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6-78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6-09-03 A008版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2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410,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7%,最高成交价为19.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0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89,732.9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结合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安排,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日

本版导读

202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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