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4-027
2024
第一季度报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海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悦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贵阳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海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悦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贵阳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4-028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4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其中陈健富先生采用通讯表决,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4-029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4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全体监事通过现场表决方式参与会议表决,董事会秘书于清池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