)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金世春先生、监事张瑮敏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世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监事会工作情况”章节。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的数据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鉴于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为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要求。公司将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流程,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事会对此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本次被担保人一部分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公司能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能保证额度内款项不被滥用和及时偿还;另一部分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为参股公司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被担保对象资信状况良好,未来具备一定的偿还债务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是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发展,有助于解决公司及下属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能够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

  《关于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同步审议通过了管理层就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所出具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拟对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战略需要及资金使用规划,为降低资金成本,支持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控股股东拟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关于本次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鉴证报告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

  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2,823,350.27元,未弥补亏损金额-391,227,319.28元,实收股本为720,034,26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近年处转型期,持续推进异质结HJT产线基地投建进度,布局异质结+钙钛矿叠层电池研发及产业转化研究,扩大光伏等绿电开发投建、充换电服务及产品制造等新能源业务。加快调整优化传统制造板块业务,加快公司光、储、充/换联动布局,完善“新能源+智能制造”双轮驱动战略。在转型调整过程中,传统制造板块业务业绩下滑,处理完毕持续多年的诉讼事项,阶段性管理费用增加,公司投建的异质结HJT产线目前仍主要以投入为主,尚未形成业绩支撑,公司火电调峰项目受政策影响收益下降,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受新能源业务变化,相关收入重新确认,影响了全年营收和净利,致本期经营亏损较大,以及前期结余未弥补亏损所致。

  三、应对措施

  1、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为继续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减少呆账、坏账的损失,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证公司运营有充足的现金流,公司成立应收账款小组主导应收工作,努力改善公司现金流和应收现状。

  2、加强经营规范管理

  在国家推动实施“十四五”规划并制定“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大背景下,结合多年以来在装备制造和节能环保产业的积累与沉淀,公司明确了新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商的定位,并制定了以新能源和智能制造产业为核心,立足新能源产业的战略方向。公司围绕主营业务和公司发展战略,规范企业管理,加强生产运行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优化人员配置,缩短管理链条,提高管理效率。与此同时加大市场扩展力度,寻找新的业绩增长点,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

  3、完善内控体系建设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监察审计职能;并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子公司管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并防范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4、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营销管理水平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培养了一批精干销售力量,为满足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公司组建市场营销中心。在扩大销售队伍和加强市场拓展力度的同时,公司将进一步细化营销管理,通过实施营销管理信息系统等方式融合整个营销网络系统的信息流、资金流与物流,使公司更及时地了解市场动态,高效率地管理企业的营销资源,提高企业的服务能力和客户满意度。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授信

  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被担保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馨科技”)及下属公司(下属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参股公司,下同);

  2、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4、公司拟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公司提供8.75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目前,担保余额1.3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71%;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6.8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80%;

  6、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公司参股公司,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计划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57亿元的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的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1)公司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2)下属公司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2、授信额度期限

  上述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

  3、关于授信额度项下具体授信业务审批的授权

  上述授信额度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内保外贷、内保直贷、融资租赁(仅限于非资产转移性业务)、供应链融资等综合业务,具体的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为准。

  授信额度使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达到规定披露标准的,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授信事项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年度授信计划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属全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之间对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核定授信额度内,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决定授信方式、授信金额并签署授信协议等相关文件。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授信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授信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预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64.07亿元的担保。涉及的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及定金等,担保内容包括综合授信额度、贷款、保函、承兑汇票、票据池、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等,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下属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以及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具体条款以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说明:1、苏州创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成立,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为0%。

  2、本议案中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2、担保额度期限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事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前期已审议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动失效。

  3、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中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将要求非全资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

  如公司或下属公司确需提供超出出资比例担保的,被担保企业的其他股东需按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并按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资金风险或连带责任。若无法按照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则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担保额度项下具体担保业务审批的授权

  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属全部全资、控股及参股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最近一年或一期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在最近一年或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对于参股公司的额度不与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调剂使用。

  担保额度使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达到规定披露标准的,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核定担保额度内,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额度、无法按照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除外)。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72003.4264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01年10月08日

  (3)法定代表人:王思淇

  (4)住所:泰州市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兴河北路35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特种设备出租;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元

  经查询,宝馨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2、苏州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宝馨”)

  (1)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05年04月08日

  (3)法定代表人:王思淇

  (4)住所:苏州高新区石阳路17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印刷专用设备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金属切削机床制造;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液力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固体废弃物检测仪器仪表制造;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安防设备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轴承制造;电机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轴承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苏州宝馨100%股权,苏州宝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元

  经查询,苏州宝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3、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宝麦克斯”)

  (1)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09年06月26日

  (3)法定代表人:鞠宏晔

  (4)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高新城布塘中路16-1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模具销售;模具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厦门宝麦克斯100%股权,厦门宝麦克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元

