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30 B1155版 作者:

  (上接B1154版)

  新湖集团目前暂无将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4-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杭州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金雪军、黄立程、何玮列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潘孝娜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林俊波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临2024-027号公告。

  四、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临2024-028号公告。

  七、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暨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临2024-029号公告。

  十四、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俊波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详见公司临2024-030号公告。

  十五、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临2024-031号公告。

  十六、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临2024-032号公告。

  十七、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审计机构2023年度报酬及聘请202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中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临2024-033号公告。

  十九、 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和津贴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董事的薪酬和津贴方案,初步拟订了2023年度董事的薪酬和津贴标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初步拟订了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非董事)的薪酬标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十一、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二、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临2024-034号公告。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4-027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制度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48,555.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综合考虑债务人的还款记录、履约能力、经营情况等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据此,公司本期合计提应收款项信用损失准备 41,544.22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销售价格低于成本、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其他等原因的存货,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受宏观形势等外部环境的影响,部分房地产项目销售价格未达预期,另有尾盘项目清盘处理,导致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存货成本已超过可变现净值。据此,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2,204.93万元。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持有杭州易百德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百德)30%的股权,因其享有的研发专利的先进性已被替代,2023年未能按计划实现有效订单和新一轮融资,公司研发及生产已经停滞,目前尚无有效的解决方案,公司综合评估后认为该项投资存在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13,529.26万元。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据此,公司本期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77.56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上述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48,555.97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147,376.69万元,减少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462.96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8证券简称:新湖中宝公告编号:临2024-023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收到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送达公司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主要过户事宜如下:

  一、协议转让情况

  2024年1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力”)与衢州智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衢州智宝”)签署了《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新湖集团、恒兴力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衢州智宝分别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358,206,250股和209,991,540股的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股份,合计转让股份数为1,568,197,7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8.43%)(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04号)。

  2024年3月22日,新湖集团、恒兴力与衢州智宝签署了《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就原协议项下标的股份分批过户、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节奏等事项进行补充约定(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14号)。

  2024年4月7日,新湖集团、恒兴力与衢州智宝签署了《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二》,修订了原协议生效条件(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17号)。

  2024年4月15日,新湖集团、衢州智宝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第一批次600,000,000股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05%)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4年4月12日。

  二、本次过户完成情况

  2024年4月29日,新湖集团、衢州智宝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第二批次530,000,000股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23%)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

  本批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前后,新湖集团与衢州智宝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剩余一批次暂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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