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2024
第一季度报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2024年1-3月主要产品产销量情况
注:1.子公司瀚丰矿业因 2023 年第一季度进行生产设施改造,上期锌精粉、铅精粉、铜精粉未有产出和销售。
(二)2024年1-3月矿产金单位成本
单位:人民币元/克
注:①销售成本指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成本;全维持成本指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中的付现成本、税金及附加加上维持性资本支出。
②换算境外子公司成本数据时美元对人民币汇率采用2024年前一季度平均值1美元对人民币7.1028元,上年同期为1美元对人民币6.8476元。
其中,
境外矿山以美元计量的矿产金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美元/盎司
境内矿山以人民币计量的矿产金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克
(三)2024年1-3月矿产金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剔除汇率影响)
注:国内矿山矿产金单位销售成本、全维持成本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矿石品位阶段性下降所致。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学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贞珍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学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贞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学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贞珍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4-029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赤峰黄金”)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0人,实际出席的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4-030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