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接B73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品种包含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在申请授信融资时,以土地、厂房、设备等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与授信融资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董事薪酬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蒋国强、郑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事项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基于谨慎性原则,独立董事蒋平平、刘斌、金炎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业务发展需要,同意聘任薛祝炜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薛祝炜,中国国籍,女,1994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会计,现任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专员。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一036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1日,截止2024年5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上述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即可生效。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9:00一11:00、13:30一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4年5月23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慧敏,缪斌
联系电话:0510-81629928
传 真:0510-86013255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
邮 编:214422
6.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55。
2.投票简称:百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画“√”以明确表示同意、反对、弃权):
如委托人对议案内容未做明确意见表示,受托人可根据其本人意愿代为行使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一028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翁军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9)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出现亏损,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以促进公司高效可持续发展,落实公司战略,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状况,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2023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现状的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0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回避票3票。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监事薪酬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一031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5号)核准,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公开发行了97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7,800.00万元。2022年10月25日本公司收到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汇缴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款978,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14,500,000.00元(含增值税)及持续督导费用5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合计人民币963,000,000.00元,已存入本公司开设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华西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93000685013000237885)。另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453,400.00元(含增值税),加上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959,371.73元、持续督导费用500,000.00元(含增值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2,005,971.73元。
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苏公W[2022]B13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百川”)和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百川新材料”)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2022年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人、相应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2022年10月,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南通百川、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及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南通百川、宁夏百川新材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宁东支行及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公司、南通百川、宁夏百川新材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及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的时间、与多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多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1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8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5,000.00万元。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4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2023年度,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年度公司各时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均未超过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截至2023年末,上述理财产品及收益均已收回。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或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负极材料(8万吨石墨化)项目”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项目整体进度不及预期。一方面,受宏观经济、宗地内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完工周期长于预期;另一方面,项目建设期间公司进行了工艺改进,导致建设进度有所延后。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年产3万吨负极材料(8万吨石墨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4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产3万吨负极材料(8万吨石墨化)项目”尚未投产,未产生经济效益。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一030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
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6,124,163.84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21,633,062.06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定,公司2023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9,289,284.32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8,482,127.87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公司2023年度业绩出现亏损,为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出现亏损,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以促进公司高效可持续发展,落实公司战略,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4年4月26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为保证公司未来长远发展,董事会从经营实际出发提出该利润分配预案,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状况,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2023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现状的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5.15亿元,占上市以来累计实现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47.30%。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以促进公司高效可持续发展,落实公司战略,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将设置网络投票渠道,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26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5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97,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978万张,期限6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97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994,028.2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2,005,971.73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0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募集资金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2]B133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子公司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人、开户银行已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年产3万吨负极材料(8万吨石墨化)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余额不超过3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资产组合保本型理财产品等);(2)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3)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源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7、本次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8、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本保荐人对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内容、投资用途、实施主体的情况下,公司拟将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26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5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97,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978万张,期限6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97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994,028.2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2,005,971.73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0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募集资金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2]B133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子公司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人、开户银行已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进度,公司经审慎评估,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内容、投资用途、实施主体的情况下,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四、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但募投项目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项目整体进度不及预期。一方面,受宏观经济、宗地内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完工周期长于预期;另一方面,项目建设期间公司进行了工艺的改进,导致建设进度有所延后。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募投项目延期。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公司后续将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争取项目在本次延期的期限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顺利投入使用。
六、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时间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一037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5:00-17: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郑铁江先生、总经理蒋国强先生、财务总监曹彩娥女士、董事会秘书陈慧敏女士、独立董事刘斌先生和公司保荐代表人孟硕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以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于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