  经查询,厦门宝麦克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4、安徽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宝馨”)

  (1)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21年08月16日

  (3)法定代表人:生敏

  (4)住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朝阳南路1371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金属结构制造;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安徽宝馨100%股权,安徽宝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元

  经查询,安徽宝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5、安徽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宝馨光能”)

  (1)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22年6月29日

  (3)法定代表人:王思淇

  (4)住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康程路99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安徽宝馨光能70%股权,安徽宝馨光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元

  经查询,安徽宝馨光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6、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宝馨”)

  (1)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22年7月21日

  (3)法定代表人:徐华新

  (4)住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灌南县经济开发区佛山路11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连云港宝馨100%股权,连云港宝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元

  经查询,连云港宝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7、江苏宝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馨智慧能源”)

  (1)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22年9月16日

  (3)法定代表人:徐兴亚

  (4)住所: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60号05幢1603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蓄电池租赁;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气设备销售;软件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特种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宝馨智慧能源100%股权,宝馨智慧能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元

  经查询,宝馨智慧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8、江苏宝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宝馨新能源”)

  (1)注册资本:501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17年06月14日

  (3)法定代表人:徐兴亚

  (4)住所: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60号05幢1604室

  (5)经营范围:信息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数据处理;锅炉设备销售、安装、维修;电力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环保设备的研发、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环保设备的租赁;机电工程设计、施工;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企业管理咨询;节能技术研发、技术咨询;供热工程的技术服务及工程管理;市场调研;计算机软硬件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日用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蓄电池租赁;电池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宝馨智慧能源持有江苏宝馨新能源100%股权,江苏宝馨新能源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元

  经查询,江苏宝馨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9、安徽明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明硕”)

  (1)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18年01月12日

  (3)法定代表人:刘乐乐

  (4)住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街道朝阳中路原胜发大厦综合楼2112室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储能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建筑材料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电池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软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安徽明硕100%股权,安徽明硕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元

  经查询,安徽明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10、南京友智慧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网电力”)

  (1)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19年11月07日

  (3)法定代表人:张金明

  (4)住所: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60号05幢1606室

  (5)经营范围:电力技术研发;电力设备销售;环保技术、节能技术、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测;自动化设备及配件研发、销售及售后服务;节能设备、环保设备的研发、销售、租赁;软件开发、销售、技术咨询;场地租赁;充电桩、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智能设备、通信设备、电子设备、交通设施研发、销售;机械设备加工、销售;锅炉设备、仪器仪表、建材、五金、机电产品销售;机电工程设计、施工;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宝馨智慧能源持有慧网电力100%股权,慧网电力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元

  经查询,慧网电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11、内蒙古宝馨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宝馨”)

  (1)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22年12月15日

  (3)法定代表人:王思淇

  (4)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迎宾大道东泰祥国际商住小区泰发祥大厦8楼818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节能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内蒙古宝馨80%股权,内蒙古宝馨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元

  经查询,内蒙古宝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12、佛山市昱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昱胜新能源”)

  (1)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23年09月04日

  (3)法定代表人:刘乐乐

  (4)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赤花社区广隆工业园兴业四路18号顺联机械城第18栋03层E098(住所申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宝馨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持有佛山市格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格胜新能源”)100%股权,佛山格胜新能源持有佛山昱胜新能源100%股权,佛山昱胜新能源为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元

  经查询,佛山昱胜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13、安徽宝馨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宝馨进出口”)

  (1)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23年9月1日

  (3)法定代表人:荣强强

  (4)住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康程路99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宝馨光能持有安徽宝馨进出口100%股权,安徽宝馨进出口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元

  经查询,安徽宝馨进出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14、苏州创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创澳科技”)

  (1)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24年1月25日

  (3)法定代表人:辛显臣

  (4)住所:苏州市高新区石阳路17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经济贸易咨询;销售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离岸贸易经营;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贸易经纪;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宝馨持有苏州创澳科技100%股权,苏州创澳科技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7)苏州创澳科技于2024年1月25日成立,无最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

  经查询,苏州创澳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15、宝馨新能源(郑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馨(郑州)”)

  (1)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23年9月20日

  (3)法定代表人:支友谊

  (4)住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161号3号楼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蓄电池租赁;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气设备销售;软件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特种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宝馨新能源持有宝馨(郑州)100%股权,宝馨(郑州)为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元

  经查询,宝馨(郑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16、淮北交控宝馨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宝馨新能源”)

  (1)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22年07月07日

  (3)法定代表人:徐志远

  (4)住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青龙山产业园陶博路18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蓄电池租赁;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气设备销售;软件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苏宝馨新能源持有淮北宝馨新能源50%股权,淮北宝馨新能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的参股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下转B939版)

本版导读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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