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及致歉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30 B1330版 作者:

  (上接B1329版)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研院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4,000,000股(含)A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5,000万元。

  公司于2020年9月3日收到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出具的《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

  2021年4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5号)文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400万股新股。

  2021年5月14日,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252,016,12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4.9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249,999,999.84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8,897,160.98元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1,102,838.86元。上述股份已于2021年6月18日上市。

  2021年12月1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2名获配对象持有的219,556,446股限售期满全部解除限售,于2021年12月20日流通上市。

  2023年02月2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获配持有的32,459,683股限售期满全部解除限售,于2023年02月24日流通上市。截至本报告日,上述非公开全部13名获配对象持有的252,016,129股全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2023年01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02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用于投建产线募集资金中的1.22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07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并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20,000万元用于增资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唐汽车),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国唐汽车43.78%股权,为国唐汽车控股股东,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事项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06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同意公司向不超过35名(含)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39,942,006股(含)A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2,865.34万元。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发行工作尚未完成。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2023年04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总经理付景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付景林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张新中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0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2.2024年03月2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提名李强先生、杨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万岩女士、许晓芳女士、杨晓锋先生、张天西先生、张伟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提名高雪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2024年04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李强先生、杨璟先生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万岩女士、许晓芳女士、杨晓锋先生、张天西先生、张伟斌先生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高雪峰先生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付景林先生、姚印杰先生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栗娜女士、强金京先生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付景林先生任公司董事长、李强先生任公司副董事长、聘任丁明锋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高雪峰先生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03月28日、2024年04月12日、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收到许晓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其辞去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务,辞职后,许晓芳女士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三)出售资产

  1.2022年12月0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售子公司北京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大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售公司子公司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5号院6号楼1-2层固定资产,该资产属于明天第一城项目,建筑面积:1504.62平方米,拟出售价格为评估值3332.83万元;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西里3号院7号楼3层固定资产,该资产属于国美第一城项目,建筑面积:1975.96平方米,拟出售价格为评估值3210.94万元。2022年12月26日,公司与大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京立水桥不动产买卖合同》、《北京青年路不动产买卖合同》。2023年04月03日,公司向大股东电信科研院转让北京立水桥房产和青年路房产事项完成。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立水桥不动产和北京青年路不动产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公司已收到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的北京立水桥房产转让款33,328,300.00元和青年路房产转让款32,109,400.00元,转让款共计65,437,700.00元已经全部收到。两处房产已过户到公司大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名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01月24日、2022年03月18日、2022年12月08日、2022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27日、2023年04月0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开挂牌出售房产的公告》、《关于公开挂牌出售公司房产交易终止的公告》、《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并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20,000万元用于增资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国唐汽车43.78%股权,为国唐汽车控股股东,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时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签署相关协议。本次事项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07月12日、2023年9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补充更正后)》。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18,921万元价格转让持有的中信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9.2%股权,转让股份数量为10,000万股,本次转让完成后将不再对其持股。2023年8月18日公司与大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了《中信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于2023年8月21日收到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的中信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首笔股权转让款99,446,702.37元。2023年08月24日,中信科智联完成工商变更,并取得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2023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的中信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尾款共89,763,285.63元。报告期内,公司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转让中信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9.1971%股权的转让款已全部收到。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08月05日、2023年08月22日、2023年08月30日、2023年10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

  4.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5.75元/股价格对外转让持有的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本次转让数量不低于3,540万股,并授权管理层与交易对手方在不低于5.75元/股的价格下进行商业谈判,并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出售大唐融合股份的交易对手方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科改凝聚(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大唐同威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福建兴禾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盘锦鑫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恩利、陈峰关于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以每股5.75元的价格向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和科改凝聚(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大唐融合通信股份限公司的4,500万股股份,其中高鸿股份向电子院转让3,929.83万股,转让价格为22,596.52万元,向科改基金转让570.17万股,转让价格为3,278.48万元,合计转让价格为25,875万元。本次股份转让后,公司仍持有大唐融合2.54%的股份,不再为大唐融合的控股股东;同意公司对大唐融合B轮融资时签署的原《股份认购协议》中回购义务进行调整,不再回购B轮投资者所持大唐融合股份。深圳市大唐同威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800万股股份以5.75元/股转让至电子院及科改基金,公司向深圳市大唐同威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支付补偿金额为4,645,764元;向盘锦鑫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补偿金额为,根据原《股权认购协议》入资本金(5.4元/股)年化8%计息按日计息金额扣除本次盘锦鑫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300万股股份以5.75元/股转让至电子院取得的股权转让款以及以前年度所获得的分红后金额,预计不超过700万元。公司将在股份交割后支付此笔费用。

