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30 B1301版 作者: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4-027

  2023

  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4-023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

暨聘任常务副总经理的公告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

  独立董事卜功桃先生无法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上述声明敬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围绕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化工材料-胶粘剂及电子信息行业开展,根据业务类型的不同主要分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制造、化工材料-胶粘剂制造和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服务业务。其中,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制造为电解液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解液、六氟磷酸锂;化工材料-胶粘剂制造业务主要为电子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RTV硅橡胶、丙烯酸酯胶、环氧胶和聚氨酯胶等化工材料;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服务业务主要根据客户生产制造需求,依托公司自身供应链优势,提供电子设备、电子胶、电子工具、仪器仪表、静电净化、电子元器件等产品服务。公司通过多方位开拓、维护客户,持续推进国内市场的拓展,在行业迭代中不断突破创新,巩固行业的地位。

  (一)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制造

  报告期内,子公司新亚杉杉主要生产并销售六氟磷酸锂及电解液。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3C消费电池等领域,并与上述领域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

  主要产品及用途:

  (1)六氟磷酸锂为最常用的电解液锂盐,具备离子电导率较高,溶解能力、热稳定性、电池循环性能、环境友好性优异等优势,主要应用于电解液的生产制造。

  (2)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包括磷酸铁锂储能电解液、磷酸铁锂动力电解液、三元高压动力电解液、三元高镍动力电解液、高镍硅碳负极电解液、4.45V+钴酸锂数码电解液、高功率电解液及其他各类型数码电解液,下游用途主要覆盖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储能类锂离子电池三大领域。

  (二)化工材料-胶粘剂制造业务

  报告期内,子公司新亚新材料、库泰克分别生产并销售RTV硅橡胶、液态光学胶、底部填充胶、UV固化胶、环氧胶、三防披覆胶、高导热硅脂、PUR热熔胶、UV三防胶、热熔压敏胶、导热结构胶、环氧低温固化胶等产品。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3C消费电池、面板制造、面板模组、汽车电子、3C产品、智能家居、电源管理系统BMS、LED显示等领域,并与多家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

  主要产品及用途:

  (1)RTV硅胶

  应用于元器件地沾着、固定、密封、灌封、防潮及环境污染等,适用于生产制造与智造、智能设备、物联网、光伏储能、交通与电子、移动通信、Mini LED等领域的胶水。

  (2)UV胶

  应用于面板模组、LCD、OLED显示面板的紫外线固化产品,适用于大、中、小各类型面板的胶水。

  (3)PUR热熔胶

  应用于摄像模组COB封装、IC封装、汽车电子(含汽车雷达、车载摄像等)、家电面板(含冰箱、灶面、消毒柜等)等适用于木材、纺织、塑料、金属、玻璃等之间粘接的产品,以及包含遮光作用的胶水。

  (4)丙烯酸类胶水体系

  应用于黏结金属、塑胶、光学玻璃贴合(触摸屏等)、TP+LCM全贴合、ITO保护、缓冲、密封、固定、三防涂敷等适用于笔记本电脑外壳、PAD外壳以及电视机玻璃背板粘结、台式/一体机电脑键盘、智能音箱/TWS耳机结构粘接、LCM模组ITO保护USB焊点保护、BGA四角绑定、摄像头镜头LENS黏结等防潮、防静电、防腐蚀的胶水。

  (5)新能源IGBT模块防护凝胶

  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核心器件的半导体IGBT模块封装,实现高纯度、低应力及高可靠性有机硅灌封材料等有机硅凝胶系列产品。

  (6)储能及新能源类胶水体系

  应用于新能源领域,主要覆盖动力电池、软包电池、混动电池、电源管理系统等产品体系,提供与解决方案配套的粘接、密封、导热以及防护等热熔胶、导热结构胶或喷涂UV三防胶产品,适用于各类型恶劣环境。

  (三)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服务业务

  公司围绕客户电子信息制造工艺方案的设计,紧贴客户需求,依靠公司系统的技术支持、优秀的管理团队和营销团队, 凭借积累的供应商库、快速开拓新供应商的能力以及自营的仓储体系,为客户提供系统的产品供应解决方案,主要包括:向客户提供制造工艺和流程方案所涉及的电子设备、胶粘剂、电子工具、仪器仪表、静电净化、电子元器件等产品以及相应的配套服务,并以此提高客户的生产组织效率,提高客户黏性,进而稳固与下游客户的长期良好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服务业务专注于客户的深度绑定合作,针对重点客户派驻员工提供驻点服务,加强客户现场服务并深挖客户增量需求;公司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服务业务一直深耕消费电子领域,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有助于公司在光伏、新能源等相关领域的知名企业逐步导入相关产品,为公司未来开拓新的业务增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有关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公告。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

  2022年11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和股份认购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保信央地”)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股份转让+表决权放弃+非公开发行”的整体方案取得新亚制程控制权,“表决权放弃”后、“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现任的9名董事中,7名董事系由保信央地提名、2名董事系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其中6名非独立董事中,5名系由保信央地提名、1名系由公司董事会提名。

  截至2023年2月15日,保信央地已成为公司持有表决权比例第一大股东。公司其他持股5%及以上的股东珠海格金、湖南湘材、维也利战投均仅作为财务投资人,从未向公司提名董事,亦未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且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董事会相关议案时,均对保信央地所提名董事投同意票,票数不低于其持有公司股份数。同时,珠海格金、湖南湘材、维也利战投均出具《关于不谋取新亚制程控制权的承诺函》。

