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279版)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4-039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30 B1280版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装建设”)第四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机制,发挥董事会在上市公司决策的重要作用,结合现有的股东结构,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庄展诺先生、庄小红女士、赵海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黄泽民先生、陈贤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上述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均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黄泽民先生、陈贤凯先生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根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庄重先生、何斌先生、林伟健先生,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朱岩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庄重先生、林伟健先生,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朱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何斌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31万股将按照相关规则进行锁定。公司及董事会对以上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庄展诺先生:中国国籍,198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10年3月至2011年8月,任深圳润柏总经理助理;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任中装园林总经理助理;自2012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助理;2017年4月20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兼总裁。深圳市中装智慧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中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璟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装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庄展诺先生是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新阶联合会副会长、潮汕青年商会副会长。曾任深圳市罗湖区青年企业家协会(第一届)常务副会长、广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十届)副会长、深圳市罗湖区人大常委会(第八届)人大代表。曾荣获“深圳新生代创业风云人物”、“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深圳市罗湖区菁英计划A类人才”等荣誉、深圳市罗湖区改革创新奖先进个人。

  本人持有中装建设股份7,300.9350万股,持股比例为10.23%,为公司董事长庄重先生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庄小红女士的长子,庄重先生、庄小红女士、庄展诺先生是中装建设的实际控制人。公司高管庄超喜先生是本人舅舅。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庄小红女士: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中学学历。2012年4月至2017年10月,任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副主任。

  本人持有中装建设股份17,605.79万股,持股比例为24.67%,为公司董事长庄重先生配偶,董事兼总裁庄展诺先生的母亲。目前,庄重先生、庄小红女士、庄展诺先生是中装建设的实际控制人。公司高管庄超喜先生是本人弟弟。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赵海峰先生: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专家。2011年2月起任职于公司,历任人力资源总监、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现兼任惠州市中装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中装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广东顺德宽原电子科技董事长、广东昇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科技园物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本人持有公司股份90.29万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泽民先生:1970年5月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门经理,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恒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所长,2023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黄泽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陈贤凯先生:中国国籍, 1986年10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助理兼知识产权系系主任;现任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汇业(广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深圳绘王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南山区阳光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理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贤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海荣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1100008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1100008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并得到有效贯彻执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1100009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4)1100132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合理,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办公场所的需求,租赁价格参考同地区、同地段及相似配套水平写字楼的市场公允价,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本次更正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关于本次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其他更正事项。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4)1100227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关于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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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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