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
2023年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公告
(上接B1149版)
四、本次增资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基于公司产业链布局的战略规划与方德微特的发展需求,利用公司现有产品和技术优势,积极开拓新的微驱应用领域,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方德微特未来经营过程中有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等。公司将充分关注市场的变化,动态评估风险并同步调整风险应对策略,保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4-021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电机”、“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等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无形资产、商誉,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725.16万元,明细如下表: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账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坏账准备。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当单项应收款项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期末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梳理,对款项收回正常的根据账龄计提减值,对款项收回有困难及对方财务状况不良或提起诉讼的,按单项计提减值。本期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233.19万元,占期末应收账款原值的0.21%,计提的减值主要是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业务相关的往来客户。
2、存货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依据不同。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可变现净值计算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依据。
因市场项目需求变更、产品切换等原因,根据上述标准及期末存货的清查情况,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66.96万元,占期末存货原值的9.47%。
3、商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期末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2023年末公司计提的商誉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127.94万元,商誉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三)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3,725.16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725.16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人民币3,725.16万元。
二、资产核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公司对以下资产,予以核销。
(一)核销的资产
对公司截止2023年12 月 31 日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3,542.71万元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款项核销后,公司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继续全力追讨。
(二)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资产已按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不影响公司 2023 年度及以后年度利润。本次核销资产各项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董事会、监事会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
本次资产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资产核销依据充分,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核销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核销事项。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核销充分参考年审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并获得了年审审计机构的认可。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正电机”)预计2024年度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全资子(孙)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全资子(孙)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4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20,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20,000万元。
2、前述预计担保额度含已经审批并签署在执行期限内的担保,尚有部分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对象丽水方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高科润电子浙江有限公司、方正电机(德清)有限公司、浙江星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方正(湖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升融资效率,公司2024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孙)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之间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包括但不限于信贷借款、开立票据、信用证、保函、融资租赁、信托等金融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000万元。
被担保人分别为方正电机、深圳市高科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科润”)、浙江方正(湖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方正”)、浙江星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舰产业”)、方德微特电机(丽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德微特”)、上海海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能”)、丽水方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德进出口”)、方正电机(德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德清”)、丽水方德智驱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德研究院”)、高科润电子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高科润”)、方德智驱(上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德机电科技”)、浙江方正(湖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方正”)。以上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孙)公司。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具体内容如下:
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本次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之间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相互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并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调度相关信息。
本次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授权董事长对具体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作出审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孙)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企业概述
注:上述被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孙)公司,均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单位。
2、被担保企业近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被担保企业2023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形式,金额不超过340,000万元,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认为:被担保方作为公司全资子(孙)公司,均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通过提供担保,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开展及经济效益的提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仅存在公司对全资子(孙)公司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余额为79,198.6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6.23%,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披露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电机”、“公司”)于 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披露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8年至2022年期间,方正电机与张敏、牛铭奎及其研发团队、广西三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聚颉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正缘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了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资产转让/债务重组、资金拆借的业务。
上述业务交易对象:张敏系时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牛铭奎及其研发团队系公司高管、广西三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内曾为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聚颉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为关键管理人员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上海正缘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关键管理人员施加重大影响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及时判断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现就上述事项补充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联方情况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三、关联交易情况
(一)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三)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1)与张敏的资金拆借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张敏发生资金拆借利息5,322,804.40元,尚未支付利息5,322,804.40元。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拆借资金本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上市公司。
(2)与牛铭奎及其研发团队的资金拆借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牛铭奎及其研发团队发生资金拆借利息2,023,429.23元,尚未支付利息2,023,429.23元。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拆借资金本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上市公司。
四、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三(一)、(二)所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根据相关规则以及公司披露的《关于浙江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相关措施进行的追溯补充确认,上述三(三)所述关联方资金拆借系补充披露。
基于上述与张敏、广西三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聚颉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正缘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丽水瑞程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且在本公告披露时已经结清所有关联资金拆借款项,本次披露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就前述关联交易未能及时履行相关程序事项,公司董事会已要求公司及子公司相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加强对关联交易相关规定的学习。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合同审批流程,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程序,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补充审议及披露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前置审议情况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公司补充审议及披露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七、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4年度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薪酬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492.77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情况。
二、2024年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所处行业状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考核要求,公司拟定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 适用范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
(1) 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2024年度津贴标准为 5万元(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2) 其他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监事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三、其他
(一)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以及其他履行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三)公司于 2024年 4 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 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和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董事、监事2023年薪酬情况和2024年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较好地兼顾了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业绩,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与执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和 2024年度薪酬方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 2023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和 2024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2024年公司拟与关联方丽水津正电机科技有限公司、延锋安道拓方德电机有限公司、上海润阳成泰新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丽水瑞程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广西三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德清恒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德清中创地理信息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570万元。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4,170.94万元。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出席会议并表决。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1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预计 2024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净资产5%,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确认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丽水津正电机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MA28J69D14