  2024年02月06日,公司向电子院及科改基金转让大唐融合共计4,500万股股份的证券过户登记已完成,并取得《证券登记过户确认书》。

  2024年02月19日,公司向大唐同威支付补偿款464.58万元,向盘锦鑫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补偿款631.14万元,公司向大唐同威、盘锦鑫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的补偿款已全部支付。公司收到福建兴禾《股份回购义务豁免函》,公司无需按照原《股份认购协议》中的约定向福建兴禾履行任何股份回购义务,福建兴禾亦不再向公司主张股份回购有关任何补偿或其他权利主张,双方就股份回购事项已无任何争议,福建兴禾不会向公司追究任何法律责任。《股份认购协议》调整后的回购义务已履行完毕。

  公司收到电子院支付本次收购款项共计19,645.87万元,收到科改基金支付本次收购款项共计2,850.36万元,共计收到本次股权转让款金额为22,496.2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09月12日、2023年09月28日、2023年12月27日、2024年02月07日、2024年03月0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出售下属公司股权的公告》、《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出售大唐融合股权相关承诺的公告》、《关于确认出售下属公司股权的交易对手方暨交易进展的公告》、《关于出售下属公司股权的交易进展公告》、《关于出售下属公司股权的交易进展公告》。截至本报告日,该事项尚未完成,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年03月0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同意公司以本次制订的《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45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28.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4,003.22万股的3.2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03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年04月25日,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06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股权激励计划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以3.38元/股的价格向132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472.0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年06月21日。2022年06月30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472.00万股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06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日,2022年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第一期业绩达标,公司尚未办理解除限售;2023年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第二期业绩不达标,公司尚未办理回购注销。

  (五)公司涉诉个别账户被冻结

  (1)2023年10月,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数据)因与自然人袁博(从供应商湖南千牛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处受让债权)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被诉至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袁博要求高鸿数据支付工程款、利息等共计2,075,430.20元。法院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高鸿数据名下价值2,075,430.20元的财产,高鸿数据实际2,075,430.20元货币资金被冻结。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截至本公告日,已与原告达成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

  (2)2023年5月,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因与北京世纪互联宽带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互联)服务合同纠纷被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世纪互联要求高鸿数据支付合同款、逾期违约金等共计4,490,808.67元。法院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高鸿数据名下价值4,490,808.67元的财产,高鸿数据实际4,490,808.67元货币资金被冻结。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截至本公告日,尚未收到法院一审开庭通知。

  (3)2022年5月,本公司收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电子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文件,常州实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实道公司”)诉本公司及原下属公司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高鸿科技”)。原告实道公司诉称,2021年,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常州瑞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奥埠贸易有限公司,以及常州龙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三家常州公司(合称“常州公司”)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原下属公司高鸿科技签署笔记本电脑买卖的《批发销售合同》,约定由常州公司向高鸿科技供货,高鸿科技支付货款。

  2022年4月,常州公司与常州实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在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以实道公司名义起诉,主张常州公司已按照买卖合同交付笔记本电脑,高鸿科技应支付货款28,294.23万元以及违约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同时主张本公司承担债务加入责任,亦需承担前述款项支付义务并单独承担律师费。本公司本次被列为共同被告,系原告实道公司诉称本公司2019年出具了《承诺书》所致。《承诺书》载明,若高鸿科技未按约定付清全部货款,则本公司将进行清偿。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因该诉讼冻结银行存款267,271,758.35元。

  2023年2月,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认定《批发销售合同》已履行,《承诺书》构成债务加入,判决本公司案件均败诉。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已就上述案件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3年4月19日法院已就案件询问了各方当事人,并于6月14日进行了开庭审理,尚未判决。从目前案情证据看,常州公司并未交付涉案合同的货物,高鸿科技对应销售业务也未交付货物。

  2023年8月,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来《关于对国家审计署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国家审计署认定涉案业务无实物流转并要求立行立改;因此,公司2021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存在差错的可能,公司待收到有生效的判决结果后予以判断并采取相应的合理整改措施,届时将及时信息披露。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因上述被冻结账号为7个,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用银行账户共计196个,本次冻结的7个银行账户占比为3.57%,冻结资金占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5.37%。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及主要收付款账户均在各子公司,公司部分账户被冻结不属于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未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影响。2024年4月,公司在该9起诉讼中部分被冻结的资金共计128,220,587.64元已解冻。

