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30 B1259版 作者:

  (上接B1258版)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4日,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等。

  (八)现场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8号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说明:

  1、上述提案中第4、6、7项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2、议案8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会议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出席人的身份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三)登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8号贵州景峰;

  (四)登记时间:截至2024年5月28日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8号贵州景峰

  联系人:陈敏、丛爱飞

  电话/传真:0736-7320908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并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8”,投票简称为“景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6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上午11:00一12: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滕小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监事认真审阅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监事会在2023年的工作情况。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 -4,305,527,652.94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5,144,077.2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824,396,467.27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77,300,246.36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以上所涉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大信出具的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揭示了公司的一些潜在风险因素,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效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1、2、3、4、6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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