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6-03-03 A008版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变更以往股东会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大厦1号(东)楼8层东侧第二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英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6人,代表股份71,351,4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8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3,801,2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3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4人,代表股份7,550,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7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3人,代表股份13,723,1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15%。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1.00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议案2.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议案3.00、4.00、5.00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具体提案和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关于投资建设多孔碳和硅碳负极材料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284,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8%;反对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2%;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56,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54%;反对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28%;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

  提案2.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融资额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161,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41%;反对17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8%;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33,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73%;反对17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40%;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7%。

  提案3.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接受控股股东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33,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33%;反对16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12%;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49,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68%;反对16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21%;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1%。

  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提案4.00 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19,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74%;反对17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06%;弃权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35,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48%;反对17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66%;弃权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6%。

  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提案5.00 关于多孔碳和硅碳负极材料项目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41,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23%;反对5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47%;弃权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57,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34%;反对5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5%;弃权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0%。

  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娟、张翼翔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

本版导读

2026-03-03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