  鉴于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中含有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分析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截至目前,公司子公司账户募集资金余额为17,297.38万元,且尚有闲置募集资金4.9亿元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若募集资金使用需要,可随时归还至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本次账户冻结未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正积极解决账户冻结事宜。

  2024年4月12日,公司新收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共计12起案件的诉讼材料。

  原告实道公司诉称,2021年,第三人常州瑞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奥埠贸易有限公司以及常州龙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三家常州公司分别与公司原下属公司高鸿科技签署12份笔记本电脑买卖的《批发销售合同》,约定由常州公司向高鸿科技供货,高鸿科技支付货款。原告诉称,常州公司已分别按《批发销售合同》约定供货,高鸿科技应支付相应货款。

  常州公司已与实道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货款债权转让给了实道公司。实道公司遂在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12起诉讼,主张常州公司已分别按照《批发销售合同》交付笔记本电脑,高鸿科技应支付货款共计399,861,496元以及迟延付款违约金193,008,828.3元(暂计算至2024年1月20日)、诉讼费、保全费用,同时主张公司承担债务加入责任,亦需承担前述款项支付义务。公司本次被列为共同被告,系原告实道公司诉称公司2019年出具了《承诺书》(落款日期为2019年1月1日)所致。《承诺书》载明,若高鸿科技未按约定付清全部货款,则公司将进行清偿。

  截至本公告日,该12起案件尚未通知一审开庭时间。

  (六)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140,032,220元变更为1,157,860,020元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2023年03月23日,公司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换取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01月13日、2023年01月30日、2023年03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七)股东减持股份

  1.公司于2023年05月05日收到股东大唐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高新创投计划自2023年05月06日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05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5%。

  截至本公告期末,高新创投已按预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完成了股份减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05月06日、2023年12月0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 公司于2023年05月09日收到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电信科研院计划自2023年05月10日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2023年05月10日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157,2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且遵守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2023年8月29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规定,并结合自身情况,公司大股东电信科研院提前终止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05月10日、2023年08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度业绩预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前次业绩预告具体情况如下:

  3.修正后的业绩预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此次修正后的的业绩预告为经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确定。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修正的原因主要是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对公司的资产进行了梳理,对个别应收账款进行了审慎考量,增加计提了坏账准备;对部分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对长期资产(商誉、在建工程)聘请了评估机构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了减值。

  四、董事会致歉说明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与审计机构的沟通,提高业绩预告的准确性,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

  (二)本期计提减值准备的类别、金额

  2023年初资产减值准备余额51,911.38万元,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7,017.74万元,转销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3,466.76万元,其他原因减少14,075.20万元,年末减值准备余额191,387.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及情况

  (一)、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期末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价,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存货情况进行清查后发现部分存货账龄较长,为准确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3年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期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5,475.04万元,本年计提跌价33,931.42万元,本年转销及核销跌价43.11万元,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39,363.35万元。

  (二)、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情况

  1、账龄分析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公司业务板块将应收款项进行分组,采用预期损失率法确定各账龄组的坏账损失百分比,将各账龄组的应收账款余额乘以对应年限的坏账准备百分比,得出当期的坏账准备金额。

  2、单项金额重大/不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有客观证据表明已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单独计提坏账损失。

  2023年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期初坏账准备余额39,326.83万元,本年计提坏账105,824.95万元,转销及核销坏账2,140.85万元,其他原因减少13,861.01万元,年末坏账准备余额129,149.92万元。

  (三)、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情况

  按照对应业务板块的应收账款坏账比率计提合同资产减值金额。

  2023年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期初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533.22万元,本年计提减值-42.57万元,其他原因减少214.19万元,年末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276.47万元。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计提依据:在资产负债表日,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进行比较,如果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则按差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可回收金额的确认方式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2023年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期初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300.00万元,年末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余额300.00万元,当期未发生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迹象,未计提。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固定资产减值的计提依据: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进行比较,如果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则按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可回收金额的确认方式为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2023年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期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0万元,本期经过减值测试,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可回收金额,故未进行减值,年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0万元。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形资产减值的计提依据:在资产负债表日,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进行比较,如果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则按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可回收金额的确认方式为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2023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期初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余额4,165.04万元,本年计提减值655.85万元,本年转销及核销跌价1,282.79万元,年末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余额3,538.10万元。