成立日期:2016年8月22日
法定代表人:丁科威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微型马达系列机壳、转子的生产,驱动电机的定转子生产;五金加工。及零部件的组装及销售;模具、机电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33,999,598.93元,净资产21.647,519.80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3,378,402.94元,净利润2,256,790.95元(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丽水津正电机科技有限公司41%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10万元),该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公司认为丽水津正电机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延锋安道拓方德电机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MA28J69D14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王韬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销售、零售、网上零售微型电机及相关零部件,并提供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售后服务和技术工程服务,以及开展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贸易业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802,622,387.35元,净资产158,823,354.26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77,602,729.72元,净利润50,108,479.33元(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延锋安道拓方德电机有限公司3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000万元),该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公司认为延锋安道拓方德电机有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上海润阳成泰新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YAJ822
成立日期:2021年06月24日
法定代表人:尹彦利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77,501,952.14元,净资产780,649,552.20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6,289,842.97元,净利润826,942.19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子公司上海海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润阳成泰新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0万元),该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公司认为上海润阳成泰新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丽水瑞程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MA2HK6XK57
成立日期:2021-03-01
法定代表人:李颖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2,813,603.54元,净资产2,859,754.44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9,390,810.68元,净利润325,868.75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丽水瑞程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为对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张敏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公司,本公司未持有其股权,该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公司认为丽水瑞程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五)广西三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690202098L
成立日期:2009-06-03
法定代表人:祝强
注册资本:1714.285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电子零部件的生产与销售及维修服务;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的生产与销售及维修服务;汽车电子维修检测设备生产与销售及维修服务;发动机后处理系统研发、生产与销售及维修服务;汽车及零部件相关开发工具技术支持及故障分析仪器、计算机分析软件的开发与销售;润滑、磨擦与油品技术咨询与检测;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开发、研制服务;提供具有相关技术专利、软件的服务与销售;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8,471,756.07元,净资产19,735,454.23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48,686.63元,净利润1,459,422.52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西三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对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张敏控制的公司,本公司未持有其股权,该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公司认为德广西三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六)德清恒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687854976G
成立日期:2009-04-10
法定代表人:姚骏杰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77,501,952.14元,净资产780,649,552.20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6,289,842.97元,净利润826,942.19元(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德清恒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本公司未持有其股权,该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公司认为德清恒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七)德清中创地理信息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089497681K
成立日期:2014-01-10
法定代表人:黄臣杰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子产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77,501,952.14元,净资产780,649,552.20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6,289,842.97元,净利润826,942.19元(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德清中创地理信息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本公司未持有其股权,该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公司认为德清中创地理信息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
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商品和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协商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各方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2、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从企业实际出发,对暂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规范发展的前提下,以市场公允的交易原则进行。对于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具有重要的作用,符合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稳步发展的长远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四)独立董事前置审议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202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电机”或“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意见,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已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1年4月14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年5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4、2021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更正公告》,2021年5月7日对外披露的《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名单中序号97号“郭璟熠”更正为英文名“GUO JINGYI”。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21年5月21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自激励计划授予日至登记日,徐华月女士因个人财务状况自愿放弃认购部分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3100万股调整为3075万股,授予对象182人没有调整。
6、2021年11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对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30,000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7、2021年11月22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对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95,000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9、2022年5月6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2年6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174名,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900.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54%。
11、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对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50,000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12、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3年5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157名,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852.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第二条激励对象离职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下列原因离职的,则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离职后尚未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后注销:1、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约的;2、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因个人绩效未达到《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被辞退的;3、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向公司提出辞职并经公司同意的;4、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的,或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行为被公司辞退的。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第六条规定,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办理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因上述原因,公司对王锋、聂猛、程皓、陈鹏、于胜华、牛铭奎、牟健七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1,79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数量
王锋、聂猛、程皓、陈鹏、于胜华、牛铭奎、牟健七名激励对象于2021年5月6日获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未解锁股份共计1,798,000 股,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85%,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6%。
(三)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及程序”相关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本次回购价格为3.50元/股。
(四)公司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97,669,930股变更为495,871,930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调整为151名,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27,177,000股。
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七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对该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98,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以 3.50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 1,798,000 股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方正电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均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尚需提交方正电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减资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3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方正电机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牛铭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肖勇民先生、仓勇涛先生、应晓晨先生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林荣先生、鲁统利先生、戎云林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9,597.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09%;实现归属于上市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7.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3.29%;实现归属于上市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40,840.56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1.87%。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审字(2024)第332A017653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年度实现净利润289,079,275.57元(母公司报表数据)、100,076,911.07元(合并归母财务报表数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1,268,890,249.24元,2023年度已分配利润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79,810,973.67元。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公告详见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内控制度的建设
和实际运行情况。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银行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根据2024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与银行协商,公司拟在银行申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35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最高综合资产池(含票据池)授信额度18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向银行融资及承诺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向银行融资与担保事宜的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的公告》(公告号:2024-025),详见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牟健回避表决该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审议通过了《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牛铭奎、牟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下转B115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