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接B941版)
公司坚守此前基于严峻市场形势及需求的变化制定的中短期经营策略:一方面,公司进一步强化业务风险管理,更聚焦于优质项目,关注毛利率较高、账期较短并可长期持续经营形成引流的优质项目;另一方面,公司不断调整优化组织架构,持续强化内部协同能力,加强包括人员、项目等各方面的管理,提高项目交付效率和服务质量。
2、积极推进大额债权回收工作,加强业务上应收款项回收力度
公司加强应收款项回收力度,由专项部门积极处理历史应收款项,对公司涉及的部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依法采取法律手段,积极追讨,力争收回每一笔账款,以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与业绩补偿承诺人中汇乾鼎之间的诉讼在取得胜诉判决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公司积极推进被执行人中汇乾鼎以上海市闵行区的八家公司100%股权(该八家公司持有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八套不动产)抵偿部分债务,相关公司股权转让的完成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正向影响。
3、公司持续投入科研创新
公司始终关注行业形势变化与前沿科技发展融合,持续保持着较高的研发投入水平,对已拥有的核心软件产品及行业应用解决方案进行深度开发和优化,保障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力求夯实主营业务,在维持现有客户群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客户数量,增强客户粘性。科研方面,公司智慧医疗与大健康业务板块新申请并取得软件著作权19项,发明专利授权4项,不断突破技术壁垒,取得了结构化电子病历、智能化数据处理等多项核心发明专利,形成技术竞争优势。绿色节能智慧城市业务板块新申请并取得软件著作权4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积极在行业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参加国家标准编制修订、团体标准编制等。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由公司董事长龚保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3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董事会对2023年度的经营及财务情况进行决算,并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全文刊登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八、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洪芳芳、张希舟、田昆如按规定分别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就上述相关人员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洪芳芳、张希舟、田昆如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鉴于其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其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2024年审计业务费用120万元,费用与上一年度一致(该费用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全文刊登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及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与合理性,同时为了满足公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确保其资金流畅通,公司拟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1,700万元的担保,均系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在总额度之内进行调整。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上述担保事项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并经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及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同时,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和投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全体董事对议案回避表决,同意将《关于董监高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薪酬为津贴制,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各自任职岗位工资为基础,结合工作能力、履职情况等考核。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细内容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内容。
公司董监高2024年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9.6万元/年(税前),按月平均发放。
(2)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根据其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或子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政策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未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参照独立董事的津贴制执行。
2、公司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或子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政策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薪酬。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薪酬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9.6万元/年(税前),按月平均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或子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政策领取报酬。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审议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盘点、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计提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24.17万元。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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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珠海分公司的议案》
为降低管理运营成本,优化组织架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运作效率,公司决定注销珠海分公司。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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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事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大股东华融(天津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提议,提名胡新宇先生、潘志先生、苏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大股东胡黎明先生提议,提名王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董事就任前,公司现任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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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事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大股东上海雁塔科技有限公司提议,提名张照东先生、马晓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第五届董事会提议,提名刘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董事就任前,公司现任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
独立董事候选人须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换届选举事宜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岗位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为完善和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同时保障公司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等工作平稳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人员的职务进行调整。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公司相关人员的职务进行调整:唐文妍女士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调整其职务为公司执行总裁、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王垒宏先生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聘任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唐文妍女士和王垒宏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王垒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岗位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24年6月6日在上海市西康路1255号普陀科技大厦17楼多功能报告厅以现场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31日。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简历:
胡新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天津信托计划管理部总经理,天津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天津国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月至今任职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现任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纪委书记。
除在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任职外,胡新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胡新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且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截至目前,胡新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潘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中国银行天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职于华融(天津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业务三部经理、业务四部负责人;2020年1月至今任职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现任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业务经营五部负责人,同时兼任华融(天津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除在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及华融(天津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任职外,潘志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潘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且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截至目前,潘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苏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3年7月至2000年1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分行,2000年2月至今任职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现任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人。
除在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任职外,苏燕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苏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且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截至目前,苏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王菁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师。曾任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慧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万博智云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延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6月起至今担任上海延华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1月起至今担任上海欧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菁女士担任上海欧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曾由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胡黎明先生100%持股(2024年1月胡黎明先生退出该公司投资),除此之外,王菁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王菁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且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截至目前,王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张照东先生:中国国籍,有中国香港居留权;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现为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厦门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导师,中共厦门市湖里区委党校特聘教授,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张照东先生还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福建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厦门市人民政府、漳州市人民政府立法顾问、中共泉州市政法委执法监督员、厦门市劳动关系管理研究会副会长。张照东先生具有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张照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张照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且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截至目前,张照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马晓鲁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法学与经济学双学士学位。福建晓真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律师事务所主任,拥有超过15年法律专业服务经验,担任多家政府机构、医疗机构、金融机构的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金融交易、金融合同纠纷以及不良资产处置的司法实践经验。