  (七)、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商誉减值的计提依据: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023年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期初商誉减值准备2,111.24万元,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北京高阳捷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了预计(合佳评报字[2024]第046号资产评估报告),低于依据商誉资产组可辨认资产持续计算的公允价值与商誉之和,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5,101.91万元,年末商誉减值准备余额7,213.15万元。

  (八)、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在建工程减值的计提依据: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进行比较,如果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则按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可回收金额的确认方式为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2023年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期初在建工程减值准备0万元,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贵州大唐高鸿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贵州大唐高鸿悠活置业有限公司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进行了预计(合佳评报字[2024]第045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7,277.80万元,年末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余额7,277.80万元。

  (九)、预付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项金额重大/不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有客观证据表明已无法结算的预付款项,单独计提坏账损失。

  2023年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期初预付坏账准备余额0万元,本年计提坏账4,268.39万元,年末坏账准备余额4,268.39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23年度利润总额157,017.74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三、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并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关联方公司采购、销售商品,提供,接受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5,800.00万元,2023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45,000万元,2023年度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30,438.97万元。

  公司于2024年0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方董事李强先生回避表决。具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该议案先行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鲁国庆

  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通信设备、电子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光电子、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仪器仪表、其他电子设备、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的工程(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设计、施工;投资管理与咨询;房产租赁、物业管理与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为5,354,954.07万元,净利润为183,969.02万元。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口径,总资产12,846,124.53万元,净资产为6,056,333.99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企业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科研院”)持有公司12.86%股权,电信科研院系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2款规定,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视为公司关联人。

  2.国唐汽车有限公司

  住所:建湖县高新技术经济区南环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张新中

  注册资本:25,18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新能源汽车)及配件、附件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汽车配件(除发动机)制造、销售;城市客车、轻型客车及配件、附件、客车底盘的设计、改装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以上项目涉及审批的凭审批文件经营);汽车旧车及其配件、附件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钢结构安装(按资质证书经营);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转让、咨询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智能网联软、硬件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与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的批发、零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5G通信技术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充电桩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控股股东为江苏悦达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为7,358.86万元,净利润为-2,025.07万元。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46,114.85万元,净资产为9,009.21万元。(审计工作进行中,尚未出具审计报告)

  关联关系说明: 国唐汽车有限公司法人为公司总经理张新中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2和6.3.3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大唐信服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沈丘县商务中心区大唐呼叫中心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郭志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全国);通信行业外包服务、信息增值、搜索服务;电子商务;通信行业数据挖掘营销、流媒体业务、软件开发、移动技术软件与服务、网络技术与服务、计算机与通信集成业务;通讯信息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开发和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市场调研;商务咨询;数据处理;数字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云计算服务;云计算中心运营;企业咨询和管理;从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呼叫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提供缴款提醒专业服务;购销:安防产品、通信设备、电力设备、电子产品、显示屏产品、电源设备、电动车辆、防雷器材、计算机软硬件及周边辅助设备、电子智能化产品及配件;承接安防系统工程。(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29.9%股权、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29%、沈丘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2.83%、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5.1%、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5%、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4.08%、沈丘县沈灿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8%。

  财务数据: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为26,268.20万元,净利润为221.95万元。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口径,总资产34,626.45万元,净资产为266.34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大唐信服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副总经理翁冠男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2和6.3.3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定价原则,严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借款利率参照商业银行贷款同期利率,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尚未签订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各方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2.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从公司实际出发,对关联交易的发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规范发展的前提下,以市场公允的交易原则进行。对于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具有重要的作用,符合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稳步发展的长远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0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以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和2023年执行的价格为基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借款利率参照商业银行贷款同期利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进行审议,届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04月17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04月27日至2024年04月2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院北区1号楼一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景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的人数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1票;弃权:2票。

  公司独立董事张天西先生对此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1)应计提预计负债,但今年报告没有反映;(2)如果二审出现对公司有利判决,涉及会计差错更正问题。

  公司独立董事张伟斌先生对此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作为新董事,对2023年公司情况不了解,因此弃权。

  公司董事李强先生对此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会议材料未及时送达,没有足够审议时间。

  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1票;弃权:2票。

  公司独立董事张天西先生对此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1)应计提预计负债,但今年报告没有反映;(2)如果二审出现对公司有利判决,涉及会计差错更正问题。

