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一季度报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4-04-30 B1376版 作者:

  证券代码:600098 证券简称:广州发展

  2024

  第一季度报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聚焦高质量发展,加强全方位协同,深化多领域合作,改革发展、经营效益、产业引领、能源保供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实现火电发电量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新能源发电量1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天然气供气量1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3%;煤炭销售量901万吨,同比增长16%。主要经济指标全面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06.85亿元,同比增长6.12%;资产总额756.41亿元,同比增长2.20%。得益于天然气销售量上升、风电装机规模增加带动天然气及新能源业务利润增加,一季度实现利润总额5.80亿元,同比增长10.02%;归母净利润4.47亿元,同比增长10.71%,成功实现首季高质量“开门红”。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多能互补产业优势,煤电联营产业链、气电联营产业链、传统能源与新能源联营产业链共赢发展;涵盖上游气源、LNG接收站、燃气管网、城市燃气、燃气电厂用户等燃气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发挥优势,带动公司利润持续增长;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新能源可控装机规模410万千瓦,绿色低碳能源装机占比67%;积极提升重大项目落地效率与运转效益,10个市“攻城拔寨”项目超时序推进。

  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绿色低碳综合智慧能源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全产业链协同的产业格局和多元互补的综合能源竞争优势,围绕各产业链广联动、大协同、深融合,助推燃气、新能源、综合智慧能源、储能、氢能等产业集群建设,以新质生产力之进引领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跃升。

  四、 季度财务报表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蔡瑞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宏、马素英 财务总监:梁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更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蔡瑞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宏、马素英 财务总监:梁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蔡瑞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宏、马素英 财务总监:梁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蔡瑞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宏、马素英 财务总监:梁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更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蔡瑞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宏、马素英 财务总监:梁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蔡瑞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宏、马素英 财务总监:梁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更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4-023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监事会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瑞雄先生主持,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安健环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安健环工作情况报告》。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4-024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30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6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30日

  至2024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至8已经 2024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2024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会议决议公告均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应持上海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上海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3204室

  邮政编码:510623

  电话:(020)37850968

  传真:(020)37850938

  联系人:姜云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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