马晓鲁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马晓鲁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且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截至目前,马晓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刘荣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具有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曾任天津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2011年10月至今任天津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外部兼职包括天津港集团外部董事、泰达控股集团外部董事、天津津南村镇银行独立董事、天津市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天津市财政局政府会计咨询专家。
刘荣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荣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且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截至目前,刘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唐文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4月起任职于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
唐文妍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唐文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4年1月唐文妍女士曾受到一次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深交所通报批评。唐文妍女士自2019年3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来,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大量有效工作,为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本次其职务调整有利于公司及董事会持续稳定运行,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截至目前,唐文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王垒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学士、金融学学士。历任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王垒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垒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王垒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且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截至目前,王垒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4年6月6日(星期四)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股权登记日:5月31日(星期五)
(四)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6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17: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6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六)召开地点:上海市西康路1255号普陀科技大厦17楼多功能报告厅。
(七)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九)参加对象:
1、截止2024年5月3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模板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十一项议案:
(二)议案1至2、议案4至11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议案3至7、议案9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至议案9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10、议案11均须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议案10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议案11应选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选举。
(三)1.《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⒉《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⒋《关于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6.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中的议案十二、关于董监高薪酬方案》7.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事宜的公告》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⒈《2023年年度报告》、⒉《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⒋《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四)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6月4日(星期二)9:00一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邮编:200050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唐文妍、王垒宏
电话:021-61818686*309
传真:021-61818696
地址:上海市西康路1255号普陀科技大厦7楼
邮编:200060
(二)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78。
2.投票简称:延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4人)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致: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4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延华智能(股票代码:00217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9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复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经全体监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全体监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公司对2023年度的经营及财务情况进行决算,并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该议案经全体监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且综合考虑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在扩展业务时需要充足资金用于投资发展,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更好地保障和维护股东权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经全体监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地执行,出具的《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该议案经全体监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鉴于其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其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该议案经全体监事1/2以上同意。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及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与合理性,同时为了满足公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确保其资金流畅通,公司拟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1,700万元的担保,均系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在总额度之内进行调整。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上述担保事项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
该议案经全体监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全体监事对议案回避表决,同意将《关于董监高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薪酬为津贴制,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各自任职岗位工资为基础,结合工作能力、履职情况等考核。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细内容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内容。
公司董监高2024年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9.6万元/年(税前),按月平均发放。
(2)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根据其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或子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政策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未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参照独立董事的津贴制执行。
2、公司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或子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政策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薪酬。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薪酬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9.6万元/年(税前),按月平均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或子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政策领取报酬。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盘点、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该议案经全体监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经全体监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上市公司董事长龚保国先生、总裁兼财务总监黄慧玲女士、执行总裁施学群先生、董事会秘书王垒宏先生和独立董事洪芳芳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1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计划不进行利润分配,现将有关情况作出专项说明: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06,370.8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00元,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46,763,545.59元,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24,257,174.75元;2023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18,129,697.9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00元,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80,532,061.01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62,402,363.03元。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3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0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该项议案尚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可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形。同时,基于考虑公司2024年的整体发展规划,在扩展业务时需要充足资金用于投资发展,为更好地保障和维护股东权益,综合考虑公司健康、可持续性发展,公司拟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三、未分配利润的计划
公司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公司重视以现金分红回报方式,同时需要保障产业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2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曾担任公司2018年度至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大信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公司拟继续聘任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2024年审计业务费用为120万元,费用与上一年度一致(该费用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大信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规模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四)独立性与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五)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六)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嘉宁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房亚楠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郝学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开始在大信工作,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力合科技、开普检测、金洲管道等多家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除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一次外,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七)审计收费。
公司的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120万元,费用与上一年度一致(该费用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尚须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下转B9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