  公司独立董事张伟斌先生对此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作为新董事,对2023年公司情况不了解,因此弃权。

  公司董事李强先生对此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会议材料未及时送达,没有足够审议时间。

  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报告“第三节、第四节”部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1票。

  公司董事李强先生对此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会议材料未及时送达,没有足够审议时间。

  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报告“第十节”部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3票。

  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张天西先生对此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公司内部控制有进一步提高空间。去年已经投了弃权票,说明了原因,今年仍与去年保持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张伟斌先生对此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作为新董事,对2023年公司情况不了解,因此弃权。

  公司董事李强先生对此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会议材料未及时送达,没有足够审议时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在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出具的《关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在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李强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在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1票。

  同意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公司董事李强先生对此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会议材料未及时送达,没有足够审议时间。

  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李强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确认2023年度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30,438.97万元。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5,800.00万元

  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李强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出具的《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长付景林先生、职工董事姚印杰先生属于受益人,回避表决。

  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

  3.《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7.《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关于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2024年05月21日(星期二)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公司董事会第十届第二次会议决定,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21日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05月21日上午9:15至2024年05月21日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5.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

  6.股权登记日:2024年05月1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0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院北区1号楼会议室十。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0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关于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的公告》。

  3.上述提案中5、6、7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 上述议案7.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股东将回避表决,议案8.00须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做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0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院北区1号楼,会议室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如刚

  联系电话:010-62301907

  传真电话:010-62301900

  2.会议费用:参会股东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51

  2.投票简称:高鸿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0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05月21日上午9:15至2024年05月21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通知所列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上述议案均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04月17日发出通知,于2024年04月27日至2024年04月2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院北区1号楼一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雪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人数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和《财务决算报告》,并出具审阅意见。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1票。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对此无解释性说明。

  基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保证且公司负责人及其会计人员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主席高雪峰先生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会议材料未及时送达,没有足够审议时间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出具审阅意见。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1票。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编制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公司的相关制度要求。

  监事会主席高雪峰先生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会议材料未及时送达,没有足够审议时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监事强金京、栗娜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以3.38元/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726.2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经审核,监事会出具如下意见:公司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对因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要求无法达成,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26.2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4年04月30日停牌一天,并于2024年05月06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4年05月0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证券简称由“高鸿股份”变更为“ST高鸿”,证券代码仍为“000851”;

  3、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证券简称:由“高鸿股份”变更为“ST高鸿”

  3、证券代码:仍为“000851”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2024年05月06日。

  5、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1、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的审计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之“(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2、公司2021年至2023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 条第一款之“(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由于公司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前将被冠以“ST”字样,股票简称由“高鸿股份”变更为“ST高鸿”。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针对中审亚太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无法表示的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核实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整改,持续追踪相关进展,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针对公司2021年至2023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寻求政府和股东支持,尤其是公司大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暨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同时,公司将积极研究、制定相关长效措施,努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具体措施如下:

  1、尽快解决涉诉事项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进一步了解相关事实、收集有利证据并积极做好应诉工作。与此同时,公司将积极与法院进行沟通、协商,妥善解决银行账户资金冻结事项,并通过采取一切合法的、可行的措施降低诉讼带来的不利影响、尽全力取得胜诉结果,争取在短期内了结公司涉诉案件,恢复正常经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应收账款管理

  加大与客户的账务核对力度,加强回款考核,并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充分利用发律师函、公开投诉、法律诉讼等多重并举的方式催收欠款。

  3、推进资产结构优化,提升运营效率

  公司已启动剥离低效资产,优化公司资产配置,回收资金,增强资产的流动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2023年度,公司启动并完成对子公司处置、部分商业房产的处置,2024年度,公司拟继续处置盘活低效资产。

  深入推进转型升级,尽快改变公司业务毛利率低,盈利能力弱现状,探索与自身发展相契合的经营道路,推动公司回归稳健、可持续发展轨道。将大力推进可信(云)计算及车联网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力求在新一年度取得实质性进展。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合规发展

  公司将梳理各个子公司的业务体系,完成业务整合,集中优势资源向高毛利业务倾斜,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也将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建立高效的沟通机制与渠道,督促子公司优化内部管理,及时反馈经营情况。

  5、强化风险责任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强化会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公司加强管理层、主要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等内容的培训,提升相关人员专业能力和财务管理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基础会计核算水平与财务报告编制质量,提升合规意识。

  (下转B1332版)

本版导读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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