  根据实际情况,基于保信央地已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任选,能有效控制董事会多数席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之情形(三)的规定。因此,经审慎判断,公司认定保信央地对公司拥有控制权,即保信央地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伟华女士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鉴于公司自筹划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来,公司的经营情况、股东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控制权情况发生变化,公司拟终止前次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筹划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有关议案,保信央地拟通过一致行动人上海利挞科技有限公司及宁波彪隋科技有限公司拟以6.18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合计不超过15,226.20万股股票(含15,226.20万股,最终认购数量以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巩固公司控制权。

  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规则于2023年2月17日起正式实施,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26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第六次董事会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将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涉及的发行法规进行更新,将涉及“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表述对应修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将“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同意注册”相关表述修改为“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或“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其他事项及内容不作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03号),2023年12月18日,证监会对公司立案,导致公司暂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探讨相关方案以尽量避免立案调查事项对公司股票发行造成实质影响,计划待立案调查事项消除且公司满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后继续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

  3、公司收购新亚杉杉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收购杉杉新材料(衢州)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宁波甬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湶投资”)及杉杉新材料(衢州)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杉杉”)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公司子公司上海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收购甬湶投资持有的新亚杉杉51%股权。

  2023年2月17日,新亚杉杉完成了有关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新的《营业执照》。自2023年2月18日起,新亚杉杉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3年8月1日,公司与上海睿擎完成了股权交割相关事项。新亚中宁于近日完成了上述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新亚中宁100%的股权,新亚中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0日,公司已向甬湶投资支付36,893.8万元股权转让款。基于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约定,公司及新亚中宁、甬湶投资就新亚杉杉股权转让项下,应付未付股权款以及股权款结清日后应付未付股权款为基数的日万分之五等的违约责任进行协商,签署了《结算协议》。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向甬湶投资支付股转款45,893.80万元,尚有24,486.20万元股权转让价款未支付。

  4、关于收购新亚中宁少数股东权益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公司拟与上海睿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睿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收购上海睿擎持有的浙江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

  2023年8月,公司与上海睿擎完成了上述股权交割及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公告》《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14,2023-124)。

  5、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的事项

  2023年3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3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办理注册地址由珠海市迁至衢州市”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完成了迁址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6、有关获得政府奖励的事项

  根据《浙江省深入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凤凰行动”计划(2021一2025年)》(浙政发〔2021〕6号)、衢州市政府出台的《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实施企业上市“3030”行动的若干意见》、《衢州市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衢政办发〔2020〕7号)等有关上市企业异地迁入的相关政策,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2023年7月7日分别收到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的奖励,共计2,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政府奖励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2023-119)。

  7、关于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及相关立案调查的进展事项

  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许雷宇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89号)(以下简称“警示函”),获悉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作为公司的原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事项。有关新力达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2023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等公告。

  2023年5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07号)。经公司查询与了解,本次立案的原因系《警示函》下有关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公司与原实际控制人徐琦女士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相关事项导致。2023年8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14号)。2023年9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8号)。2023年9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许珊怡、陈雪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17号)。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关于公司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亚杉杉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技改新增8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9,677.1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1,740.83万元,建设期利息为176.30万元,流动资金为7,760.00万元。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在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的项目投资内容及费用明细进行适当的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122)。目前该扩建项目正处于土建施工阶段。

  9、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2023年11月21日,公司向符合条件的3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93.10万股。2023年12月,公司完成了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该部分股份上市日期为2023年12月2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0、《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

  2022年9月6日,公司与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旨在双方共同投资建设电子胶产品,充分发挥各自在资源、技术及产业链等方面的优势,打造具有行业竞争力的电子胶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中披露的《关于与兴发集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目前,该协议项下尚未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事项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张金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金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张金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金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去副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金涛先生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直接持有持有公司股票37.72万股,前述股票均为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进行回购注销。张金涛先生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其所持股份,其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张金涛先生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有关聘任常务副总经理的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宋佳航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宋佳航先生简历:

  宋佳航先生,199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曾任波士顿咨询(上海)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咨询师,现任青岛夏朵商贸有限公司监事,青岛德柏经贸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宋佳航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佳航先生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7.72万股。

  宋佳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宋佳航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宋佳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4-029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

  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亚制程”)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总金额

  经公司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3年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33,553,063.96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绝对值比例为96.76%。对符合财务转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转销,拟转销应收账款5,186,611.31元,拟转销其他应收款730,955.81元,拟核销固定资产1,200,765.13元。以上情况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注:其他变动是惠州市潜达实业有限公司由组合计提变更为单项计提,期初坏账准备转入单项计提。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应收利息的信用风险特征,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公司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测试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固定资产拟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将股权收购价款与收购时享有的并购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商誉,并在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拟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商誉计提减值准备。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收账款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亚美斯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斯通商业保理”)对客户深圳市新中教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教”)的应收账款余额为62,739,699.00元(包含本金40,540,813.50元及利息22,198,885.50元)。公司应收新中教的应收账款为保理业务产生,目前已出现逾期,公司进行多次催款并提起诉讼程序后,应收账款回款仍未达到预计进度。

  鉴于该客户目前的经营状态、财产状况、回款情况,及其可执行财产的现实状况,公司决定对新中教应收账款全额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本期计提28,802,143.91元后,公司应收新中教款项净额为0元,累计计提比例为100%。本期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34,237,300.1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子公司亚美斯通商业保理对客户惠州市潜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潜达”)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8,883,333.31元。与惠州潜达的案件,公司已提起司法诉讼,目前正在司法诉讼中。

  (下转B1302版)

本版导读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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